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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5009.45-200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5009.45-2003

中文名称:水产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Method for analysis of hygienic standard of fish and other aquatic product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03-08-11

实施日期:2004-01-01

作废日期:2017-03-01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水产品 卫生标准 分析方法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食品技术>>67.040食品综合

中标分类号: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53食品卫生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GB/T 5009.45-1996;被GB 5009.228-2016代替;“pH的测定”部分被GB 5009.237-2016代替;组胺检测部分被GB 5009.208-2016代替;公告:国家标准公告 2023年第16号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5页

标准价格:24.0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5-05-16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江苏省卫生防疫站、上海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杭州市卫生防疫站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农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海产品及水产品的卫生指标的分析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海产品和水产品的各项卫生指标的分析。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 67.040
中华人民共和宝宝家标准
GB/T5009.45—2003
代替GB/T5009.45—1996
水产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Method for analysis of hygienic standard of fishand other aquatic products
2003-08-1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国家标化管理委员会
2004-01-01实施
GB/T5009.45—2003
本标准代替GB/T5009.45—1996《水产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本标准与GB/T5009.45—1996相比主要修改如下:按照GB/T20001.4一2001《标准编写规则第4部分:化学分析方法》对原标准的结构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上海市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江苏省卫生防疫站、杭州市卫生防疫站、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青海省卫生防疫站、福建省卫生学校负责起草。本标准于1985年首次发布,1996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360
水产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海产品及水产品的卫生指标的分析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海产品和水产品的各项卫生指标的分析。本方法检出限组胺为50mg/kg。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5009.45—2003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2733鲜、冻动物性水产品卫生标准GB/T5009.11食品中总碑及无机砷的测定GB/T5009.15食品中镉的测定
GB/T5009.17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GB/T5009.19食品中六六六、滴滴递残留量的测定GB/T5009.44—2003肉与肉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鲜鱼类
适用于黄鱼、带鱼、鱼、鱼、鱼、墨鱼(乌贼)、青鱼、草鱼、鲢鱼、鲤鱼、鳞鱼、蓝圆(池鱼)、鲱鱼、湟鱼各项卫生指标的测定。3感官检查
取保证感官检验的样品量(冷冻品经解冻后),在自然光线下进行感官检查。结果应符合GB2733的规定。
理化检验
4.1挥发性盐基氨氮
按GB/T5009.44-2003中4.1操作。4.2汞
按GB/T5009.17操作。
4.3六六六、滴滴递
按GB/T5009.19操作。
4.4组胺
4.4.1原理
鱼体中组胺用正戊醇提取,遇偶氮试剂显橙色,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4.4.2试剂
4.4.2.1正戊醇。
三氯乙酸溶液(100g/L)。
碳酸钠溶液(50g/L)。
GB/T5009.45-—2003
4.4.2.4氢氧化钠溶液(250g/L)。4.4.2.5盐酸(1+11)。
4.4.2.6组胺标准储备液:准确称取0.2767g于100℃士5℃干燥2h的磷酸组胺溶于水,移人100mL容量瓶中,再加水稀释至刻度。此溶液每毫升相当于1.0mg组胺。4.4.2.7磷酸组胺标准使用液:吸取1.0mL组胺标准溶液,置于50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此溶液每毫升相当于20.0μg组胺。4.4.2.8偶氮试剂如下:
4.4.2.8.1甲液:称取0.5g对硝基苯胺,加5mL盐酸溶液溶解后,再加水稀释至200mL,置冰箱中。4.4.2.8.2乙液:亚硝酸钠溶液(5g/L),临用现配。吸取甲液5mL、乙液40mL混合后立即使用。4.4.3分析步骤
4.4.3.1试样处理
称取5.00g~10.00g绞碎并混和均匀的试样,置于具塞锥形瓶中,加人15mL~20mL三氯乙酸溶液(4.4.2.2),浸泡2h~3h,过滤。吸取2.0mL滤液置于分液漏斗中,加氢氧化钠溶液(4.4.2.4)使呈碱性,每次加人3mL正戊醇,振摇5min,提取三次,合并正戊醇并稀释至10.0mL。吸取2.0ml正戊醇提取液于分液漏斗中,每次加3mL盐酸(1+11)振摇提取三次,合并盐酸提取液并稀释至10.0mL,备用。
4.4.3.2测定
吸取2.0mL盐酸提取液于10mL比色管中,另吸取0、0.20、0.40、0.60、0.80、1.0ml.组胺标准使用液(相当于0、4.0、8.0、12、16、20μg组胺),分别置于10mL比色管中加水至1mL,再各加1mL盐酸(1+11)。试样与标准管各加3mL碳酸钠溶液(50g/L),3mL偶氮试剂,加水至刻度,混匀,放置10min后用1cm比色杯以零管调节零点,于480nm波长处测吸光度,绘制标准曲线比较,或与标准系列目测比较。
4.4.4结果计算
试样中组胺的含量按式(1)进行计算。X=
%×1000
式中:
X—试样中组胺的含量,单位为毫克每百克(mg/100g);X100
加人三氯乙酸溶液(100g/L)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测定时试样中组胺的质量,单位为微克(μg);mi
一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计算结果表示到小数点后一位。4.4.5精密度
++o+++++***(1)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10%。4.5无机砷
按GB/T5009.11操作。
4.6甲基汞
按GB/T5009.17操作。
按GB/T5009.15操作。
其他水产品
GB/T 5009.45---2003此内容来自唯久标准下载网
适用于河虾和对虾、海白虾、虾姑、鹰爪虾等海虾及牡蛎(耗、海蛎子)、海蟹、花蛤、缢蛏各项卫生指标的测定。
5感官检查
同第3章。
6理化检验
6.1挥发性盐基氮
按GB/T5009.44-2003中4.1操作。6. 2 pH 值一酸度计法
适用于牡蛎(蚝、海蛎子)。
6.2.1原理
用酸度计直接测定试样水溶液pH值。6.2.2仪器
酸度计(精度在0.050以上)。
6.2.3分析步骤
称取10.00g绞碎试样,加新煮沸后冷却的水至100ml,摇勾,浸渍30min后过滤或离心,取约50mL滤液于100mL烧杯中,用酸度计测定pH值。计算结果保留二位有效数字。
6.2.4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0.1pH。6.3汞
按GB/T5009.17操作。
6.4六六六、滴滴涕
按GB/T5009.19操作。
6.5无机砷
按GB/T5009.11操作。
6. 6甲基汞
按GB/T5009.17操作。
按GB/T5009.15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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