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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T/T 817-199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MT/T 817-1999

中文名称:煤矿用带式输送机电控装置

标准类别:煤炭行业标准(MT)

英文名称:Belt conveyor electrical control device for min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9-03-24

实施日期:199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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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煤矿 输送机 电控 装置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采矿和矿产品>>采矿设备>>73.100.99 其他采矿设备电气工程>>29.120电工器件

中标分类号:矿业>>矿山机械设备>>D98煤矿专用设备器材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页数:14页

标准价格:17.0

出版日期:1999-08-01

相关单位信息

归口单位:煤炭工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国家煤炭工业局行业管理司

发布部门:国家煤炭工业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带式输送机电控装置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上运、下运、平运、多点驱动和伸缩型带式输送机电控装置(以下简称装置)。 本标准不适用于钢缆牵引等其他类型带式输送机电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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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73. 100. 99;29. 120
备案号:2697—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MT/T817-1999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电控装置
Belt conveyor electrical control devicefor mine1999-03-24发布
国家煤炭工业局
1999-08-01实施
MT/T817-1999
本标准与MT/T571.1一1996《煤矿用带式输送机电控系统》组成煤矿用带式输送机电控系列标准。
本标准在防爆安全方面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及GB3836《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系列标准的有关规定;在技术上与MT209-1990、MT210一1990、MT/T571.1一1996等煤炭行业标准相一致;在编写格式和表达方法上贯彻了GB/T1.1一1993、GB/T1.22一1993的规定。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煤炭工业局行业管理司提出。本标准由煤炭工业煤矿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负责起草;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常州自动化研究所参加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曹宏疆、郑茂全、张晋盛、王国田。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上海分院负责解释。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煤矿用带式输送机电控装置
Belt conveyor electrical control device for mineMT/T817—1999
本标准规定了煤矿用带式输送机电控装置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煤矿上运、下运、平运、多点驱动及伸缩型带式输送机电控装置(以下简称装置)。本标准不适用于钢缆牵引等其他类型带式输送机电控装置。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 1561993
GB191—1990
GB762—1980
标准电压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电气设备额定电流
GB2423.1—1989
GB2423.2—19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GB/T2423.3-1993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GB/T2423.4—1993
GB/T2423.5-1995
GB/T2423.10—1995
GB2682—1981
GB2829—1987
GB3797—1989
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Ea和导则:冲击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电工成套装置中的指示灯和按钮的颜色周期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生产过程稳定性的检查)电控设备第二部分装有电子器件的电控设备GB3836.11983
GB3836.21983
GB3836.3—1983
GB3836.41983
GB 5080.7---1986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隔爆型电气设备“d”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增安型电气设备“e\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设备可靠性试验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
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GB12173—1990
GB/T1338419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14048.1-1993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MT/T154.2一1996煤矿用电器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和管理办法MT209--1990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通用技术要求MT210-1990
煤矿通信检测控制用电工电子产品基本试验方法国家煤炭工业局1999-03-24批准1999-08-01实施
MT/T817-1999
MT/T412-1995隔爆型电气设备低压接线端子MT/T571.1-1996煤矿用带式输送机电控系统ZBD93008-1990
煤矿井下用带式输送机技术条件3产品分类与命名
3.1产品分类
3.1.1按产品用途分
a)平运、上运带式输送机电控装置;b)下运带式输送机电控装置;
c)可伸缩带式输送机电控装置;d)多点驱动的带式输送机电控装置。3.1.2按结构型式分
a)隔爆型;
b)隔爆兼本质安全型;
c)本质安全型;
d)矿用一般型;
e)地面一般型;
f)地面一般兼本质安全型(iI)。3.2型号编制
产品型号编制应符合MT/T154.2的规定。3.3基本参数
3.3.1额定电压
装置额定工作电压:交流127、380、660、1140V;直流12、24V。若采用其他等级应符合GB156的规定。
3.3.2额定电流
装置额定工作电流应符合GB762的规定。4技术要求
4.1装置应符合MT/T571.1及本标准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文件制造。4.2在煤矿井下使用的装置须符合GB3836.13836.4、GB3797、GB/T14048.1、GB12173及ZBD93008的有关规定,送国家指定的检验单位按相应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取得该指定检验单位发放的防爆合格证。
4.3在煤矿地面使用的装置须符合GB3797、GB/T14048.1的有关规定。4.4装置应能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4.4.1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m(80~106kPa)。对于在海拔高度高于2000m的地方使用的装置,其最高表面温度及介电强度试验电压值应做适当调整,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4.4.2周围环境温度一10~十40℃。如果不能适应该温度范围,可视电控装置使用地点将范围缩小,其温度范围和相对湿度应符合表1中相应的规定。2
煤矿井下
工作场所
有空调设备的可控环境
有保温保暖及通风的室内
MT/T817-1999
最低温度
4.4.3周围空气平均相对湿度见表1。4.4.4污染等级为3级。
4.4.5安装类别为1类。
4.5'控制功能
最高温度
相对湿度
4.5.1产品标准中应明确规定装置控制对象的数量及其主要参数、工作方式的种类、动作功能要求。装置的控制功能应能满足系统的控制要求。4.5.2装置通常提供能控制带式输送机的起动预告、起动、停止、紧急停机、前后级联锁等功能的开关量输出,预告信号持续时间应不低于10s4.5.3装置应能在输送机产生跑偏、沿线停机、断带、煤位堵塞、烟雾、打滑、撕带、超温等故障时进行报警显示及切断输送机主电机控制电路,使主电机停止工作。4.5.4与调速型液力偶合器配套的装置应具有控制液力偶合器导管速度(时间)及辅助的功能。4.5.5具有电气软起动功能的装置控制输送机主电机的起动应符合ZBD93008一1990中3.14.2的要求。
5可伸缩带式输送机电控装置还应具有缩带(收带)、伸带(放带)等控制功能。4.5.7多点驱动的带式输送机电控装置还应具有速度监视和控制速度同步的功能及起动顺序控制。4.5.8多电机驱动的带式输送机电控装置在电动机起动时应保证循序起动,在工作时应具有功率自动平衡功能。
4.6显示功能
装置应具有输送机运行与各种故障状态的显示。采用光信号指示时,指示灯颜色应符合GB2682的规定。
4.7完器件
4.7.1装置中所使用的元器件,必须符合元器件自身的相应标准及本装置的技术要求。4.7.2电子元器件要经过老化筛选测试,合格后方能使用。4.7.3本质安全型产品及其关联设备中的可靠元件和组件的额定值均应符合GB3836.4—1983第6章规定。
4.7.4本质安全型产品及其关联设备中接在本安电路与非本安电路之间的安全栅应符合GB3836.4一1983第7章规定;电子元件的选择应符合GB3836.4-1983第5章规定;继电器及其内部用接插件应符合GB3836.4—1983中6.2及4.6.3的规定。4.8电气性能
4.8.1电源波动适应范围:
4.8.1.1装置中应明确规定对供电电源的适应范围。4.8.1.2装置的电源电压波动范围应符合MT/T571.1一1996中5.5的规定。4.8.2抗干扰性能:
装置的抗干扰性能应符合MT/T571.1的规定。4.8.3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
煤矿井下使用的装置接线盒内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3一1983第5章和第6章的3
MT/T817-1999
有关规定;地面使用的装置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符合GB3797一1989中3.7的有关规定;本质安全型装置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应符合GB3836.4一1983中4.6的有关规定。4.8.4介电强度:
装置带电回路之间以及带电回路与接地(或外壳)之间应能承受历时1min交流50Hz正弦波的工频耐压试验,且应无击穿和闪络,工频耐压试验值应符以下规定:a)本质安全型装置及其关联设备应符合GB3836.4--1983中4.9规定。b)地面及隔爆型装置应符合GB3797--1983中3.8.2的规定。4.8.5绝缘电阻:
产品中带电回路与接地(或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及引出端子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应符合MT209—1990中11.1的规定。
4.9接地
4.9.1高于安全电压(交流有效值50V)的地面装置,其金属构件必须设有接地点,且应符合GB3797—1989中3.10.7的规定。4.9.2防爆装置接地应符合GB3836.1--1983第15章规定。4.9.3本质安全型电路一般不允许利用地线作回路,但为了接地保护需要可例外。4.10电气保护
4.10.1装置采用超过24V的安全额定电压时,必须采取防止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4.10.2连接电动机主回路的井下隔爆型装置必须设置过载、断相、短路及漏电闭锁保护,其漏电闭锁电阻整定值见表2,介锁值不大于整定值1.5倍。其他保护性能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表2
装置额定电压
耐湿热性能
单相电闭锁电阻整定值
装置应具有耐湿热性能,必须通过下列规定中相应严酷等级的湿热试验。湿热试验后,绝缘电阻应不低于表3规定,介电强度应符合本标准4.8.4规定,隔爆型装置的隔爆面不应有锈蚀现象,各项动作及保护性能应完好。
测量部位的额定绝缘电压U
U≤60
660U≤800
800湿热试验后的绝缘电阻R
a)用于煤矿井下的装置必须通过GB/T2423.4规定的高温40C、12d的交变湿热试验方法。b)用于煤矿地面室内的产品,应进行最大工作湿度试验及贮存运输条件湿度试验,其严酷等级见表4。
使用地点
一般地面室内
有空调的可控环境
4.12高、低温性能
4.12.1工作环境温度:
试验项目
最大工作
湿度试验
贮存运输
条件湿度试验
最大工作
湿度试验
贮存运输
条件湿度试验
MT/T817-1999
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3
温度:40℃
湿度:(90)%
时间:2d
温度:40℃
湿度:(93)%
时间:4d
温度:30℃
湿度:(75)%
时间:2d
温度:40℃
湿度:(93)%
时间:2d
试验严酷等级
交变湿热试验
GB/T2423.4
高温:40℃
周期:6d
装置应通过工作状态下一10℃与十40℃的低温、高温工作试验,持续时间2h。试验后,装置外观应完好,控制与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4.5、4.6的要求。4.12.2贮存环境温度:
装置应通过贮存状态下一40℃与十60℃的低温、高温试验,持续时间16h,恢复时间不小于1h。试验后,装置外观应完好,控制与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4.5、4.6的要求。4.13耐振动性能
装置应能在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方向经受对应表5与表6规定的严酷等级下的振动冲击,且外观应完好,控制与显示功能应符合本标准4.5、4.6的要求。表5
安装于煤矿井下的装置
安装于地面的一般装置
振动额率
10~150
注1)指交越频率以上的定加速度幅值;2)指交越频率以下的定位移幅值。装
安装于煤矿井下的装置
安装于地面的装置
4.14温升及表面温度
加速度幅值
(m/s*)
峰值加速度
(m/s*)
位移幅值\
脉冲持续时间
振动次数
样品状态
不通电
不通电
样品状态
不通电
不通电
4.14.1装置主回路通以额定电流后,各部件各部位的温升不得超过各自产品标准的规定。5
MT/T817-1999
4.14.2防爆装置的最高表面温度应符合GB3836.1-1983第4章的规定。4.14.3本质安全型装置的表面温度应符合GB3836.4一1983中8.5的规定。4.14.4矿用一般型装置的表面温度应符合GB12173一1990中4.1.2.4的规定。4.15外观
4.15.1装置外表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及变形,表面涂层须均匀,不应起泡、龟裂和脱落。4.15.2金属零部件不应有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4.15.3开关按钮应操作灵活、可靠,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4.15.4不同功能的指示灯应色彩分明,说明功能的符号文字及标志应清晰端正,安装牢固。4.16结构
4.16.1装置结构应保证调试、运行、操作、维修、搬运和安装时的安全、方便与可靠。4.16.2所有黑色金属构件有可靠的防护层。紧固件须进行防锈处理或用不锈材料制成,并能防止自动松脱。
4.16.3抽屉和插件应能方便地插入或拔出,所有接、插点均应保证电接触可靠。需要更换的抽展或插件应具有互换性。不同功能的抽展插件应有明显的符号加以区别,或采取防止误插的措施。抽和插件还应有防自动松脱的措施。
4.16.4接线装置、接地端子及设备内部连接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并保证连接可靠。4.16.5隔爆型及矿用一般型装置须设置必要的联锁结构并符合下列规定:a)联锁装置应设计成使用一般工具不能解除其联锁功能的结构;b)隔爆型装置应符合GB3836.2一1983第14章的规定。c)矿用一般型装置应符合GB12173--1990中4.1.6的规定。4.16.6具有快开式门盖结构的防爆产品应符合GB3836.1一1983第5章的规定。4.16.7装置须有与引入电缆或导线连接用的连接件。隔爆型装置电缆或导线引入方式应符合GB3836.2—1983中12.1的规定。4.16.8本质安全型电路元件的安装应符合GB3836.4一1983中4.3的规定。4.16.9装置中选用的密封橡胶材料应符合GB3836.1一1983中14.2.5的规定。4.16.10隔爆接合面的参数应符合GB3836.2中的有关规定,表面不得有划痕、砂眼等缺陷,并应采取磷化或涂防锈油脂等防锈措施。4.17防爆性能
隔爆型装置外壳的强度与隔爆性能应符合GB3836.2中的有关规定。4.17.1
隔爆型装置的电缆引入装置应符合GB3836.2—1983中12.2及GB3836.1一1983第27章的规定。
4.17.3矿用一般型装置的电缆引入装置应符合GB12173一1990中4.1.3的规定。4.17.4矿用一般型装置的接线装置应符合GB12173一1990中4.1.4的规定。4.17.5本质安全型装置的接线装置应符合GB3836.4一1983中4.5的规定。4.17.6隔爆型装置的接线装置应符合GB3836.2—1983第13章及MT/T412中的有关规定。4.17.7本质安全电路应通过GB3836.4一1983第8章中所规定的火花试验。4.18外壳防护等级
a)矿用一般型装置应符合GB12173一1990中4.1.2.3的规定。b)本质安全型装置应符合GB3836.3—1983中4.4的规定。c)主斜井皮带地面控制装置应符合IP54的要求。4.19外壳材质
a)隔爆型装置外壳应符合GB3836.2-1983第3章的规定。b)本质安全型装置外壳应符合GB3836.4一1983中4.4的规定。6
4.20布线
4.20.1连接:
MT/T817-1999
a)连接方式可以采用压接、绕接、焊接或插接,并符合其本身标准的规定。b)所有接线点的连接线必须牢固。通常一个接线点允许连接2根导线:当超过2根导线时,其应具备有确保可靠接触的技术措施。在两个接线点之间的连线上不得有搭接。c)在经常移动的地方(如跨越柜门的连接线)必须用多股绝缘铜软线,并且要有足够长度裕量和适当的固定。
d)交流电源线、直流电源线及高电平(110V以上)回路线应与低电平(测量、信号、脉冲等)回路线分束走线,并应有一定的间隔,必要时应采取隔离或屏蔽措施。e)凡电气原理图或接线图上有回路标号者,所有连接导线的端部应标出回路标号,标号应清楚、牢固、完整、不脱色。
f)本安电路的连线应与其他导线分开布线。4.20.2母线:
a)主电路母线类别的颜色应符合表7的规定。b)主电路相序排列,以控制柜(箱)的正视方向为准,应符合表8的规定。4.20.3导线:
a)装置中控制电路导线截面应按规定的载流量选择,一般应采用截面不小于0.75mm的单股绝缘铜线或不小于0.5mm\的多股绝缘铜软线。对于电流很小的电路[如电子逻辑电路和类似的低电平(信号)电路],导线的最小截面可由产品标准规定。b)导线的额定绝缘电压应与电路的额定工作电压或对地电压相适应。必要时,对于较高工作电压的导线,应采取绝缘措施(如加绝缘套管、用绝缘支架架空等)。c)导线的颜色与排列应符合表7与表8的规定。本安电路的导线颜色要求用蓝色,对于无法区分相序和极性的电路可不规定。
1相(A)
2相(B)
3相(C)
正极(+)
负极(-)
1相(A)
2相(B)
3相(C)
中性线
接地中性线
正极(+)
负极(-)
中间线
中性线(接地中性线)
垂直排列
最下方
颜色标志
淡蓝色免费标准vv99.net
黄、绿双色(每种色宽15~100mm,交替标注)棕色
淡蓝色
水平排列
最右方
前后排列
最近方
1本标准未做规定的其他防爆性能要求及试验要求,应符合GB3836.1~3836.4中的有关规定。421
4.22可靠性
MT/T817-—1999
4.22.1地面装置的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应大于或等于1000h4.22.2并下用装置的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应大于或等于800h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5.1.1环境条件
除环境试验或有关标准另有规定外,试验应在下列环境条件下进行:a)温度:15~35℃;
b)相对湿度:45%~75%;
c)大气压力:86106kPa
5.1.2电源条件
电源应符合以下要求:
a)交流供电电压允差应小于2%;频率50Hz,允差应小于1%。b)直流供电电压允差应小于1%,电压纹波允差应不大于0.1%。5.2一般性检查
5.2.1检查要求
一般性检查应包括外观检查、结构检查、尺寸检查及有关标准规定的其他有关检查项目。a)外观检查是检查试品的标志、表面质量、腐蚀痕迹、颜色、显示清晰度、活动部件灵活可靠性及其他外观方面的要求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b)结构检查是检查零部件结构、电气装配、机械装置、接插件连接及其他结构方面的要求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
c)尺寸检查是检查产品的外形尺寸、安装尺寸、零部件尺寸、电气间隙、爬电距离、隔爆面尺寸、隔爆间隙及其他尺寸方面的要求是否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5.2.2检查方法
5.2.2.1外观检查及结构检查:通常采用目力检查法,在最有利的观察距离和适当照度条件下用肉眼检查,对有特殊严格要求的可用放大镜或其他计量器具检查。5.2.2.2尺寸检查:用经检定合格的量具进行检查。5.3基本性能试验
5.3.1试验要求
5.3.1.1试验方法必须全面考核有关产品标准技术要求中所提及的产品性能及指标。5.3.1.2试验中使用的测试仪器、工具、设备、标准物质等均应规定精度等级、其精度等级应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的规定。
5.3.2试验方法
通过设置模拟的负载及保护动作器件,根据产品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控制及保护动作性能试验。
5.4电源波动适应能力试验
按MT210-1990中10.2进行。
5.5抗干扰试验
按GB3797-1989中4.14进行。
5.6介电强度试验
按GB3797—1989中4.4进行。
5.7耐湿热性能试验
MT/T817-1999
按GB/T2423.4及GB/T2423.3的规定进行。3工作环境温度试验
按GB/T2423.1及GB/T2423.2的规定进行。5.9贮存环境温度试验
按GB/T2423.1及GB/T2423.2的规定进行。5.10振动试验
按GB2423.10的规定进行。
5.11冲击试验
按GB2423.5的规定进行。
5.12温升及表面温度试验
5.12.1电子、电气元器件在正常工作时的温升的试验方法按GB/T14048.1一1993中8.2.3.3的规定进行。
5.12.2外壳表面温度的测量按GB3836.1第24章进行。5.13漏电闭锁试验
试验须在主电路不通电的情况下进行。试验时控制电路通以额定工作电压,用可变电阻箱模拟电阻值,检测漏电闭锁动作值是否符合要求。5.14外壳强度试验
按GB3836.2一1983第19章及附录A进行。5.15防爆性能试验
按GB3836.2—1983第20章进行。5.16可靠性试验
按GB5080.7—1986第5章规定进行。5.17引入装置试验
按GB3836.2—1983第21章及GB3836.1-1983第27章进行。5.18连接件扭转试验
5.18.1试验要求
当绝缘套管与连接件连接过程中承受力矩作用时,应进行本项试验。5.18.2试验方法
按GB3836.1—1983第23章进行。5.19本质安全火花试验
按GB3836.4一1983第8章中的有关规定进行。5.20绝缘电阻测量
按MT210一1990第7章的规定进行。5.21橡胶材料老化试验
按GB3836.1一1983第28章的规定进行。6检验规则
装置的检验分出厂检验及型式检验二种。6.1出厂检验
6.1.1每台产品均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出厂检验,检验合格并给予合格证后方可出厂。6.1.2试验项目按表9中出厂检验的规定进行。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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