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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284-199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7284-1998

中文名称:汽油机助力自行车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Gasoline engine boosting bicycle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8-03-25

实施日期:1999-01-01

作废日期:2012-10-30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汽油机 自行车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道路车辆工程>>43.150自行车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钟表、自行车、缝纫机>>Y14自行车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QB 1839-1993

采标情况:≈ISO 4210-93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4991

页数:29页

标准价格:46.0

出版日期:2004-04-12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8-03-25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上海市自行车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汽油机助力自行车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装有汽油机的助力自行车。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GB17284—1998
本标准第六章列入了整车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强度要求、结构要求、整车外观质量、可靠性等方面的内容。其中整车主要技术性能指标部分拟订了整车的安全性能、排放、噪声等条款;强度和结构部分主要采用ISO4210:1993《自行车一一安全要求》的内容,并按其装配上的要求执行。其他部分的内容,是根据助力车的特点和消费者对助力车的外观要求而设置的本标准从生效之日起,同时代替QB1839—93《汽油机助力自行车》。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 C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国轻工总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市自行车研究所、公安部交通管理研究所、国家自行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国平。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汽油机助力自行车
Gasoline engine boosting bicycleGB 17284 — 1998
本标准规定了汽油机助力自行车(以下简称助力车)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本标准适用于装有汽油机的助力自行车。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3565—93自行车安全要求
GB/T356693 自行车装配要求
GB12742—91自行车检测设备和器具技术条件QB/T121791自行车电镀技术条件QB/T1218—91自行车油漆技术条件QB1714—93自行车命名和型号编制方法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汽油机助力自行车
装有汽油机、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脚踏、机动两种功能的特种自行车。3.2整车净重
出厂成车不包括燃油或燃油和润滑油的混合油的重量。但应包括电瓶液、液压油、冷却液和汽油机润滑油等的重量。
4产品分类
4.1助力车按发动机动力输出轴与驱动轮之间的传动方式分为:a)链传动,代号为L;
b)摩擦传动,代号为M;
c)皮带传动,代号为P;
d)轴传动,代号为Z;
e)其他传动。
4.2型号编制方法
4.2.1助力车型号编制的方法按QB1714一93中第5章的规定。4.2.2助力车的型式和车轮直径代号见表1。国家技术监督局1998-03-25批准110
1999-01-01实施
车轮直径系列
助力车型式
示例:
GB 17284-1998
助力车的型式和车轮直径代号
助力车的车轮直径为610mm、女式车架、链传动,工厂设计程序号为12,则其型号应为:H
链传动
工厂设计程序号
女式车架、车轮直径为610mm
特种自行车
5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
助力车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参见附录A。附录A所列参数和性能指标除在本标准中已有规定的外,其余由生产厂自行选定。6技术要求
6.1整车的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6.1.1汽缸工作容积
助力车的汽缸工作容积应不大于30mL。6.1.2整车净重
助力车的整车净重应不大于40kg。6.1.3脚踏行驶能力
助力车在机动离合器脱开状态下应能由人力脚踏驱动,30min的脚踏行驶距离应不小于7km。6.1.4起动性能
助力车应能在268~303K(—5~30℃)的环境温度范围内顺利起动,起动时间不超过15s。6.1.5急速污染物
助力车的怠速污染物排放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急怠速污染物排放量
急速污染物
+氧化碳(CO)
碳氢化合物(HC)
6.1.6最高车速
助力车的最高车速应不大于20km/h。6.1.7最高车速骑行噪声
二冲程汽油机
四冲程汽油机
排放量
≤7 000×10-6mg/kg(7 000 ppm)≤1200×10-mg/kg(1200ppm)
GB 17284--1998
助力车以最高车速作勾速行驶时的噪声应不大于72dB(A)。6.1.8经济油耗
助力车的经济车速油耗应小于1.5L/100km。6.1.9制动性能
助力车以最高车速骑行时,其于态制动距离应不大于4 m。6.1.10最低空载稳定转速(念速)汽油机的最低空载稳定转速(急速)应小于2200 r /min,在该转速下应能稳定转动10 min,其转速波动率应不大于士10%,运转10min后,突然开大节气门,汽油机应不熄火。6.2强度要求
6.2.1车架/前叉组合件冲击
6.2.1.1重物落下
按7.2.1.1规定之方法试验时,组合件上不应有肉眼能见之裂纹,组合件前、后轴中心线之间的永久变形应不超过20mm。
6.2.1.2组合件落下
按GB3565-—93的7.2规定。
6.2.2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
按7.2.2规定之方法试验时,组合件不应断裂。6.2.3车把静负荷
在把横管两侧末端40mm处分别施加392N的力。经1min后,其永久变形量:固定式车把应小于2mm;组合式车把应小于3mm。
6.2.4把横管和把立管的力矩
按GB3565—93的6.5规定。
6.2.5把立管和前叉立管的力矩
按GB3565—93的6.5规定。
6.2.6制动系统的强度
按GB3565--93的5.4.1规定。
6.3结构要求
6.3.1脚间隙
6.3.1.1地面距离
按GB3565—93的11.2.1规定。
6.3.1.2足趾距离
按GB3565—93的11.2.2规定。
6.3.2安全线
6.3.2.1把立管安全线
按GB3565—93的6.2规定。
6.3.2.2鞍管安全线
按GB3565-—93的12.2规定。
6.3.3前后轮辋与前叉,车架的平、立叉两边间隙的相对偏差按GB/T3566一93的15.1规定。6.3.4前、后轮中心面相对偏差
按GB/T3566—93的15.2规定。
6.3.5气门嘴孔位置
按GB/T3566—93的12.1规定。
6.3.6锐边和突出物
按GB3565—93的4.1和4.2规定。GB 17284-1998
6.3.7汽油机各密封面结合处不允许有漏油现象。6.3.8离合器在接合状态下不应有打滑现象,分离后应完全脱开。6.3.9电线装置
按GB3565~93的15.1.2规定。
6.3.10助力车应装有前灯或前反射器;后反射器和侧反射器;还应装有鸣号装置。6.4整车外观质量
6.4.1助力车各外露零、部件表面应清洁,无污渍、锈蚀;商标、贴花应完整、清晰,位置应正确。6.4.2各电镀件按QB/T1217一91的5.1.1镀铬一类件和镀锌一类件的规定。6.4.3各油漆件按QB/T1218-91的3.1一类件的规定。6.4.4各塑料件表面应色泽均匀,无明显飞边、划伤、裂纹和凹陷。6.5可靠性
6.5.1助力车的可靠性行驶里程应不少于1500km。6.5.2可靠性综合评定指标值Q应不小于70,计算公式如下:Q == 0. 008 695(T, +T,) + 80e-0.124 D式中:Q
试验样车可靠性评定分数;
平均首次故障里程,km,
当↑,>800 km时,令T:=800 km;T,—平均故障间隔里程,km,
当。>1500km时,令。=1500km;D
试验样车的当量故障率。
其中:
a)平均首次故障里程,
式中:T:~—试验样车的平均首次故障里程,km(暂不计 4类故障);n
子样数,
n'——发生故障的子样数(暂不计4类故障);当n0时,按n=1计;
t:一第i个子样数的首次故障里程,km;t—试验截止里程,km。
b)平均故障间隔里程,
式中;7。——试验样车的平均故障间隔里程,km;试验样车发生故障的总数(暂不计4类故障);当r=0时,按r=1计;
试验截止里程,km。
c)当量故障率D
·(3))
试验样车的当量故障率;
式中,D—
GB 17284--1998
D = 1 000 X
第类故障的当量故障系数,其值为:E
致命故障E=100,
般故障 ε3=2,
严重故障E2一20,
轻微故障E.0.2;
—试验样车发生的第;类故障。7试验方法
本章所用的检测设备和器具按GB12742--91的有关规定。7.1整车的主要技术性能试验
7.1.1汽缸工作容积试验
用游标卡尺测量汽油机的汽缸缸径和工作行程,按式(5)计算汽缸工作容积:D2
式中:V——-汽缸工作容积,mL;D--汽缸缸径,cm;
S-—-工作行程,cm。
计算值精确到0.1,其结果应符合6.1.1规定。7.1.2整车净重试验
用磅秤,称得的重量应符合6.1.2规定。7.1.3脚踏行驶能力试验
7.1.3.1试验条件
a)骑行者的重量应为70~85kg,不足70kg者应配重至70kg。b)试验路面:平坦的沥青或混凝土路面。c)风速:≤3 m/s。
7.1.3.2试验方法
在试验道路上,设置一测试区间,往返骑行共7km,所用时间应符合6.1.3规定。7.1.4起动性能试验
(4)
(5)
试验用秒表计时。助动车处于冷车状态下,从接受信号开始起动汽油机,至汽油机能连续工作,其间隔时间即为起动时间,并应符合6.1.4规定。7.1.5急速污染物试验
本试验测量助力车在怠速工况下,排出的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浓度。7.1.5.1试验条件
a)急速工况:汽油机处于空载最低稳定转速,阻风门全开。b)排气中一氧化碳的浓度以容积百分数(%)表示,碳氢化合物的浓度以容积的百万分数表示。c)测试仪器
1)应采用不分光红外线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气体分析仪,仪器应适用于二冲程和四冲程汽油机。2)取样探头长度不少于600mm,取样软管长度不少于3m。探头软管不允许有污染物和冷凝物。3)仪器的取样系统不得有泄漏。7.1.5.2试验方法
a)汽油机由怠速加速到中速,维持5s,再降至怠速状态,愈速转速按受试车的说明书规定子以调114
GB 17284 ---1998
b)汽油机运转3~5min,使达到规定之热状态。c)将取样探头插入排气消声器内,深度为300mm,插入深度不足时,应加接管,补足到300mm长度,并保证接口处不泄漏。
d)读取探头插入后30s时的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的指示值,即为测量值。e)数字修约:一氧化碳修约后保留一位小数,碳氢化合物修约后保留百位数。f)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各测试三次,取其算术平均值。其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7.1.6最高车速试验
7.1.6.1试验条件
a)试验跑道之坡度不应超过1%。路面应坚硬,铺混凝土或纯沥青,不能有松软的尘土或砾石。b)试验的环境温度为268~303K(一5~30℃),风速不大于3m/s。不应在雨、雪天气试验。c)助力车使用的汽油和润滑油,其牌号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轮胎应按推荐的充气压力充足气。试验前,助力车应先检查一下,若有需要,可作出调整。试验中不应再作调整。d)骑行者的重量应为70~85kg。不足70kg者加配重至70 kg。7.1.6.2试验方法
a)在试验跑道上设置100m的测试区间,两端应有足够长的辅助骑行区。b)助力车在骑行到测试区间之前,应完成全部加速过程,达到最高车速,并以此速度通过测试区间。
c)测定助力车往返通过测试区间的时间。d)按式(6)计算最高车速:
式中:u——最高车速,km/h;
t——往返通过测试区间的时间,s。e)该项试验应连续往返骑行两次,取其算术平均值。其结果应符合6.1.6规定。7.1.7最高车速骑行噪声试验
7.1.7.1试验条件
助力车最高车速骑行噪声的试验条件同7.1.6.1的规定。此外还应满足下列各条:(6)
a)测试场地应平坦、空旷。离测试中心约50m半径的范围内不应有大的反射物,如高大建筑物、围墙、岩石或桥梁等。
b)测试区的本底噪声(包括风的噪声)应比被测助力车的噪声至少低10dB(A),并不应有其他偶然的源干扰。
c)声级计近旁除测试人员外,不应有其他人员在场。如不可缺少时,则必须站在测试人员背后。7.1.7.2试验方法
a)试验区布置见图1。
b)声级计用“A”计权网络、“快”挡进行测量,最小读数单位为α.5dB。声级计放置的离地高度为1.2m。
c)助力车应保持油门稳定,以最高车速作匀速骑行通过测试区,读取声级计的最大读数。取左、右两侧声级计的平均值。
d)助力车以同样方法往返骑行通过测试区一次,以两个平均值的较大者,作为助力车的最大骑行噪声。其值应符合6.1.7规定。
测试区
7.1.8经济油耗试验
7.1.8.1试验条件
声级计
GB17284-1998
助力车经济油耗的试验条件同7.1.6.1规定。7.5m
声级计
7.1.8.2根据生产厂提供的经济车速范围取其上、中、下三个值,作往返共10km的骑行三次,测得助力车的油耗量,其最低值即为经济油耗。油耗的测定,可采用事先定量注入油箱的燃油,与测试后油箱实际放出的测量差,即为10km的油耗量。
助力车的经济油耗量按式(7)计算:Gp
式中:G。--经济油耗量,L/100 km;G,往返共10 km 的燃油消耗量,mL;—汽油与润滑油容积混合比。
计算后的G。值应符合6.1.8规定。7.1.9制动性能试验
助力车的制动性能按GB356593的第22章规定。7.1.10最低空载稳定转速(怠速)试验(7)
试验时,汽油机不连接测功器,将节气门置于急速位置,将汽油机的空载稳定转速调到最低,且能在该转速下稳定运转10min,测量该转速及其波动量,测得的值应符合6.1.10规定,然后突然开大节气门,汽油机应不熄火。
本试验应在整车上进行。
7.2强度试验
7.2.1车架/前叉组合件试验
7.2.1.1重物落下试验
按GB3565—93的25.1规定。
7.2.1.2组合件落下试验
GB 17284—1998
按GB3565—93的25.2规定,但鞍管上应紧固一个质量为85kg的重物。7.2.2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试验a)助力车的车架/前叉组合件振动试验应在专用振动试验机上进行试验。b)试验条件见表3。
3振动试验条件
荷重,N
前管部
鞍座部
中轴部
振动频率
6.6~~10
加振部位的加速度
m/s2(G)
除表中荷重外,在汽油机安装部位,再加98N荷重。后轴传动的其荷重加在中轴部。振动部位的加速度与振动频率和振幅之间的关系为式(8):g 0.04 α·n2vv99.net
式中:g-
加速度,G;
半振幅,cm;
振动频率,Hz。
c)试验方法
按图2所示将车架/前叉组合件安装在振动试验机上,然后按表3所列的试验条件对车架/前叉组合件进行垂直的上下振动试验。P
振幅2n
半振幅n
振动台
车架/前叉组合件安装时,前、后轴应位于同一水平位置。前管部的荷重应用夹具和码座安装在前叉锁母的上端。P2
车架试件应附有鞍管,鞍管的最少插入深度标志应埋入立管内。鞍座部的荷重通过个鞍形荷重座平分吊装在左右两侧。荷重座用夹具紧固在鞍管的顶端,夹紧长度不小于20mm。荷重的重心应通过车架立管顶部的中心。
中轴部的荷重应用圆形码紧固在中轴的左右两侧。振动频率可在6.6~10Hz之间任意选择,但应避开车架/前叉组合件的共振频率。d)助力车不论采用何种形式的车架,都应通过100000次振动试验。7.2.3车把静负荷试验
GB 17284 --1998
安全标记
按图3所示,将把立管插入至安全标记处加以固定。先在把横管一端40mm处施加规定的力,经1min后除去此力,用百分表测其永久变形量。然后在另一端重复试验。两个值以最大值为准。测量位置在距把横管端部30mm处。
组合式车把测试时,把横管施力部位应处于水平位置。7.2.4把横管和把立管的力矩试验按GB3565--93的24.2规定。
7.2.5把立管和前叉立管的力矩试验按GB3565—93的24.3规定。
7.2.6制动系统的强度试验
按GB3565—93的21.1规定。
7.3结构要求试验
7.3.1脚瞪间隙试验
7.3.1.1地面距离
按GB3565—93的11.2.1规定。
7.3.1.2足趾间隙
按 GB 3565-93的 11.2.2规定。7.3.2安全线试验
目测检查和用直尺测量。
7.3.3前后轮辋与前叉、车架平、立叉两边间隙的相对偏差试验按GB/T3566--93第26章规定。
7.3.4前后轮中心面相对偏差试验按GB/T3566-93第27章规定。
7.3.5气门嘴孔位试验
目测检查。
7.3.6锐边和突出物试验
锐边用手感和目测检查。
突出物用卡板、游标卡尺和如图4所示的外露突出物测试圆柱棒检查。118
7.3.7汽油机密封性能试验
GB 17284 -- 1998
单位:mm
助力车在热车工况下,各油管接头、接合面、螺纹连接处、旋转轴外露端等处,静接合面手摸无油迹动接合面无滴油和油流痕迹。
7.3.8离合器性能试验
在助力车行驶过程中,对离合器在接合状态下是否有打滑现象,分离后是否完全脱开进行检查。7.3.9电线装置试验
目测检查电器线路装置是否与运动部件或锐边相碰。用拉力计检查线路的连接牢固性。7.3.10车灯、反射器及鸣号装置安装检查检查助力车是否装有规定的前灯或前反射器、后反射器和侧反射器。前灯在汽油机工作状态下应能点亮。检查助力车是否装有规定的鸣号装置。7.4整车外观质量试验
用手感和目测检查。
7.5可靠性试验
7.5.1试验前的检查和调整
7.5.1.1按生产厂提供的有关技术文件,对下列各项内容进行检查和调整:火花塞间隙、点火提前角、继电器触点间隙、发动机的急速、制动手把、离合器手把、节气门操纵线的自由行程和工作行程、车把回转角及其转向的灵活程度、车轮的紧固程度、轮胎气压、轮毂与制动块间隙及传动链条、传动皮带的松紧程度等,使各部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7.5.1.2调整过程中,允许进行不多于10km的检查行驶,以确保调整合理。7.5.2试验条件
7.5.2.1试验道路
a)平整的沥青路、混凝土路。
b)行驶里程中应包括不得少于总里程的15%为砂石路和土路。c)各种坡度和桥梁的行驶里程不少于20km。7.5.2.2夜间行驶里程不少于50km。7.5.2.3气候
全天候,但下雨、下雪天的行驶里程应不超过行驶全程的30%。119
7.5.2.4骑行者
GB 17284—1998
a)骑行者及装备的总重量为70~85kg,不足70kg者应加配重至70kg。b)骑行时,骑行者应坐在座位上,双手握住车把把套部位,双脚踏在脚瞪上,其双臂应正常伸展。7.5.3试验
7.5.3.1走合试验
前500km为助力车的走合试验。
a)走合期行驶速度按生产厂说明书推荐的速度行驶,b)走合期应经常检查车辆各部分的紧固情况和工作状况,允许按生产厂提供的维护说明书用简单工具在短时间内作调整护养
c)在走合的最后20km中,应观察车辆是否可以进行性能试验。d)走合过程按附录C作详细的记录。7.5.3.2非走合试验
后1000km为非走合试验。
a)在保证行驶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以较高车速行驶,最低车速应不低于15km/h,整个试验过程中不允许滑行。
b)试验过程中随时检查车辆,允许按表4规定,对整车进行检查、调整,但各类排故、换件均应纳入故障统计。
表4阶段维护保养规定
制动系统
传动链(皮带)
火花塞
轮胎气压
空滤器滤芯
机油、汽油滤芯、滤网
曲轴箱变速器润滑油
缸盖、活塞
化油器
各润滑部位
外部紧面件
维护保养内容
检查,并允许调整
检查,并允许调整
检查,并允许清除积炭、调整
检查,必要时充气
检查,必要时清洗
检查,必要时清洗
更换、添加
清除积炭
检查,必要时清洗
添加润滑油
检查,必要时紧固
注:○—检查、调整、清洗、充气等;△7.5.3.3故障分类
更换;×-
—添加;V-
检查。
根据故障性质及危害程度,将故障分为四类,分类原则见表5。120
规定里程,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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