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12411.5-199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2411.5-1990
中文名称:黄,洋(红)麻纤维回潮率试验方法 烘箱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Test method for moisture regain in jute and kenaf fibres by oven drying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0-07-10
实施日期:1991-03-01
作废日期:2007-05-01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试验
方法
烘箱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纤维>>59.060.10天然纤维
中标分类号:纺织>>麻纺织>>W31麻半制品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页
标准价格:8.0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0-07-10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浙江省纤维检验所
归口单位:fibre 中国纤维检验局
发布部门:国家技术监督局
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用烘箱法测定黄、洋(红)麻纤维回潮率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烘箱法测定黄、洋(红)麻纤维的回潮率。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黄、洋(红)麻纤维回潮率试验方法烘箱法
Test method for moisture regain in juteand kenaf fibres by oven drying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烘箱法测定黄、洋(红)麻纤维回潮率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采用烘箱法测定黄、洋(红)麻纤维的回潮率。2引用标准
GB/T12411.1黄、洋(红)麻纤维试验取样方法3术语
3.1恒重
GB/T 12411.5—90
纺织材料、纺织品试样经过处理,相隔一定时间,前后两次称重差异不超过规定范围时的质量。3.2回潮率
规定条件下测得的纺织材料、纺织品的含湿量。以试样的湿重与干重的差数对干重的百分率表示。3.3湿重
纺织材料、纺织品含有水分时的质量。3.4千重
纺织材料、纺织品经一定方法除去水分后的质量。原理
称取一定量的试样,置于一定温度的电热烘箱内烘验,使试样中的水分蒸发,直至试样达到恒重。从原始质量和烘干质量的差异计算出回潮率。5仪器和工具
5.1天平:称量200g,分度值10.mg。5.2烘箱:附装有天平,能进行箱内称重和恒温控制装置的热风式烘箱,温度控制范围50~150℃,灵敏度士1℃。
6试验试样
按照GB/T12411.1规定进行取样。7试验方法
7.1试验试样准备
国家技术监警局1990-07-10批准258
1991-03-01实施
GB/T 12411. 5 ~ -90
将采取之试验样品,在每绞中立即称取50g左右并记录。自取批样至称样,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丸。7.2烘验
7.2.1采用箱内称重法。
7.2.2烘验方法:
开启烘箱电源,待箱内温度升至105~110C时,将试样逐个置手烘箱的吊篮内,待箱内温度回升至规定温度时,记录时间。烘至100mm,关闭电源,停1min进行第次称量,做好记录,称毕,复开电源。待箱内温度回升至规定温度后续烘15min,再按上述要求进行第二次称量。直至前后两次质量差舜不超过后一次质量的0.05%时,则后-次质量视为恒量。8计算方法
8.1回潮率
回潮率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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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w
试样的回潮率,%;
试样避重,g
试样干重,g。
以全部试验试样的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批样品的平均回潮率。8.2数值修约
回潮率的值均修约至一位小数。试验报告
试验报告单应包括样品编号、样品来源、来样批号、品种、等级和试验结果等,黄、洋(红)麻纤维回潮率试验报告单样品编号
附加说明:
样品来源
湿重,
本标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提出。等
干薰,名
本标准由浙江省纤维检验所、浙江麻纺织厂负贵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周春梅、韩佩佩、龚飚、钱立珍、杜关夫。莱样批号
回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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