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通知,自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这一举措①有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的负担②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③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④提升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A.①③④B.②③④C.①②③D.①②④
2019-12-09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通知,自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这一举措
①有助于减轻个体工商户的负担
②符合社会主义本质要求
③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④提升了非公有制经济的法律地位
A.①③④
B.②③④
C.①②③
D.①②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