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家标准(GB) > 畜禽肉水分限量
GB 18394-200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8394-2001

中文名称:畜禽肉水分限量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Permitted level of moisture in meat of livestock and poultry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01-07-02

实施日期:2001-12-01

作废日期:2022-01-01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水分 限量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食品技术>>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67.120.10肉和肉制品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22肉类加工制品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 18394-2020代替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7903

页数:出版社:

标准价格:24.0

出版日期:2001-12-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1-07-20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金社胜阮炳琪刘文娟吴爱华赵志云曹贤钦王贵际

起草单位:国家国内贸易局肉禽蛋食品质量检测中心

归口单位:商务部

提出单位:国家国内贸易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管部门:商务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肉水分限量指标、测定方法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鲜冻猪肉、牛肉、羊肉和鸡肉。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GB18394—2001
本标准的第3章和4.2.1条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本标准与GB9959.1—2001《鲜、冻片猪肉》、GB9959.2—2001《分割鲜、冻猪瘦肉》、GB9961—2001《鲜、冻体羊肉》、GB17238—1998《鲜、冻分割牛肉》、GB16869—2000《鲜、冻禽产品》配套使用。
本标准由国家国内贸易局提出。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国内贸易局肉禽蛋食品质量检测中心(北京)。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金社胜、阮炳琪、刘文娟、吴爱华、赵志云、曹贤钦、王贵际。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畜禽肉水分限量
Permitted level of moisture in meatof livestock and poultry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肉水分限量指标、测定方法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鲜冻猪肉、牛肉、羊肉和鸡肉。2引用标准
GB18394—2001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9695.15—1988肉与肉制品
水分含量测定免费下载标准就来唯久标准网
GB/T9695.19—1988
肉与肉制品
3畜禽肉水分限量指标
畜禽肉水分限量指标见表1。
4样品制备
4.1抽样
按GB/T9695.19规定的方法执行。4.2试样制备
取样方法
水分含量,%
4.2.1鲜肉:将剔除脂肪、筋、腱后的肌肉组织用绞肉机(孔径不大于4mm)至少绞两次。绞碎的样品应保存于密封容器中。
4.2.2冻肉:自然解冻,并记录解冻前后的样品质量m1和m2(精确至0.01g),解冻后的样品按4.2.1处理。
5测定方法
5.1干燥箱干燥法(仲裁法)
按GB/T9695.15规定的方法测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1-07-20批准-KANiKAca-
2001-12-01实施
5.2红外线干燥法(快速法)
5.2.1原理
GB18394—2001
用红外线加热将水分从样品中去除,再将干燥前后的质量差计算成水分含量。5.2.2仪器
红外线快速水分分析仪:水分测定范围0%~100%,读数精度0.01%,称量范围(0~30)g,称量精度1mg。
5.2.3测定
5.2.3.1接通电源并打开开关,设定干燥加热温度为105℃,加热时间为自动,结果表示方式为0%~100%。
5.2.3.2打开样品室罩,取一样品盘置于红外线水分分析仪的天平架上,并回零。5.2.3.3取出样品盘,将约5.00g按本标准4.2.1制备而成的样品均匀铺于盘上,再放回样品室。5.2.3.4盖上样品室罩,开始加热,待完成干燥后,读取在数字显示屏上的水分含量。在配有打印机的状况下,可自动打印出水分含量。6结果表述
6.1鲜肉的水分含量按4.3或4.4的测定值报告结果。6.2冻肉的水分含量X按式(1)计算:X(%) = (m - m2) + m2 × c
式中:X——冻肉的水分含量;
m1—解冻前样品质,g;
m2—解冻后样品质,g
C——解冻后样品的水分含量,%。2
......(1)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