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4318-201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34318-2017
中文名称:食用菌干制品流通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Distribution practice for dried mushroom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7-09-07
实施日期:2018-04-01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食用菌
制品
流通
规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食品技术>>水果、蔬菜及其制品>>67.080.01水果、蔬菜及其制品综合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26蔬菜加工与制品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8页
标准价格:24.0
出版日期:2017-09-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郭永红、马爱进、邓雅元、张沙沙、徐俊、罗晓莉、罗孝坤
起草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昆明食用菌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归口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提出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菌干制品流通的基本要求、包装、贮存、运输、销售、召回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食用菌干制品。
标准内容
ICS67.08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34318—2017
食用菌干制品流通规范
Distribution practice for dried mushroom2017-09-07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8-04-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提出并归口。GB/T34318—2017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昆明食用菌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本标准起草人:郭永红、马爱进、邓雅元、张沙沙、徐俊、罗晓莉、罗孝坤。H
1范围
食用菌干制品流通规范
GB/T34318—2017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菌干制品流通的基本要求、包装、存、运输、销售、召回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食用菌干制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6543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9687食品包装用聚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7第98号令)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食用菌干制品driedmushroom
食用菌鲜品经自然干燥或人工干燥的工艺制成的产品。4基本要求
4.1应对符合法规,标准要求的食用菌干制品在流通环节进行包装,并在贮存,运输,销售等流通环节中对食用菌干制品的质量安全给予保证。4.2流通环节中包装、贮存、运输、销售、召回环节应建立控制文件,应具有可追溯性记录,包括包装人员健康状况,培训,考核,包装操作,产品出库、人库,仓库温湿度,运输人员名单,装卸时间,地点以及销售商名称、地址、销售时间等记录。5包装
5.1包装材料
5.1.1外包装材料应清洁、卫生、坚固。外包装宜采用瓦楞纸箱,瓦楞纸箱应符合GB/T6543的规定。5.1.2内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材料要求,应清洁、卫生、无污染。内包装为聚乙烯材料的应符合GB9687的规定。5.1.2.1
5.1.2.2冷冻干燥工艺制成食用菌干制品的内包装材料宜采用铝塑材料。1
GB/T34318—2017
5.2包装场所
5.2.1包装场所(间)在出人口处应配备更衣间(柜)、洗手消毒设施和通风除尘装置,避免对包装带来污染。
5.2.2包装场所(间)应清洁、卫生、干燥。5.3包装人员
包装人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合格证。5.3.1
5.3.2应建立包装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上岗前经过技能培训。5.4包装管理
5.4.1符合质量要求的食用菌干制品才能进行预包装,食用菌干制品包装时,不同种类、同种类不同等级的食用菌干制品应分开包装,不应混装。5.4.2包装操作人员直接接触食用菌干制品前,应穿戴整洁工作服,清洁双手。5.4.3包装过程应避免污染,脱氧剂、干燥剂等不应直接接触产品。5.5包装标志,标签
预包装产品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T191的规定,标签应符合GB7718的规定6购存
6.1贮存仓库内应干净、整洁、无异味。6.2应在通风、阴凉干燥、清洁的室内常温条件下贮存产品。6.3贮存期间应注意防潮、防霉、防虫和防鼠等。6.4库内产品应堆放整齐,稳固,各批次产品按照划分区域进行堆放,应标识清晰,堆放方式不影响贮存库内空气循环和产品的出入,遵守“先进先出”原则。7运输
7.1运输工具
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干燥、无污染、无异味。7.2运输过程
7.2.1运输装载前对运输工具进行检查,确认运输工具状态良好,并进行清洁,运输过程要求防湿防潮。
7.2.2食用菌干制品不得与其可能造成交叉污染的产品混运。7.2.3完成运输后,应立即对运输工具进行严格的清洁、消毒。8销售
8.1运输的食用菌干制产品到达经销地后,应及时人库贮存。8.2食用菌干制品应按种类分区陈列,不得销售过期和变质的产品。2
9召回
GB/T34318—2017
对由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产品,应按《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2007第98号令)执行。
GB/T34318-2017
中华人民共和
国家标准
食用菌干制品流通规范
GB/T34318—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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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本880×12301/16
印张0.5字数6千字
2017年9月第一版
2017年9月第一次印刷
书号:155066·1-54724
定价1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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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本社发行中心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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