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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T 1662-202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DB37/T 1662-2020

中文名称:林地黑木耳安全优质生产技术规程

标准类别:地方标准(DB)

英文名称:Technical regulations of security and high quality for Auricularia auricula production in Woodland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02-25

实施日期:2020-03-25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安全 优质 生产 技术规程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农业>>65.020农业和林业

中标分类号:农业、林业>>农业、林业综合>>B01技术管理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DB37/T 1662-2010

出版信息

标准价格:0.0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黄春燕、万鲁长、宫志远、郭惠东、杨鹏、姚强、韩建东、李瑾、谢红艳、孙德光、商成龙、吴元元、张逸

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威海鑫宝食品有限公司、东平县科海菌业有限公司、山东惠民齐发果蔬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益菇园食用菌专业合作社

归口单位: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发布部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林地栽培黑木耳(Auricularia auricula)的质量要求、场地选择与管理、生产管理技术、有害生物防控、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生产记录档案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林地黑木耳的安全优质生产。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65.020
iiikAacJouakAa-
山东省地
DB37/T16622020
代替DB37/T1662-2010
林地黑木耳安全优质生产技术规程Technical regulations of security and high quality for Auricularia auricula productionin Woodland
2020-02-25发布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03-25实施
iiiKAa~cJouaKAa
本标准按照GB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代替DB37/T1662一2010《良好农业规范林地黑木耳生产技术规程》。与DB37/T1662一2010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标准名称修改为《林地黑木耳安全优质生产技术规程》;增加了林地黑木耳定义(见3.1):增加了林地密度、郁闭度指标(见5.1):增加了出耳哇床标准(见8.5):删除了仓库、废物收集设施(见2010版的4.2.3、4.2.4):增加了菌渣集中处理场(见5.2.3):修改合并了基地平面图与基地隔离防护(见5.2.1);增加了开口催耳方式(见8.6.1);增加了培养料配方(见8.1):
修改了有害生物防控方法(见9):将基地选择与管理与生产技术的危害分析及关键控制点、生产投入品管理合并修改为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见10和2010版的4.2.6、7.9、8);删除了劳动保护(见2010版的11);一修改了附录A(见附录A)。
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提出并组织实施。本标准由山东省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威海鑫宝食品有限公司、东平县科海菌业有限公司、山东惠民齐发果蔬有限责任公司、青岛益菇园食用菌专业合作社。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春燕、万鲁长、宫志远、郭惠东、杨鹏、姚强、韩建东、李瑾、谢红艳、孙德光、商成龙、吴元元、张逸。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DB37/T1662—2010
1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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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黑未耳安全优质生产技术规程本标准规定了林地栽培黑木耳(Auriculariaauricula)的质量要求、场地选择与管理、生产管理技术、有害生物防控、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生产记录档案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林地黑木耳的安全优质生产。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1
GB5749
GB709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纸和纸板材料及制品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GB/T12728
GB19169
NY/T391
NY/T393
NY/T394
NY/T528
NY/T658
NY/T749
NY/T1731
NY/T1935
NY/T2375
术语和定义
食用菌术语免费标准下载网-唯久标准网vv99
黑木耳菌种
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
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
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
绿色食品包装通用准则
绿色食品食用菌
食用菌菌种良好作业规范
食用菌裁培基质质量安全要求
食用菌生产技术规范
GB/T12728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林地黑木耳AuriculariaauriculaproductioninWoodland在郁闭度小于0.8的林下,利用空气新鲜、湿润的生态环境条件,采用地栽方式培育的黑木耳4质量要求
4.1感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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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片呈黑色或黑褐色,表面光滑,有光泽,耳片完整,大小均匀,厚薄一致,耳基小,无异味,无虫蛀,无霉烂。不得混入动物毛发和排泄物、碎耳基、菌料、泥沙及金属物等杂质,4.2理化指标要求
应符合GB7096和NY/T749的要求。5场地选择与管理
5.1场地选择
宜选在地势平坦、通风良好,环境清洁、无污染、水源充足、排水通畅的林地,一般以2年~6年生,密度4mx6m或3m×4m,郁闭度小于0.8的林地为宜。所选林地的温度、湿度、光照强度,通过人工控制能够满足黑木耳的生长需要。远离工厂、禽畜场、垃圾场、废菌料堆等,并避开公共场所、公路主干道、生活区、原料仓库。生产区的堆料场、制种、拌料、装袋、灭菌、接种、发菌及出耳区、产品晾晒区、仓库区合理分区。场地环境符合GB3095、NY/T391的要求。5.2场地管理
5.2.1场地平面图
面积较大的生产场地制作平面分布图,标明场地设施布局、生产条件设置等。场地周围应建立隔离网、隔离带等。
5.2.2工作室
配建工作室,放置周年生产计划、栽培方案以及有关生产管理记录表册等档案,张贴有关规章制度,并设有洗刷、消毒条件装置。
5.2.3菌渣集中处理场
设置木耳菌渣集中清运暂储及处理场地、配套设施,并采取隔离防护措施,6栽培季节
黑木耳属中温型品种,出耳温度一般在12℃~28℃,春季栽培宜在4月上句开始出耳,秋季宜在9月中、下旬左右出耳,各地可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选择适宜时期生产。7品种选择与菌种质量要求
从具有相应资质的供种单位引进适于山东省栽培,出耳及转潮快、抗递性强、优质、高产的黑木耳品种。母种外观洁白、均匀、平整,菌丝呈绒毛状平贴培养基生长,菌落边缘整齐,变色均匀,无杂菌菌落,无角变,培养基不干缩。生产种要求生活力强,不带病、虫和杂菌,菌龄适宜,无老化现象。黑木耳菌种的生产过程应符合NY/T528和NY/T1731的要求。成品菌种质量应符合GB19169的要求。
8生产管理技术
8.1培养料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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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木耳栽培料料水比应为1+1.3左右。配方宜选用:配方1:棉籽壳66%,玉米芯18%,麦麸15%,石膏粉1%a
配方2:阔叶树木屑78%,麦麸20%,蔗糖1%,石膏粉1%;c)
配方3:豆秸粉55%,棉籽壳20%,麦麸15%,棉饼粉5%,玉米粉4%,石膏粉1%;d)
配方4:阔叶树木屑50%,棉籽壳30%,麦麸18%,蔗糖1%,石膏粉1%;配方5:阔叶树木屑66.5%,玉米芯颗粒20%,麦麸10%,豆粉1.5%,石膏粉1%,石灰粉1%
f)配方6:杏鲍菇菌糠20%,杂木屑55%、麦麸22%、糖1%、石灰粉1%、石膏粉1%8.2拌料装袋
按配方比例配料,在水泥地面或塑料薄膜上混合均匀,加水搅拌,使含水量达62%~65%。培养料拌匀后堆闷2h,装袋前,再翻拌一次。或用拌料装袋机拌料装袋。选用聚内烯或耐高温低压聚乙烯折角筒袋,规格为17cm×33cm,厚度为0.04mm~0.05mm。装料时边装料边用手稍压实,要求上紧下松,中间打孔(直径1.5cm)不变形,料高为袋长3/5,料湿重为0.9kg~1kg。袋口套塑料环(直径3cm高3cm),塞棉塞,封防水纸或耐高温薄膜:或用无棉盖体封口。8.3灭菌接种
在0.15MPa压力下蒸汽灭菌2.5h或100℃常压蒸汽灭菌12h。灭菌完毕,将菌袋移出自然冷却至30℃以下,及时在接种箱(室)内按无菌操作规程进行接种。每袋接种量为10g左右。接种操作时动作要迅速。
8.4发菌管理
将接种后的菌袋移入事先已消毒过的培养室培养,将菌袋直立放在多层培养架上,黑木耳在菌丝生长阶段不需要光线,一般门窗上悬挂黑布遮光。发菌期间温度应保持在24℃~26℃之间,每天通风30min~60min,培养3d~7d开始检查发菌情况,对污染菌袋及时处理。经过45d~50d的适温培养,菌丝即可长满菌袋,再继续培养8d~10d,达到生理成熟。8.5耳床整理
排袋前将林地进行整平、作,出耳哇床平铺状,床高15cm,两侧挖深15cm,宽20cm~30cm排水沟,宽以实际场地来定,以不超过1.2m为宜。哇床地面铺设专用透气保湿地膜,并设置管道喷水装置
8.6出耳管理
8.6.1开口催耳
当菌丝刚长满菌袋或离袋底1cm~2cm,将菌袋运到出耳场所。春季出耳当白天气温平均达10℃以上,秋季当夜间气温下降到20℃以下时,即可开口催耳。开口前将菌袋在1%的石灰水或0.1%高锰酸钾溶液中浸沾或进行表面擦拭消毒。开口方式有两种,一种为“V”型口:用消毒后的刀片在菌袋表面划V型口,边长1cm~1.5cm,角度45°~55°,深度为0.4cm~0.6cm,每袋划口20个~30个,品字形均匀分布,底部V\型口距地面5cm~6cm;一种为圆形孔:每袋割90个~120个孔,孔径0.6iiiKAa~cJouaKAa
cm,深度0.5cm,孔间距一般为1.8cm。量大时可用专用机械划口或打孔。8.6.2原基形成期管理
调节空气相对湿度85%左右,温度控制在10℃15℃,昼夜温差10℃,并给予一定的散射光,约7d~10d黑褐色原基即可封住划口线。8.6.3子实体分化期管理
温度保持在15℃~25℃为宜,保持较强的散射光,不能直接向原基喷水。约15d左右,耳基可长到2cm左右。
8.7子实体生长发育期管理
8.7.1温度
温度应控制在15℃~25℃之间,低于15℃时不易形成子实体,温度超过30℃时应喷雾降温,避免子实体自溶形成流耳。
8.7.2湿度
子实体形成期,要求空气相对湿度达85%~95%。子实体生长阶段适宜湿度条件应为干湿交替。8.7.3光照
子实体生长发育需要足够的散射光和一定的直射光(5001x~10001x),在光照适宜的环境下,耳片肉厚色深。
8.8采收及二耳管理
8.8.1采收
当耳片充分展开、开始收边、耳基变细、颜色由黑变褐时,即可采收。采收时应采大留小,分次采收,采收方法有两种:一是连根采收;二是割耳法,用刀片将达到采收标准的黑木耳耳片沿耳根基部留0.3cm~0.5cm成朵割下。
8.8.2二茬耳管理
第一耳采收后,在太阳斜射时晾晒菌袋,经3d~5d,然后补湿出耳。这个阶段要注意通风,防止高温,其它管理措施同第一花耳。8.9采后处理
黑木耳加工以干制为主,采收的黑木耳及时晒干或烘干,烘烤温度不宜超过50℃。干制加工所用的材料和方法符合国家相关卫生标准。干木耳及时包装贮存。9有害生物防控
9.1防控原则
以规范栽培管理预防为主,采用综合措施防控病虫杂菌,优先采用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严格按照农药安全间隔期用药。9.2主要防控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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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杂菌为木霉菌、青霉菌、脉孢霉菌等;主要病害有红酵母菌病、流耳、烂耳等:主要虫害有菌蚊、瘘蚊、跳虫等。
9.3防控方法
9.3.1栽培措施防控
选用抗病、抗逆性强的优质、高产品种,培养健壮菌棒。清除耳场杂草,摆袋前2d浇1次透水,地面撒无污染的消毒剂。哇床铺设地膜并在地膜上打小孔。发生病害后,及时清理掉病菇,停止喷水,对病区采取隔离措施。接触过病菇、病料的手或工具,清洗干净,并用75%乙醇或0.25%新洁尔灭溶液擦拭消毒。每季栽培结束后,及时清理废菌料和杂物,并对菇场进行消毒杀虫处理。栽培规范符合NY/T2375要求。
9.3.2物理防控
悬挂电子(或频振式)杀虫灯,诱杀菇蚊、菇蝇等。利用紫外线、臭氧等进行接种室、发菌室空间消毒。
9.3.3生态调控
保持耳场环境清洁卫生,注重通风调节,调控耳场的温度和空气相对湿度,保持适度的光照,以提高术耳的抗病抗逆能力。
9.3.4生物药剂防控
选择使用微生物源、植物源农药制剂防治。用中生菌素、多抗霉素、农用链霉素等农用抗菌素制剂或复方中草药杀菌制剂,可预防和控制黑术耳多种病害。在无菇期或避菇使用多杀霉素、苦参碱、印系、烟碱、鱼藤酮、除虫菊系或复方中草药杀虫制剂等防控害虫10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10.1主辅原料
用于栽培黑木耳的作物秸秆,在收获前1个月不能施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在使用前经日光曝晒2d~3d,粉碎,过筛(粒度0.3cm~0.5cm)。原料应妥善保存,放置于清洁、干燥的地方,与农药隔开存放。主辅原料符合NY/T394、NY/T1935的要求。10.2生产用水
培养料配制用水和出耳管理用水应符合GB5749的要求。喷水中不得加入药剂、肥料或成分不明的物质。每年应由有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进行一次水质检验。10.3基质肥料及添加剂
栽培基质中不得随意或超量加入化学添加剂,不允许添加含有植物生长调节剂或成分不明的混合型添加剂。符合NY/T1935的要求。10.4安全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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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病虫危害时,应首选植物源或微生物源药剂,于无菇期或避菇使用,以喷酒地面环境为主,勿直接喷施到子实体上。不得使用剧毒、高毒和高残留农药及重金属制剂及植物生长调节剂,不得使用人医用抗菌药物、非农用抗生素制剂及活体微生物农药。使用农药应符合NY/T393的要求。10.5采后质量安全管理
采后从事贮藏加工的人员须身体健康,无传染病。采后将耳蒂清除干净,根据标准整理分级、干制加工处理,装入干净、专用容器内。包装容器及所用物品应符合GB4806.1、GB4806.7和GB4806.8要求,成型包装品应符合NY/T658的要求。推行黑木耳产品包装标识上市,建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11
生产记录档案
每个林地栽培场建立独立、完整的生产记录档案,记录产地环境条件、生产投入品、栽培管理和病虫害防治等内容,提供黑木耳生产所涉及的各环节的溯源记录。记录档案保留3年以上。生产档案记录事项见附录A。
A.1产地环境条件
空气质量
水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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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林地黑木耳安全优质生产档案记录事项耳场土壤环境质量
场地配套设备、器具
生产投入品使用情况
用法、用量
使用、停用的日期
黑木耳病虫害防治用药情况
栽培料消毒杀虫
耳场进料前后消毒杀虫
发菌期间消毒杀虫
出耳期间消毒杀虫
采收日期、采收数量、商品耳等级生产场所名称、栽培数量、记录人,入档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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