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 5804-199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 5804-1991
中文名称:ZFT9型船舶交流系统同步脉冲发送装置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标准状态:已作废
实施日期:1992-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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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船舶
交流
系统
同步
脉冲
装置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船舶>>船舶电气、观通、导航设备>>U69船用电气安装件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IEC 92-101 202 504 IEC 255 NEQ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ZFT9型船舶交流系统同步脉冲发送装置本标准参照采用IEC92101、202、504及IEC255出版物。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JB5804-91
本标准规定了ZFT9型船舶交流系统同期脉冲发送装置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ZFT9型船舶交流系统同期脉冲发送装置(以下简称装置).装置用于船舶的三相系统:根据发电机和电力系统之间电压差、相位差、搬率及断路器的合闸时间,向发电机发出合闸脉冲,以免发电机受到冲击。也适用于其他类似场所。2引用标准
GB7261
GB2423.16
GB2423.17
ZBK33004
GB3783
GB2900.17
GB7094
3名词术语
继电器及继电保护装置基本试验方法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J:长霉试验方法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Ka:盐雾试验方法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
电力系统保护、自动继电器及装置通用技术条件船用低压电器基本标准
电工名词术语基本名词术语
电工名词术语继电器及维电保护装置船用电气设备振动(正弦)试验方法3.1除下列名词术语外,本标准采用的名词术语均参照GB2900.1、.GB2900.17的规定。3.2代表性规格:指进行定期试验及型式试验的抽样产品规格。4产品分类
4.1.型式及分类
装置为静态型,结构型式为凸出式安装及板前接线方式。4.2型号及含义
装置的型号及其代表的意义如下:机械电子工业部1991-10一15批准1992-10-01实施
4.3额定值
4.3.1额定电压:交流50Hz380V或100V交流60Hz440V或110V
4.3.2额定工作制:长期工作制
4.4外形及安装尺寸
外形及安装尺寸如图1
4.5规格
5804-91
规格代号
船用代号
功能代号
类别代号
结构特征代号
“同期”
“发电机”
“装置”
4.5.1产品按装置接入的发电机及系统电压可分为400V/501Iz、45CV/60HIz及100V/50HIz、110/60Hz四种规格。
4.5.2代表性规格为400V/50Hz
4.6重量
装置重量为4kg,实际重量不大于规定值的110%。120
5技术要求
JB5804-91
5.1装置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及签署完整的图样及技术文件制造。5.2影响量和影响因素基准条件基准值影响量和影响因素的基准条件基准值及试验偏差见表1。表1
影响量和影响因素
环境温度
大气压力
相对湿度
工作位置
外磁感应强度
5.3影响量和影响因素标称范围极限值5.3.1
环境因素的标称范围极限值见表2,在此范因内,装置应可靠工作。表2
形响还和影响因素
环境温度
大气压力
相对湿度
工作位置
1-10~+55
80106kPa(约海拨2000m及以下)试验编卷
?±2℃
±10kPa
-20%;+10%
任一方向2”
0.5mT(任一方向)
设湿月的月平均最火相对湿度为90%,同时该月的月平均最低温度为25:℃假高基准位置任一方向22.5°
5.3.2电源标称范围的标准极限值装置应能在交流电源电压稳态变化为额定电压的土10%,瞬态变化为额定电压的士20%(1.5s内)及频率稳态变化为额定频率的土5%,瞬态变化为额定频率的士10%(5s内)情况下正常工作。5.3.3·其他要求
使用地点允许有船舶正常营运中的振动与冲击;a.
b.使用地点不得有爆炸危险的介质,周围介质中不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气体及导电乔质不允许充满水蒸汽;
使用地点应具有防御雨、雪、风、沙的设施c.www.vv99.net
使用地点不允许有较强的外磁感应强度;允许有霉菌、凝露和盐雾存在。e.
5.4影响量和影响因素极端范围极限值温度极端范围的极限值为一25℃和+70℃。5.5装置控制同期时的频率差△f≤0.5Hz。5.6装置导前时间为T、=30土5~450士50ms可调。5.7基准条件下装置的导前时间一致性≤1.0%。5.8装置合闸脉冲时间应大于或等于700ms。5.9高低温性能
5.9.1当环境温度为一10℃和+55℃时,其导前时间和合闸脉冲时间与20士2℃时相比较,温度变化引起的变差应不大于10%,但导前时间的最小值允许不小于25ms。5.9.2装置在运行过程中,应能承受最高温度为70℃,持续2h而不误动作。5.10功率消耗
JB5804-91
额定电压下,发电机电压回路不大于3VA(动作时不大于6VA),系统电压回路不大于2VA。5.11温升极限
装置在周围介质温度为55℃,线圈电压通110%额定电压,用电阻法测量,极限允许温升不超过50K。5.12绝缘性能
5.12.1绝缘电阻
在正常试验大气条件下,装置的绝缘电阻用500V兆欧表测试时应不小于100MQ。5.12.2介电性能
装置中电气上无联系的各导电部分之间以及导电部分连在一起对非导电金属部分(对地),应能耐受交流50Hz(或60Hz)、电压2500V历时1min工频耐压试验,且无击穿或闪络现象。5.12.3耐湿热性能
装置应具有耐湿热性能,即产品经55℃2周期交变湿热试验后,基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α,且能承受本标准第5.12.2条所规定的工频耐压试验值的75%(在箱内进行)。产品的外观不应有变形和裂缝。5.13触点性能
装置出口继电器触点最大断开交流380V、3A或220V、7.5A(cos=1)。5.14装置应具有防霉性能,其外露于空气中的绝缘零部件经长试验后,其长霉面积不得超过二级。5.15装置应具有耐盐雾性能,其外露于空气中的金属零部件应能经受48h的盐雾试验,试验后其金属电镀外观变化应符合GB3783第6.8.3条之规定。5.16装置的外壳防护等级为IP32。5.17装置应具有耐振动的能力,经2.0~13.2Hz,位移幅值土1mm及13.2~100Hz,加速度幅值土7m/s的振动试验后,应无机械损坏和误动作,且产品的动作性能符合本标准第5.5、5.6及5.8条规定。5.18装置应具有耐受摇摆土22.5°及持续倾斜22.5的能力,在处于摇摆及倾斜状态时,装置应能正常工作。
5.19装置应具有抗电源瞬态干扰的能力,当干扰脉冲峰值为400V,宽度为10~20μs,频率为20~30次/min,通过隔离变压器,对称和非对称注入试品,但不允许由于脉冲引起第二次过零,装置应正常工作。5.20包装后的装置应能经受加速度为100±10m/s脉冲持续时间为11土2ms,脉冲重复频率为60~100次/min,碰撞1000士10次,此后其动作性能符合本标准第5.5、5.6及5.8条的规定。5.21结构与外观要求
5.21.1应满足ZBK33004第14章之有关要求;5.21.2外壳应为滞燃材料;
5.21.3导线采用无焊电气连接一一压接。6试验方法
6.1装置试验条件按GB7261第3章之有关规定。6.2本标准第5.3.2条按GB3783第7.11条规定进行试验。6.3本标准第5.5条装置控制同期时的频率差△f,可以用数字式频率仪调整频率,测试其频率差是否符合要求。
6.4本标准第5.6条装置导前时间T、,可以用双迹记忆示波器测量导前时间(见图2)超前30ms
JB5804-91
图2导前时间示波器测量的波形
6.5本标准第5.7条按GB7261第8章要求进行。6.6本标准第5.8条合闸脉冲时间可以用702毫秒表测量。50ms
超前450ms
6.7本标准第5.9.1条高低温试验时,将产品放入温度为室温的试验箱内的有效工作空间,以0.7~1K/min的速率将箱温升高(或降低)到试验值,当箱温达到试验后保持16h。在作高温试验时应进行通电运行,低温试验时产品不通电,最后半小时开始测试其主要性能。本标准第5.9.2条在本标准第5.9.1条高温试验完成后进行。将箱温从55℃以0.71K/min速率升高到70土2℃,并保持2h,在最后半小时进行动作试验,应不失效。70℃的升温也可以在55℃保温16h阶段内的最后2h之前结束并以0.7~1K/min速率降至55±2℃。
6.8本标准第5.4条按GB7261第22章贮存温度试验中要求进行,严酷等级选用方法1。试验后复查5.5~5.8条及外观。
6.9本标准第5.10条按GB7261第10章用电流表及高内阻电压表测量发电机及系统电压回路的功率消耗。
6.10本标准第5.11条按GB7261第11章用电法测量电压线圈温升。6.11本标准第5.12.1及5.12.2条按GB7261第20章要求进行试验。6.12本标准第5.12.3条耐湿热性能的试验按GB7261第21章要求进行试验。6.13本标准第5.13条触点性能按GB7261第24章要求进行试验。6.14本标准第5.14条防霍性能试验应按GB2423.16中的规定进行,试验周期为28天。如已具有装置使用的绝缘材料和涂料的防霉试验合格报告,在有效期内可免做此试验。6.15本标准第5.15条耐盐雾性能试验应按GB2423.17进行,如已具有装置使用金属材料的盐雾试验合格报告,在有效期内可免做此试验。6.16本标准第5.16条按GB4942.2中的IP32规定进行试验。6.17本标准第5.17条的振动试验,按GB7094规定进行。6.18本标准第5.18条按前后、左右二个水平轴向士22.5,周期10s,各作摇摆试验15min,而当装置处于前、后、左、右四个方向各倾斜22.5°时,试验时间为各方向15min。6.19
本标准第5.19条按船舶检验局《船用电工电子产品型式认可试验规程》第2.5.2.4条规定进行试验。6.20本标准第5.20条按《船用电工电子产品型式认可试验规程》第2.11条规定进行试验。6.21本标准第5.21条按GB7261第4.1条、4.2条进行外观检查。检验规则
7.1装置的试验分为出厂试验、定期试验和型式试验三种。7.1.1出厂试验为每台产品在出厂前进行的必要技术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才能出厂,并附有证明产品质量合格的文件。
7.1.2·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装置应进行型式试验: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a.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
一次。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JB5804-91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的要求时,定期试验为装置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到一定产量后,应周期挫进行→次的试验,本装置每四年试验项目见表3
试验项
外观检查
额率差
导前时间
延时一致性
合脉冲时间
高低温试验
功率消耗
绝缘电阻
介电性能
耐湿热性能
触点性能
温升极限
温度极端范围的极限值
防性能
耐盐穿性能
外壳防护性能
耐振动性能
电源标称极限值
耐倾摄性能
电源瞬态干扰
包装运输试验
出厂试验定期检查型式试验
本标准章条
试验方法
GB7261第4.1、4.2条
本标准第6.3条
本标准第6.4条
GB7261第8章
本标准第6.6条
本标准第6.7条
GB7261第10章
GB7261第20章
GB7261第20章
GB7261第21章
GB7261第24章
GB7261第11章
本标准第6.8条
GB2423.16
GB2423.17
GB7094
GB3783第7.11条
本标准第6.19条
.本标准第6.20条
本标准第6.21条
7.3定期及型式试验的装置应从出厂试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3台。在进行试验时当某一台不能达到本标准的要求时,则重新抽取加倍数量的装置对不合格的项目进行重复试验。如重复试验中仍有1台不合格,则认为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必须对产品或金别零部件停止生产,在消除缺陷后,重做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才能继续生产。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包装、运输和存应符合ZBK33004第3篇之规定。装置的标志、
安装在船上的产品应有国家船检局质量监督之有关标志。8.2
质量保证
JB5804-91
9.1在用户遵守保管和使用规则的条件下,从制造厂发货给用户口起两年内,产品因制造质量不良面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免费为用户更换或修理产品及零件。9.2安装在船上产品应具有国家船检局颁发的船用产品证书。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机械电子工业部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上海继电器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鸿声、金广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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