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 近日,一则新闻在网络发酵。某女在地铁上大快朵颐,地铁吃风爪,骨头满地存。 后续一:该女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说,只是掉在地上,我想说确实不是故意扔的,因为本身那天时间比较紧张,本身那天我自己身上也没有带任何的比如特别的塑料袋等一类东西。我的行为既没有打破文明尺度,也没有打破治安管理制度。在这个角度里面,我认为没有影响到其他人,同时没有任何错。 后续二:网友随意将视频上传,该
2019-05-04
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
近日,一则新闻在网络发酵。某女在地铁上大快朵颐,地铁吃风爪,骨头满地存。
后续一:该女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说,只是掉在地上,我想说确实不是故意扔的,因为本身那天时间比较紧张,本身那天我自己身上也没有带任何的比如特别的塑料袋等一类东西。我的行为既没有打破文明尺度,也没有打破治安管理制度。在这个角度里面,我认为没有影响到其他人,同时没有任何错。
后续二:网友随意将视频上传,该视频经过网络传播,不断发酵,该女遭到千万网友的指责,还遭到网友“人肉”,电话号码、职业经历、求学等隐私都被公开。
要求:①自选角度,确定立意,自拟标题:②不要脱离材料内容及含意的范围:③不少于800字的议论文:④不得套作,不得抄袭。
优质解答
比“凤爪姐”更堪忧的是“网曝” 我们很容易陷入这样一种认知误区:将自己置于道德高地,然后肆意去审判处于道德洼地者.上海地铁“凤爪姐”被“网曝”一事,正是这种认知误区的典型.
这种“网曝”其实是典型的“网暴”--网络暴力.它通过网络去搜索、曝光、散播各种信息,从而在舆论上对被曝光者施加巨大压力,来满足“网曝”者的猎奇心、表现欲和嗜血本性--以舔舐他人痛苦为乐.这种“网曝”常以“公心”的面目来行“私念”,表面冠冕堂皇,内里阴暗龌龊.
但在当下中国,他却常常如愿以偿.他公开凌辱了“被网曝”者,不仅品尝到虐待别人的“快乐”,还赢得了“公众”的眼球与掌声.如材料中的“凤爪姐”,被“网曝”后丢了工作,失了生计.“网曝”们必然是很享受这一过程,很愿意看到这种结果的.只是我们曾否想过:因为在地铁车厢里吃凤爪、扔骨头就被辞掉工作,这合法吗?符合道德吗?
显然,这既不合法,也不符合道德.在公共场合乱扔垃圾,只能依法处罚其扔垃圾的行为,而不能牵连、扩大至其它方面.对“乱扔垃圾”者进行教育和处罚,是为了维护和倡导文明,而不是为了迫使其失掉生计.“网曝”的所作所为,比“凤爪姐”更堪忧,对社会文明的破坏和毒害更甚.“凤爪姐”仅是个别现象,“网曝”却是集体行为.更且“凤爪姐”以“恶”的面目出现,极易被人辨别与制止;“网曝”们却以“善”的面目很隐蔽地行“恶”,煽导舆论、毒害社风,却不易被识破与惩处.两相比较,“网曝”之害远甚于“凤爪姐”者.2013年高中女生琪琪因被怀疑行窃惨遭“网曝”而自杀,这样的“血的教训”,似乎并没有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和深刻反思.
“网曝”的盛行,有其诸多因素.一方面,“网络时代”是新兴产物,社会各界对其认知仍处于初级阶段,在网络行为的法律规范、道德塑造上正处于摸索期、模糊期.另一方面,当下民众现代公民素养的缺陷、“娱乐至死”社会风潮的肆虐,使得“网曝”这类“审丑”的“集体狂欢”不时上演.但更深层的因素,应该是我们的盛行“道德审判”的民族文化病弊.
要防止“网曝”变“网暴”,一方面我们要继续建设、完善规范网络行为的法律与道德;一方面我们要提升公民的文明素养、矫治“娱乐至死”的低俗社风;更重要的方面是对嗜好“道德审判”的民族文化病弊的根治.若能如此,则健康、文明之中国网络时代可待矣.
比“凤爪姐”更堪忧的是“网曝” 我们很容易陷入这样一种认知误区:将自己置于道德高地,然后肆意去审判处于道德洼地者.上海地铁“凤爪姐”被“网曝”一事,正是这种认知误区的典型.
这种“网曝”其实是典型的“网暴”--网络暴力.它通过网络去搜索、曝光、散播各种信息,从而在舆论上对被曝光者施加巨大压力,来满足“网曝”者的猎奇心、表现欲和嗜血本性--以舔舐他人痛苦为乐.这种“网曝”常以“公心”的面目来行“私念”,表面冠冕堂皇,内里阴暗龌龊.
但在当下中国,他却常常如愿以偿.他公开凌辱了“被网曝”者,不仅品尝到虐待别人的“快乐”,还赢得了“公众”的眼球与掌声.如材料中的“凤爪姐”,被“网曝”后丢了工作,失了生计.“网曝”们必然是很享受这一过程,很愿意看到这种结果的.只是我们曾否想过:因为在地铁车厢里吃凤爪、扔骨头就被辞掉工作,这合法吗?符合道德吗?
显然,这既不合法,也不符合道德.在公共场合乱扔垃圾,只能依法处罚其扔垃圾的行为,而不能牵连、扩大至其它方面.对“乱扔垃圾”者进行教育和处罚,是为了维护和倡导文明,而不是为了迫使其失掉生计.“网曝”的所作所为,比“凤爪姐”更堪忧,对社会文明的破坏和毒害更甚.“凤爪姐”仅是个别现象,“网曝”却是集体行为.更且“凤爪姐”以“恶”的面目出现,极易被人辨别与制止;“网曝”们却以“善”的面目很隐蔽地行“恶”,煽导舆论、毒害社风,却不易被识破与惩处.两相比较,“网曝”之害远甚于“凤爪姐”者.2013年高中女生琪琪因被怀疑行窃惨遭“网曝”而自杀,这样的“血的教训”,似乎并没有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和深刻反思.
“网曝”的盛行,有其诸多因素.一方面,“网络时代”是新兴产物,社会各界对其认知仍处于初级阶段,在网络行为的法律规范、道德塑造上正处于摸索期、模糊期.另一方面,当下民众现代公民素养的缺陷、“娱乐至死”社会风潮的肆虐,使得“网曝”这类“审丑”的“集体狂欢”不时上演.但更深层的因素,应该是我们的盛行“道德审判”的民族文化病弊.
要防止“网曝”变“网暴”,一方面我们要继续建设、完善规范网络行为的法律与道德;一方面我们要提升公民的文明素养、矫治“娱乐至死”的低俗社风;更重要的方面是对嗜好“道德审判”的民族文化病弊的根治.若能如此,则健康、文明之中国网络时代可待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