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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1425-1989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1425-1989

中文名称:肉桂油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Oil of cassia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89-06-08

实施日期:1990-02-01

作废日期:2009-01-01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60香精油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日用化工品>>Y41香精、香料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T 11425-2008代替

采标情况:≈ISO 3216-74

出版信息

页数:5页

标准价格:8.0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9-06-08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轻工部香料科研所

归口单位: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肉桂油
Ooii ofcassia (Cinnamomum cassia nees)本标准参照采用国际标准ISO3216—1974《肉桂油》。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桂油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对肉桂油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引用标准
GB11538
3定义
香料统一检验方法色泽检定法
香料统一检验方法香气检定法
香料统一检验方法醛、酮测定法盐酸羟胺法精油试样制备
相对密度的测定
折光指数的测定
乙醇中溶混度的评估
酸值的测定
精油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分析通用法GB11425-89
肉桂油是指用水蒸气蒸馏法从生长在中国的肉桂(Cinnamomum cassia nees)的干的叶和枝梗中取得的精油。
4技术要求
4.1外观:流动液体。
4.2色泽:淡黄至红棕色。
4.3香气:具有中国肉桂的特征香气。4.4味觉:辛辣香味。
4.5相对密度(20/20℃):1.052~1.070。4.6折光指数(20℃):1.6000~1.6140。4.7溶混度(20℃):1体积试样混溶于3体积70%(V/V)乙醇中,呈澄清溶液。4.8酸值:<15.0
羰基化合物含量(以肉桂醛表示):>80.0%。4.9
反式肉桂醛含量(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内标法):>74.0%。4.10
5试验方法
除特别注明外,试验中所用试剂为分析纯试剂,水为蒸馏水或相当纯度的水。国家技术监督局1989-07-04批准6
1990-02-01实施www.vv99.net
5.1试样的制备:见QB843。
5.2色状的检定:见QB794。
5.3香气的检定:见QB795。
GB11425-89
5.4相对密度的测定(20/20℃):见OB974。5.5折光指数的测定(20℃):见QB976。5.6溶混度的测定(20℃):见QB977。酸值的测定:见QB979。
炭基化合物含量的测定(以肉桂醛表示):见QB809。5.8
5.9肉桂醛含量的测定(毛细管柱气相色谱内标法)5.9.1试剂
参比物质:肉桂醛,在试验条件下色谱测定纯度至少为99%内标:十三烷,在试验条件下色谱测定纯度至少为99%。5.9.2
色谱仪、记录仪和微处理机按GB11538中第5章的规定,柱:毛细管柱,长25~50m,内径0.2~0.3mmb.
固定相:0V-101,
检测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d.
5.9.3操作条件
色谱炉温度:线性程序升温从100~200℃,速率3℃/min,进样口温度:230℃,检测器温度:230℃。
载气流速:氮气50mL/min
柱效能的测定
化学情性试验:按GB11538中第8.1条指定方法进行试验,应符合要求;a.
b。柱效:按GB11538中第8.2条指定方法测定柱效,应符合要求。5.9.5测定方法
8用内标法:按GB11538中第10.2条指定方祛测定肉桂油中肉桂醛含量;b,测定响应因子:按GB11538中第10.2.1条指定方法测响应因子,用肉桂醛作参比物质,十三烷作内标,乙醇作溶剂。
5.9.6重复性及结果表示
按GB11538第11.4条规定进行。
典型色谱图见附录A(参考件)
检验规则
6.1肉桂油应由生产厂技术检验部门负责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净重、产品质量符合标准的证明和编号。6.2验收单位有权按本标准进行核验,每一批号作一次验收。6.3,如果验收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重新自2倍量的包装中抽取试样复验,如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能验收。6.4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请第三者仲裁。7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7.1肉桂油用铝桶包装(若用户有特殊需要,亦可用白铁桶)。包装外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批7
GB11425—89
号、毛重、净重、出厂日期和本标准编号。7.2本产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场所,室温不得超过35℃,防止杂气污染,运输中防止日晒雨淋。肉桂油闪点约为130℃。
7.3包装每桶重量允许误差不得超过±3%,每批重最不得低于规定净重。在符合规定的贮存条件,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为一年。气相色谱条件:
样品:肉桂油
GB11425—89
附录A
典型色谱图
(参考件)
典型色谱图
1—苏合否烯,2-苯甲醛,3水杨醛,4-苯乙酮?5—苯乙醇,6—苯乙醛,7—顺式肉桂醛:8—反式肉桂酷:9—肉桂醇+10十三烷(内标),11—丁香酚,12—乔豆素:13--乙酸肉桂酯,14—顺式邻甲氧基肉醛,
15一反式邻甲氧基肉桂醛,
酸肉桂酯
柱:毛细管柱,长50m,内径0.2mm;固定相:0V-101,
16一邻甲氧基乙
色谱炉温度:线性程序升温从100℃至200℃,速率3℃/min;进样口温度:230℃
检测器温度:230℃
载气流速:氮气50mL/min;
检测器:氢火焰离了化检测器,进样量:0.2:
分流比:100/1。
附加说明:
GB11425—89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香料工业科学研究所归口。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香料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瑞琨、徐易、张新君、万馥磐、吴慈陶、黄振卿。10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标准
GB1142411425—89
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北京复外三里河)
中国标准出版社北京印剧厂印刷新华书店北京发行所发行各地新华书店经售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5印张1字数16000
开本880×12301/16
1990年7月第一版1990年7月第一次印刷印数1-1500
书号:155060-1-7250定价1.00元标日1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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