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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Y/T 1043-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NY/T 1043-2006

中文名称:绿色食品人参和西洋参

标准类别:农业行业标准(NY)

英文名称:Green food -- Ginseng and American ginseng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06-01-26

实施日期:2006-04-01

作废日期:2017-04-01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绿色食品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食品技术>>67.040食品综合

中标分类号:食品>>特种食品>>X83保健食品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NY/T 1043-2016代替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

页数:7页

标准价格:10.0

出版日期:2006-03-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李月茹、王艳梅、陈丹、王艳红等

起草单位:农业部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归口单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人参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标识、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人参和西洋参。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归口。前言vv99.net
本标准起草单位:农业部参茸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NY/T1043—2006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月茹、王艳梅、陈丹、王艳红、潘浦群、郑艳军、侯志广、汪树理。I
1范围
绿色食品人参和西洋参
NY/T1043-2006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人参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贴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人参和西洋参。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不适用本标准,然而,最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4789.2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GB/T4789.3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
GB/T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舞菌和酵母计数
GB/T5009.3食品中水分的测定
GB/T5009.4
食品中灰分的测定
GB/T 5009.11
GB/T5009.12
GB/T 5009.15
GB/T 5009.17
GB/T5009.19
GB7718
食品中总神及无机硬的测定
食品中铅的测定
食品中镉的测定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食品中六六六、滴滴递的测定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15517.1
GB/T15517.2
GB/T15517.3
GB/T15517.4
GB/T 15517.5
GB/T 15517.6
GB/T 17356.1
GB/T17356.2
GB/T 17356.3
GB/T 17356.4
模压红参分等质量标准
红参分等质量标准
全须生晒参分等质量标准
生晒参分等质量标准
保鲜参分等质量标准
活性参分等质量标准
西洋参加工产品分等质量标准
冻干西洋参(活性西洋参)分等质量标准西洋参片分等质量标准
西洋参口嚼片分等质量标准
GB/T17356.5
西洋参袋泡茶分等质量标准
GB19506
JJF1070
原产地域吉林长白山人参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人参制品
NY/T391
NY/T658
NY/T896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技术条件
绿色食品
包装通用准则
品产品抽样准则
绿色食品
国家技术监督局第43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1
NY/T1043—2006
3术语和定义
GB/T15517.1~GB/T15517.6.GB/T17356.1-GB/T17356.5.GB19506.NY318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人参根产品productsfromginsengroot人参植株地下的参根部分。鲜人参和西洋参经洗涤晾晒、冷冻干燥或其他方法干燥制成的产品或经蒸制后的产品。
人参地上部分产品
productsfromaerial partsofginsengplant人参植株地上生长的部分,经洗涤干燥制成的产品。4要求
4.1产地环境
应符合NY/T391的要求。
4.2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指标
人参根产品
白或黄白色、无水锈,无黑硫、无抽沟、无黄皮
注:山参感官应符合GB19506一等品的规定。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人参题上部分产品
茎叶、花为暗绿色,果肉及果
汁为淡红色
表2理化指标
总灰分
总皂苷
人参根产品
人参地上部分产品
西洋多
有、已修剪
黄白色或浅黄褐色
单位为克每百克
西洋参
注:人参粉水分8.0%,保鲜参不要求水分测定,人多蜜片水分≤18.0%,西洋参加工产品水分≤13.0%:参须中总皂替≥4.0%,带须参和冻干参总皂苷≥3.0%,人参蜜片总皂≥4.0%。2
4卫生指标
应符合表3的规定。
神mg/kg
铅mg/kg
镭.mg/kg
汞mg/kg
六六六(BHC)mg/kg
滴滴沸(DDT),mg/kg
五繁硝基苯(PCNB),mg/kg
菌落总数,cfu/g
大肠葡群,MPN/100g
灌菌,cfu/g
5净含量
表3卫生指标
不得检出(≤0.002)
不得检出(≤0.01)
不得检出(≤0.01)
≤10000
≤500
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第43号令(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5试验方法
5.1感官检验
NY/T1043—2006
西洋参
按GB/T15517.1~GB/T15517.6.GB/T17356.1~GB/T17356.5.GB19506、NY318的规定执行。
5.2理化检验
5.2.1水分
按GB/T5009.3的规定执行。
5.2.2灰分
按GB/T5009.4的规定执行。
5.2.3总皂苷
按GB/T15517.1~GB/T15517.6.GB/T17356.1~GB/T17356.5.GB19506、NY318的规定执行。
5.3卫生检验
按GB/T5009.11的规定执行。
按GB/T5009.12的规定执行。
按GB/T5009.15的规定执行。
接GB/T5009.17的规定执行。
NY/T1043—2006
5.3.5六六六滴滴递
按GB/T5009.19的规定执行。
5.3.6五氯硝基苯
按GB/T15517的规定执行。
5.3.7菌落总数
按GB/T4789.2的规定执行。
5.3.8大肠菌群
按GB/T4789.3的规定执行。
5.3.9需菌
按GB/T4789.15的规定执行。
5.4净含量
按JF1070的规定执行。
6检验规则
6.1组批
同一生产基地、同一品种、同一播种期,同一加工方法、包装、同一等级的产品为同一批产品。6.2抽样方法
按NY/T896执行。
6.3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在交收前生产厂家应进行交收检验,交收检验应包括感官、理化指标、标签、标志和包装的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方可出厂。6.4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感官,理化指标、卫生指标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a)申请绿色食品产品认证时
b)两次交收检验结果差异较大时;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使生产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d)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6.5判定规则
6.5.1全部指标检验合格,则该批产品判为合格产品。6.5.2凡检验不合格的项目,应加倍取样进行复检,如仍不合格,则判定该项目不合格。6.5.3感官项目不得复检。
7标签和标志
7.1标签
应符合GB7718的规定。
7.2标志
包装上应标注绿色食品标志,其标注办法应符合《中国绿色食品商标标志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的规定。
8包装、运输和存
8.1包装
应符合NY/T658的要求。
2运输
NY/T1043—2006
在运输中,运输工具必须保证清洁、干燥,无毒、无害,并有防雨设施,不得与有毒有害、有腐蚀性、易发霉、发潮的货物混装运输。
B贮存
应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库房内,注意防虫蛀和霉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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