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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9679-201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29679-2013

中文名称:洗发液、洗发膏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Hair shampoo,cream shampoo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13-09-06

实施日期:2014-08-01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70美容品、化妆品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日用化工品>>Y42化妆品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47582

页数:12页

标准价格:29.0

出版日期:2014-08-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沈敏、谷苗、曹海磊、张太军、许峥、姚松君、金大钧、姜家东、皮俊岭、康薇。

起草单位: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广东拉芳日化有限公司、广东名臣有限公司、花王(中国)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好迪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宏丽源有限责任公司、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拜尔斯道夫日化(湖北)有限公司、上海

归口单位: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57)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洗发液、洗发膏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 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表面活性剂为主要活性成分复配而成的、具有清洁人的头皮和头发、并保持其美观 作用的洗发液和洗发膏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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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71.100.7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9679—2013
洗发液、洗发膏
Hairshampoo,creamshampoo
2013-09-06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4-08-01实施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57)归口。GB/T29679—2013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国家香料香精化妆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广东拉芳日化有限公司、广东名臣有限公司、花王(中国)研究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好迪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宏丽源有限责任公司、无限极(中国)有限公司、拜尔斯道夫日化(湖北)有限公司、上海香料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敏、谷苗、曹海磊、张太军、许、姚松君、金大钧、姜家东、皮俊岭、康薇。1范围
洗发液、洗发膏
GB/T29679—2013
本标准规定了洗发液、洗发膏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表面活性剂为主要活性成分复配而成的、具有清洁人的头皮和头发、并保持其美观作用的洗发液和洗发膏产品。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5173表面活性剂和洗涤剂阴离子活性物的测定直接两相滴定法GB5296.3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GB/T13173表面活性剂洗涤剂试验方法GB/T13531.1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pH值的测定GB/T15818—2006表面活性剂生物降解度试验方法GB/T22731日用香精
QB/T1684化妆品检验规则
QB/T1685化妆品产品包装外观要求QB/T2470化妆品通用试验方法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JF1070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化妆品卫生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有效物含量effectivemattercontent产品的总固体含量中除去乙醇不溶物无机盐和乙醇溶解物中氯化物(以氯化钠计)的含量。3.2
活性物含量activemattercontent产品中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含量。4分类
按产品的形态可分为洗发液和洗发膏两类。1
GB/T29679—2013Vv99.net
5要求
5.1原料
使用的原料应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使用的香精应符合GB/T22731的要求。产品配方中所用的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初级生物降解度应不低于90%。注:初级生物降解度的试验方法参见GB/T15818—2006。5.2
感官、理化、卫生指标
感官、理化、卫生指标应符合表1的要求。感官、理化、卫生指标
指标名称
H(25℃)
泡沫(40
有效物含量/%
活性物含量/%
(以100%月桂醇硫酸酯钠计)
菌落总数/
(CFU/g或CFU/mL)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CFU/g或CFU/mL)
粪大肠菌群/g或mL
金黄色葡葡球菌/g或mL
铜绿假单胞菌/g或mL
铅/(mg/kg)
汞/(mg/kg)
/(mg/kg)
洗发液
恢复室温启无分层跳象
保持24h
恢复室温后无分层现象
人产品
含经基面
可按企标执行
透明型≥100
指标要求
无异物
符合规定色泽
符合规定香气
6±1)℃持2
恢复室温后无久
8±2)℃
水现象
温后无分离析水现象
恢复室
设产品
非透明型≥50
儿童产品≥40
成人产品≥100
儿童产品≥8.0
轻基酸β-羟基酸产品
可接企标持行)
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的规定5.3净含量
应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规定。5.4包装外观
应符合QB/T1685规定。
试验方法
感官指标
外观、色泽
取试样在室温和非阳光置射下目测观察。6.1.2
取试样用膜觉进行鉴别
6.2理化指标
耐热(洗发液)
仪器包括:
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主1
试管:92
mm×120mm。
6.2.1.2操作程序
GB/T29679—2013
将试样分别倒人2支s20mm×120mm的试管内,使液面高度约80mm,赛上干净的塞子。把一支待验的试管置于预先调节至40℃的恒温培养箱内,经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另一支试管的试样进行目测比较。
耐热(洗发膏)
恒温培养箱:温控精度土1℃。
6.2.2.2操作程序
预先将恒温培养箱调节到40℃,把包装完整的试样一瓶置于恒温培养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目测观察。
耐寒(洗发液)
仪器包括:
冰箱(柜):温控精度士2℃;
GB/T29679—2013
b)试管:20mm×120mm。
6.2.3.2操作程序
将试样分别倒入2支$20mm×120mm的试管内,使液面高度约80mm,塞上干净的塞子。把一支待验的试管置于预先调节至一8℃的冰箱内,经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与另一支试管的试样进行目测比较。
6.2.4耐寒(洗发膏)
6.2.4.1仪器
冰箱(柜):温控精度士2℃。
6.2.4.2操作程序
预先将冰箱调节至规定温度一8℃,把包装完整的试样一瓶置于冰箱内。24h后取出,恢复至室温后目测观察。
按GB/T13531.1中规定的方法测定(稀释法)。6.2.6泡沫(洗发液)
6.2.6.1仪器
仪器包括:
罗氏泡沫仪(包括200mL定量漏斗);a
温度计:精度±1℃;
天平:精度0.1g;
超级恒温仪:精度士1℃;
量筒:100mL;
烧杯:1000mL。
6.2.6.2试剂
1500mg/kg硬水:称取无水硫酸镁(MgSO)3.7g和无水氯化钙(CaClz)5.0g,充分溶解于5000mL蒸馏水中。
6.2.6.3操作程序
将超级恒温仪预热至(40士1)℃,使罗氏泡沫仪恒温在(40士1)℃。称取样品2.5g,加蒸增水900mL溶解,再加入1500mg/kg硬水100mL,加热至(40±1)℃。搅拌使样品均匀溶解,用200mL定量漏斗吸取部分试液,沿泡沫仪壁管冲洗一下。然后取试液放入泡沫仪底部对准标准刻度至50mL,再用200mL定量漏斗吸取试液,固定漏斗中心位置,放完试液,立即记下泡沫高度,取两次误差在允许范围内的结果平均值作为最后结果,结果保留至整数位。6.2.6.4精密度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试验结果之间的绝对差值不大于5mm。4
6.2.7泡沫(洗发膏)
GB/T29679—2013
按GB/T13173中洗涤剂发泡力的测定(Ross-Miles法)测定。读取起始泡沫高度。试液质量浓度:2%。
6.2.8有效物含量(洗发液)
总固体
6.2. 8. 1. 1
仪器包括:
分析天平:精度0.0001g;
恒温干燥箱:精度士1℃;
烧杯:250mL;
干燥器。
6.2.8.1.2
操作程序
在烘干恒重的烧杯中称取试样2g(精确至0.0001g),于(105土1)℃恒温干燥箱内烘干3h,取出放入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其质量(精确至0.0001g)。6.2.8.1.3结果表示
按式(1)计算总固体含量X,以%表示:m-ml×100%
式中:
烘干后残余物和烧杯的质量,单位为克(g);空烧杯的质量,单位为克(g);烘干前试样和烧杯的质量,单位为克(g)。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6.2.8.2无机盐(乙醇不溶物)
6.2.8.2.1仪器
仪器包括:
分析天平:精度0.0001g;
恒温干燥箱:精度士1℃;
c)水浴加热器;
d)古氏埚:30mL;
锥形抽滤瓶:500mL;
抽滤器或小型真空泵;
量筒:100mL;
干燥器。
6.2.8.2.2试剂
试剂包括:
GB/T29679—2013
a)95%乙醇(化学纯);
b)酚指示剂(10g/L):称取1.0g酚酥,溶于95%乙醇,用95%乙醇稀释至100mL。0.1mo1/L氢氧化钠溶液:按QB/T2470制备。c)
d)95%中性乙醇:取适量95%乙醇,加入几滴酚指示剂,用0.1mol/L氢氧化钠溶液滴定至微红色。
6.2.8.2.3操作程序
利用6.2.8.1.2中烘干的试样,加入95%中性乙醇100mL,在水浴中加热至微沸,取出。轻轻搅拌,使样品尽量溶解。静置沉淀后,将上层澄清液倒入已恒重并铺有滤层的古氏内,用抽滤器过滤至抽滤瓶中,尽可能将固体不溶物留在烧杯中,并用适量95%中性乙醇洗涤烧杯两次。洗涤液和沉淀一起移入已恒重的古氏内过滤,滤液于同一抽滤瓶中。将古氏埚放入(105士1)℃的恒温干燥箱内,恒温3h,取出放人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后称重(精确至0.0001g)。6.2.8.2.4结果表示
按式(2)计算无机盐含量X,,以%表示:X,=m×100%
式中:
古氏中沉淀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mi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6.2.8.3氯化物
6.2.8.3.1仪器
棕色酸式滴定管。
6.2.8.3.2试剂
试剂包括:
a)5%铬酸钾(分析纯):称取铬酸钾5g,用蒸馏水溶解并稀释至100mL·(2)
b)0.1mol/L硝酸银标准溶液:称取分析纯硝酸银16.989g,用水溶解并移入1000mL棕色容量瓶中,稀释至刻度,摇匀。按QB/T2470中的方法标定。6.2.8.3.3操作程序
在6.2.8.2.3中所过滤的滤液中,滴入几滴酚酞指示剂,用酸碱溶液调节使溶液呈微红色,然后加人5%铬酸钾2mL3mL,用0.1mol/L硝酸银标准溶液滴定至红色缓慢褪去,最后呈橙色时为终点。6.2.8.3.4结果表示
按式(3)计算氯化物含量(以氯化钠计)X3,以%表示:X,=c×V×0.0585×100%
式中:
硝酸银标准溶液的浓度,单位为摩尔每升(mol/L);...(3
滴定试样时消耗的硝酸银标准溶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GB/T29679—2013
与1.00mL硝酸银标准溶液[c(AgNO)=1.0000mol/L]相当的以克表示的氯化钠0.0585-
的质量,单位为克每毫摩尔(g/mmol));m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6.2.8.4有效物含量
按式(4)计算有效物含量X,以%表示:X-XI-X2-X
式中:
总固体的含量,%;
X2无机盐含量,%;
X,—氯化物含量(以氯化钠计),%。结果保留一位小数。
6.2.9活性物含量(洗发膏)
按GB/T5173中规定的方法测定。6.3卫生指标
按《化妆品卫生规范》规定的方法检验。6.4净含量
按JJF1070中规定的方法测定。
6.5包装外观
按QB/T1685执行。
7检验规则
按QB/T1684执行。
标志、包装、运输、存、保质期8.1
销售包装的标志
按GB5296.3规定执行。
8.2包装
按QB/T1685规定执行。
8.3运输
应轻装、轻卸,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避免剧烈震动、撞击和日晒雨淋。-(4)
GB/T29679—2013
8.4购存
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38℃常温的通风干燥仓库内,不得靠近水源、火炉或暖气,贮存时应距地面至少20cm,距内墙至少50cm,中间应留有通道,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并严格掌握先进先出的原则。8.5保质期
符合本标准的运输贮存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按销售包装标注执行。版权专有侵权必究
书号155066·1-47582
GB/T2967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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