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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709-200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709-2006

中文名称: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Dimension shape weight and tolerances for hot-rolled steel plates and sheets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06-11-01

实施日期:2007-02-01

作废日期:2020-02-01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热轧 钢板 钢带 尺寸 外形 重量 允许 偏差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冶金>>钢铁产品>>77.140.50扁平钢和半成品

中标分类号:冶金>>钢铁产品>>H46钢板、钢带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 709-1988;被GB/T 709-2019代替

采标情况:ISO 7452:2002,ISO 16160:2000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13页

标准价格:26.0

出版日期:2007-02-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65-09-19

起草人:唐一凡、王晓虎、朴志民、高玲、王丽萍、李小丽

起草单位: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首钢总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提出单位: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发布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热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技术条件。本标准适用于轧制宽度不小于600mm的单张轧制、钢带及其剪切钢板和纵切钢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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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77.140.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709—2006
代替GB/T709—1988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Dimension,shape,weight and tolerances for hot-rolled steel plates and sheets(ISO7452:2002(E),Hot-rolled structural steel plates-toleranceondimensionsand shape,ISO 16160:200o(E),Continuously hot-rolled steel products-Dimensional and shape tolerances,NEQ)2006-11-0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整码防伪
2007-02-01实施
GB/T709-—2006
本标准与ISO7452:2002《热轧结构钢板尺寸和外形偏差》(英文版)ISO16160:2000热连轧钢板钢带一尺寸和外形的偏差》(英文版)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本标准代替GB/T709一1988《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充许偏差》。本标准与原标准对比,主要修订内容如下:取消钢板钢带公称尺寸表,规定尺寸范围和推荐的公称尺寸;钢板厚度增加到400mm,宽度加大到5000mm,钢带宽度加大到2200mm;加严较厚较宽钢板的厚度公差和钢带的宽度偏差:纵切钢带的宽度正负偏差改为正偏差;调整长度允许偏差;
单轧轧制钢板不平度的测量长度为1m或2m;连轧钢板单独规定不平度,测量长度为实际长度;镰刀弯的测量长度改为任5000mm或实际长度;规定纵切钢带镰刀弯;-加严成卷钢带塔高度;
规定各种尺寸测量方法,并附有测量图示—规定限定偏差或正偏差钢板理论计重所采用的厚度。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鞍钢新轧钢股份有限公司、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首钢总公司、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一凡、王晓虎、杯志民、高玲、王丽萍、李小莉。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709—1965,GB709—1988。I
1范围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本标准规定了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7092006
本标准适用于轧制宽度不小于600mm的单张轧制钢板(以下简称单轧钢板)、钢带及其剪切钢板(以下称连轧钢板)和纵切钢带。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
3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钢板plateorsheet
钢板系不固定边部变形的热轧扁平钢材,包括直接轧制的单轧钢板和由宽钢带剪切成的连轧钢板。3.2
专widestrip
钢带系指成卷交货,轧制宽度不小于600mm的宽钢带。4分类和代号
4.1按边缘状态分为
不切边EM。
4.2按厚度偏差种类分
N类偏差:正偏差和负偏差相等;A类偏差:按公称厚度规定负偏差;B类偏差:固定负偏差为0.3mm
C类偏差:固定负偏差为零,按公称厚度规定正偏差。4.3按厚度精度分为
普通厚度精度
较高厚度精度
5尺寸
5.1钢板和钢带的尺寸范围
单轧钢板公称厚度
3 mm~400 mm
GB/T709—2006
单轧钢板公称宽度
钢板公称长度
钢带(包括连轧钢板)公称厚度钢带(包括连轧钢板)公称宽度
纵切钢带公称宽度
5.2钢板和钢带推荐的公称尺寸
600mm~4800mm;
2000mm~20000mm;
0.8mm~25.4mm;
600mm~2200mm;
120mm~900mm。
5.2.1单轧钢板的公称厚度在5.1所规定范围内,厚度小于30mm的钢板按0.5mm倍数的任何尺寸,厚度不小于30mm的钢板按1mm倍数的任何尺寸。5.2.2单轧钢板的公称宽度在5.1所规定范围内,按10mm或50mm倍数的任何尺寸。钢带(包括连轧钢板)的公称厚度在5.1所规定范围内,按0.1mm倍数的任何尺寸。5.2.3
钢带(包括连轧钢板)的公称宽度在5.1所规定范围内,按10mm倍数的任何尺寸。5.2.4
钢板的长度在5.1规定范围内,按50mm或100mm倍数的任何尺寸。5.2.5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以供应推荐公称尺寸以外的其他尺寸的钢板和钢带。尺寸允许偏差
对不切头尾的不切边钢带检查厚度、宽度时,两端不考核的总长度L为:L(m)=90/公称厚度(mm)
但两端最大总长度不得大于20m。6.1厚度允许偏差
6.1.1单轧钢板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N类)的规定。6.1.2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偏差类别,可以供应公差值与表1规定公差值相等的其他偏差类别的单轧钢板,如表2表4规定的A类、B类和C类偏差,也可以供应公差值与表1规定公差值相等的限制正偏差的单轧钢板,正负偏差由供需双方协商规定。6.1.3钢带(包括连轧钢板)的厚度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需方要求按较高厚度精度供货时应在合同中注明,未注明的按普通精度供货。根据需方要求,可以在表5规定的公差范围内调整钢带的正负偏差。
表1单轧钢板的厚度允许偏差(N类)公称厚度
3.00~5.00
>5.00~8.00
>8.00~15.0
>15.0~25.0
>25.0~40.0
>40.0~60.0
>60.0~100
>100~150
>150~200
>200~250
>250~300
>300~400
下列公称宽度的厚度允许偏差
>1500~2500
>2500~4000
单位为毫米
>4000~4800
公称厚度
3.00~5.00
>5.00~8.00
>8.00~15.0
>15.0~25.0
>25.0~40,0
>40.0~60.0
>60.0~100
>100~150
>150~200
>200~250
>250~300
>300~400
公称厚度
3.00~5.00
>5.00~8.00
>8.00~15.0
>15.0~25.0
>25.0~40.0
>40.0~60.0
>60.0~100
>100~150
>150200
>200~250
>250~300
>300~400
单轧钢板的厚度允许偏差(A类)下列公称宽度的厚度允许偏差
>1500~2500
>2500~4000
单轧钢板的厚度允许偏差(B类)下列公称宽度的厚度允许偏差
>1500~2500
>2500~4000
GB/T709—2006
单位为毫米
>4000~4800
单位为毫米
>4000~4800
GB/T709-2006
公称厚度
3.00~5.00
>5.00~8.00
>8.00~15.0
>15.0~25.0
>25.0~40.0
>40.0~60.0
>60.0~100
>100~150
>150~200
>200~250
>250~300
>300~400
公称厚度
>8.0~10.0
>10.0~12.5
>12.5~15.0
>15.0~25.4
单轧钢板的厚度允许偏差(C类)表4
下列公称宽度的厚度允许偏差
>1500~2500
>2500~4000
表5钢带(包括连轧钢板)的厚度允许偏差钢带厚度允许偏差
普通精度
公称宽度
600~1200
>1200~
>1500~
规定最小届服强度R.≥345MPa的钢带,厚度偏差应增加10%6.2
宽度允许偏差
切边单轧钢板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600~1200
单位为毫米
>4 000~4800
较高精度PT.B
公称宽度
>1200~
单位为毫米
>1500~
公称厚度
表6切边单轧钢板的宽度允许偏差公称宽度
>2000~3.000
6.2.2不切边单轧钢板的宽度允许偏差由供箫双方协商。6.2.3不切边钢带(包括连轧钢板)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的规定表7不切边钢带(包括连轧钢板)的宽度允许偏差公称宽度
≤1500
允许偏差
GB/T709-2006
单位为毫米
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切边钢带(包括连轧钢板)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的规定。经供需双方协议,可以供应较高6.2.4
宽度精度的钢带。
表8切边钢带(包括连轧钢板)的宽度允许偏差公称宽度
>1200~1500
纵切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的规定,表9纵切钢带的宽度允许偏差
公称宽度
120~160
>160~250
公称厚度
>4, 0~8.0
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单位为毫米
GB/T709-—2006
公称宽度
>250~600
>600~900
6.3长度允许偏差
表9(续)
单轧钢板长度充许偏差应符合表10的规定公称厚度
表10单轧钢板的长度允许偏差
公称长度
20004000
>40006000
>6 000~8000
>8000~10000
>10 000~15000
>15000~20000
>20000
连轧钢板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1的规定。6.3.2
公称长度
2000~8000
7外形
7.1不平度
连轧钢板的长度允许偏差
充许偏差
由供需双方协商
允许偏差
+0.5%×公称长度
7.1.1单轧钢板按下列两类钢,分别规定钢板不平度。钢类L:规定的最低屈服强度值<460MPa,未经淬火或率火加回火处理的钢板。单位为毫米
单位为毫米
单位为旁米
钢类H:规定的最低屈服强度值>460MPa~700MPa,以及所有萍火或率火加回火的钢板。7.1.1.1单轧钢板的不平度按表12的规定。6
公称厚度
>15~25
>25~40
>40~400
表12单轧钢板的不平度
钢类L
下列公称宽度钢板的不平度,不大于>3.000
测盘长度
钢类H
GB/T709--2006
单位为毫米
如测量时直尺(线)与钢板接触点之间距离小于1000mm,则不平度最大允许值应符合以下要求:对钢类L,为接触点间距离(300mm~1000mm)的1%;对钢类H,为接触点间距离(300mm~1000mm)的1.5%。
但两者均不得超过表12的规定。7.1.2连轧钢板的不平度按表13的规定。表13
3连轧钢板的不平度
公称厚度
公称宽度
>1200~1500
>1200~1500
<220MPa
不平度,不大于
规定的屈服强度,R。
220MPa~320MPa
单位为毫米
>320MPa
7.1.3如用户对钢带的不平度有要求,在用户开卷设备能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供需双方可以协商规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7.2镰刀弯及切斜(脱方)
钢板的镶刀弯及切斜应受限制,应保证钢板订货尺寸的矩形。7.2.1镰刀弯
单轧钢板的镰刀弯应不大于实际长度的0.2%。7.2. 1.1
7.2.1.2钢带(包括纵切钢带)和连轧钢板的镰刀弯按表14的规定。对不切头尾的不切边钢带检查镰刀弯时,两端不考核的总长度按第6章检查不切头尾的不切边钢带的厚度、宽度两端不考核总长的规定。
7.2.2切斜
钢板的切斜应不大于实际宽度的1%,7.3塔形
7.3.1钢带应牢固地成卷。钢带卷的一侧塔形高度不得超过表15的规定。7
GB/T709—2006
产品类型
连轧钢板
公称长度
表14钢带(包括级切钢带)和连轧钢板的镰刀弯公称宽度
≥600
≥600
≥600
公称宽度免费标准vv99.net
≤1000
8尺寸测量
8.1厚度
镰刀弯,不大于
不切边
实际长度×0.3%
实际长度×0.4%
表15塔形高度
单位为毫米
测量长度
实际长度
任意5000mm长度
任意5000mm长度
单位为毫米
不切边
切边钢带(包括连轧钢板)在距纵边不小于25mm处测量;不切边钢带(包括连轧钢板)在距纵边不小于40mm处测量。切边单轧钢板在距边部(纵边和横边)不小于25mm处测量,不切边单轧钢板的测量部位由供需双方协议。
8.2宽度
宽度应在垂直于钢板或钢带中心线的方位测量。8.3长度
钢板内最大矩形的长度。
8.4不平度
将钢板自由地放在平面上,除钢板本身重量外不施加任何压力。用一根长度为1000mm或2000mm的直尺,在距单轧钢板纵边至少25mm和距横边至少为200mm区域内的任何方向,测量钢板上表面与直尺之间的最大距离(如图1所示)。不平度的测量区
-200mm(距横边);
2——25mm(距级边)。
图1单轧钢板不平度的测起
测量连轧钢板下表面与平面之间的最大距离(如图2所示)。8.5镰刀弯
钢板或钢带的凹形侧边与连接测量部分两端点直线之间的最大距离(如图3所示)。8.6切斜
钢板的横边在纵边上的垂直投影(如图4所示)。8
一不平度。
镰刀弯:
凹形侧边;
一直尺(线)。
1-—切斜;
一直尺(线):
一侧边。
2连轧钢板不平度的测量
轧制方向
镶刀弯的测盘
图4切斜的测量
钢板按理论或实际重量交货,钢带按实际重量交货。GB/T709—2006
9.1钢板按理论重量交货时,理论计重采用公称尺寸,碳钢密度为7.85g/cm,其他钢种按相应标准规定。
9.2当钢板的厚度允许偏差为限定负偏差或正偏差时,理论计重所采用的厚度为允许的最大厚度和最小厚度的平均值。
9.3钢板理论计重的计算方法按表16的规定。9.4数值修约方法
数值修约方法按GB/T8170的规定。GB/T709—2006
计算顺序
基本重量//kg/(mm·m*))
单位重量/(kg/m)
钢板的面积/m
一张钢板的重量/kg
总重量/kg
钢板理论计重的计算方法
计算方法
7.85(厚度1mm,面积1m的重量)基本重量[kg/(mm·m)]×厚度(mm)宽度(m)×长度(m)
单位重量(kg/m*)X面积(m)
各张钢板重盘之和
结果的修约
修约到有效数字4位
修约到有效数字4位
修约到有效数字3位
kg的整数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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