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 706-199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MT 706-1997
中文名称:一般兼矿用本质安全型安全栅
标准类别:煤炭行业标准(MT)
英文名称:Mine safety barrier for non-explosive atmosphere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7-12-30
实施日期:1998-07-01
作废日期:2007-07-01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一般
本质
安全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电气工程>>特殊工作条件用电气设备>>29.260.20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中标分类号:矿业>>矿山机械设备>>D98煤矿专用设备器材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 准 规 定了一般兼矿用本质安全型安全栅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r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 准 适 用于一般兼矿用本质安全型安全栅(以下简称“安全栅,’)。
标准内容
MT706—1997
随着矿井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多数矿井已设立了煤矿井下环境监控、通讯系统地面中心站,负责对井下的全面监控。一一般兼矿用本质安全型安全栅就起着防止并上电气设备中的危险能量窜入并下的作用,保证煤矿井下监控系统安全运行。目前国家标准GB3836对此类产品的防爆型式无明确规定,各检验站的要求尚不统一,为了满足矿用本质安全型安全栅的制造和检验的需要,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科技教育司提出。本标准由煤炭工业部煤矿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由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傅淑玲、张庆奎、兴自中、陈向东。本标准委托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负责解释。387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
一般兼矿用本质安全型安全栅
Mine safety barrier for non-explosive atmosphereMT 706 - 1997
本标准规定了一一般兼矿用本质安全型安全栅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兼矿用本质安全型安全栅(以下简称“安全栅”)。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91—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2423.4--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GB/T2900.35—83电工名词术语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3836.1—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通用要求GB3836.4--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本质安全型电路和电气设备i”GB/T4942.293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GB/T14048.1--93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总则
3产品分类
3.1安全栅的输入端为非防爆型,输出端为矿用本质安全型。3.2安全栅保护方式分为电阻保护式和熔断器保护式。4技术要求
4.1一般要求:
4.1.1安全栅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4.1.2安全栅的电气技术指标在满足相关系统要求的同时,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4.1.3安全栅的防爆型式为一般兼矿用本质安全型。4.1.4安全栅在下列条件下应能正常工作:a)环境压力:86~106kPa;
b)环境温度:0~40℃;
c)空气相对湿度:≤90%(+25℃时);d)在不具有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安全场所;e)无显著摇动和剧烈冲击振动的环境。4.1.5连接安全栅本安侧的电缆在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的同时,必须满足本标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1997-12-30批准388
1998-07-01实施
MT 706—1997
4.1.6安全栅的外壳至少应具有IP20的防护等级。4.1.7安全栅的印制线路板元件组装调试后喷涂两遍三防漆。4.1.8安全栅的本安电路采用兰色导线并单独布置。4.1.9安全栅除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还应符合GB3836.1、GB3836.4等相关标准的有关规定。4.2接线端子:
4.2.1本安接线端子与非本安接线端子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0mm。4.2.2本安电路接线端子及引出装置旁设“ia”“ib”或蓝色标记。4.2.3非接地的本安电路端子应有防护罩保护。4.2.4本安电路接线端子与接地端子之间的距离:ia等级不应小于6mm,ib等级不应小于3mm。4.2.5本安接线端子与外壳之间的距离:ia等级不应小于6mm,ib等级不应小于3mm。4.3结构:
4.3.1安全栅应设有一个以上接地端子。4.3.2安全栅应设有防误装配措施(采用不对称形状或颜色)。4.3.3安全栅的电子元件应全部胶封,或装在不可拆卸的一次性外壳中。4.4电源变压器:
4.4.1安全栅用电源变压器在进行工频耐压试验时,应无击穿和闪络现象。4.4.2向安全栅供电的电源变压器输入绕组应设有熔断器保护。4.4.3变压器向本安回路供电的端子与其他端子应分开布置,其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须不小于表2的规定值。
4.4.4变压器中向本安电路供电的绕组应与其他绕组分开布置。4.4.5变压器中向本安电路供电的绕组与其他绕组内外布置时,应采取下列措施之一:向本安电路供电的绕组与其他绕组间有加强绝缘。本安电路的绕组与其他绕组间用铜质接地屏蔽隔离。当屏蔽厚度不小于表1规定值时,可不对屏蔽进行短路电流试验。
表1不需进行试验的屏蔽厚度
熔断器额定电流,A
屏蔽铜箔最小厚度,mm
屏蔽绕组的导线直径,mm
4.4.6变压器的铁芯须接地。
4.5主要元器件和组件:
4.5.1本安电路与非本安电路裸露导体之间的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须不小于表2的规定。表2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
额定电压
V(峰值)
电气间隙
胶封中的间距
爬电距离
绝缘涂层下的爬电距离
4.5.2电阻保护式安全栅在非本安端为最高允许电压、在本安端短路或开路时,各元件承受的电流、电压或功率应不大于其额定值。电阻器的误差应不大于士5%。4.5.3熔断器保护式安全栅,熔断器的过载能力在1.1倍额定电流时,历时4h不熔断。389
MT 706 -- 1997
4.5.4熔断器的熔断时间应不大于表3的规定表3熔断器的熔断时间
熔断电流/额定电流,%
熔断时间,s
4.5.5当熔断器熔丝熔断后,熔断器管应能承受2U+100GV耐压试验(U为安全栅最高允许电压)。4.5.6熔断器保护式安全栅的限压元件,在熔断器1.1倍额定电流时的功率消耗不大于其额定值的2/3,限流元件不大于其额定值。4.5.7每个限压元件应进行老化筛选试验。4.6安全栅本安电路及其绝缘导线在进行工频耐压试验时应无击穿和闪络现象。4.7安全栅交变湿热试验后不同额定绝缘电压下的绝缘电阻值应符合表4的规定,并能承受本标准4.4.1和4.6条的工频耐压试验。表4绝缘电阻值
额定绝缘电压U.,V
绝缘电阻最小值,MQ
U≤60
60U220
4.8熔断器式安全栅,在非本安端加电压,使熔断器流过的电流为其额定电流值的1.1倍,本安端的开路电压和短路电流不得大于设计规定值。4.9电阻和熔断器式安全栅在非本安端加最高允许电压时,在本安端瞬时开路电压和短路电流不得大于设计规定值。并能承受GB3836.4第8章规定的火花试验。5试验方法
工频耐压试验按GB/T14048.1第6章进行,工频耐压试验值见表5、表6。5.1
表5变压器绝缘强度值
原绕组、向非本安电路供电的副绕组与接地屏蔽、铁芯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向本安电路供电的副绕组与接地屏蔽、铁芯之间及其相互之间
额定电压,V
36U220
U≥220
U≤36
试验电压;V
4U,最低为2500V
2U+1000,最低为1500
5.2交变湿热试验按GB/T2423.4进行,严酷等级为高温+40℃,试验周期6d。5.3外壳防护性能试验按GB/T4942.2进行。5.4老化筛选试验应按GB3836.4进行,试验在150℃的常压空气中放置2h后冷却到室温,其稳定电压值的变化≤士5%。
5.5本安火花试验按GB3836.4进行。5.6外观、装配质量、第4.2条、4.3条、4.5条的检查按GB/T14048.1进行。390
本安电路与接地部分之间
本安电路与非本安电路之间
本安电路用绝缘导线
同一外壳中非本安绝缘导线
6检验规则
6.1出厂检验:
MT 706 - 1997
表6工频耐压试验值
试验电压,V
2U最低为500
2U+1000最低为1500
2U最低为500
2U+1000最低为1500
U的意义
U为本安电路电压
U为二路电压之和
U为本安电路电压
U为二路电压之和
6.1.1出厂检验由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逐台进行,检验合格并发给产品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按表7内容进行。6. 1. 2
检验项目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
机芯组装
本安火花
技术要求
4.2.2,4.2.3,4.3.1,4.3.2,7.1.1,4.1.84.2.1,4.2.4.4.2.5,4.4.3,4.5.1~~4.5.34.1.7,4. 4.2,4. 4. 4,4.4.5,4.4.64.1.4,5.2
4.4.1,4.6,4.7,5.1
4.1.8,5.3
4.8,4.9,5.5
1表中“A”款为一般项目,“B\款为重要项目,“C”款为关键项目。2表中对应格内○\款为应进行的检验项目,“一”为不检验项目6.2型式检验:
6.2.1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试制定型鉴定时;判定类别
b)正常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安全栅性能时;c)正常生产时,每5年应进行一次;d)产品长期停产后2年后恢复生产时;e)出广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f)当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6.2.2型式检验项目按表7内容进行。6.2.3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
型式检验
对关键项目,如有1台中的1项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对重要项目,如有2台项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如有1台项不合格,则应对该项目加倍复查,如复查中仍有1台项不合格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对一般项,不作判定。6.3产品必须经国家煤矿防爆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煤炭工业部指定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并取得“防爆合格证”后方可生产。391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7.1.1产品标志
MT 706—1997
7.1.1.1安全栅外壳明显处应有“MA”煤矿安全标志。7.1.1.2安全栅的铭牌应牢固设置在外壳明显处,铭牌上应清晰地标明下列内容:a)产品型号及名称;
b)防爆标志:(ib)I或(ia)I;
c)最高允许电压,最高开路电压,最大短路电流;d)配接设备及其关联设备型号、名称;e)防爆合格证编号;
f)安全标志编号;
g)产品编号和出厂日期;
h)制造厂名称。此内容来自唯久标准下载网
7.1.2包装标志
7.1.2.1包装贮运标志应符合GB191的规定。7.1.2.2包装箱外壁应有下列标志:a)产品型号和名称;
b)收货单位名称和地址;
c)总质量和净质量;
d)防雨、轻放等标志;
e)制造厂名称。
7.2包装
7.2.1将检验合格的产品连同附件,装入塑料袋和含有减震材料的包装箱内。7.2.2包装箱内应有下列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7.3运输
产品在运输途中应避免雨、雪直接淋袭,防止摔、砸。7.4存
产品贮存在温度一10℃~+40℃,无腐蚀性气体,通风良好的库房中。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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