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完成下题。 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以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罚。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恣其所欲,宜诫翻奖,应诃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骄慢已习,方复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长,终为败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 但重于诃怒伤其颜色,不忍楚挞惨其肌肤耳 。以疾病为谕,安得不用汤药针灸救之哉?又宜思勤督训者,可愿苛虐于骨肉乎?诚不得已也。 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 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 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 。 齐朝有一士大夫,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无不宠爱,亦要事也。”吾时俯而不答。异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 (节选《颜氏家训·教子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