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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 2712-198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J 2712-1986

中文名称:民用小型无线电话机及其附属设备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

标准类别:电子行业标准(SJ)

英文名称:Environmetal requirments and test methods for small-size radio telephones and their asessories for commercial use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86-08-04

实施日期:1987-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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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民用 小型 无线 电话机 设备 环境 要求 试验 方法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医药、卫生、劳动保护综合>>C01技术管理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IEC 68 NEQ

出版信息

出版社:电子工业出版社

页数:11页

标准价格:16.0

出版日期:1987-04-01

相关单位信息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27-470MHZ民用小型无线电话机及其附属设备的机械环境和气侯环境适应性试验的最低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还对某些有特殊要求的无线电话机及其附属设备规定了可供选择的一些环境适应性试验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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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部标准SJ2712-86
民用小型无线电话机及其
附属设备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
1986-8-— 04 发布
1987—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部标准民用小型无线电话机及其附属设备的环境要求和试验方法
SJ 2712--86
本标准规定了27一470MHz民用小型无蛾电话机及其附属设备的机环境和气候环境适应性试验的最低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还对某些有特殊要求的无线电话机及其附属设备规定了可供选择的一些环境适应性试验的要求和试验方法。1试验要求
各类型无线电话机及其附腰设备均应满足1。1条第I组试验要求以及由产品标准所规定而从1.2条第Ⅱ组试验要求和1,3条第Ⅲ组试验要求中所选择的某些项目的试验要求。1.1第1组试验要求
本组试验要求是各类无线电话机及其附旗设备的机械环境和气候环境适应性试验的最低要求。
1.1.1各类无线电话机及其附属设备的气候环境适应性试验的最低要求规定如表1。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86-0B“0发布1987 ~0501实核
定湿热试
度(℃)
试验时间(h)
孩复时间(h)
度(℃)
相对湿度(%)
试验时间(h)
恢复时间(h)
度(c)
试验时间(h)
恢复时间(h)
贮存温度()
试验时间(h)
恢复时间(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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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珍式
便携式
车载式
船载式
→对只设置在良好环境的室内使用的固定台、基地台才可选用40℃--档。固定式
基地式
+ 40, + 55
→--般通用设备应选用-25℃一档,对于只在良好环境中使第的设备方可选用-10℃-~档。对于在严裹地区使用的设备可选用一40℃--档。具体选用的数值应在产品标准中表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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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各类无线电话机及其附璃设备的机械环境适应性试验的最低要求规定如下表:表
无线电话机类别
频率范围(H2)
帼(mm)
持续时间(h)
冲击脉冲持续时间(s)
每分钟碰撞次数
加速度(m/s\)
总碰撞次数
跌落高度(mm)
轴珍式
10 ~55
11 - 13
40 ~80
便携式
车载式
0, 25 ~
船载式
10~55
0,25 ~
11 -13
固定式
基地式
1.1.3各类无线电话机及其附属设备应能承受土路和碎石路上200km的运输试验。1.2第 Ⅱ组试验要求
本组所列各项试验是供某些有特殊要求的无线电话机及其附属设备所选用,可以选用其中的-~项或儿项,具体项目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1.2.1温度冲击试验
试验要求:低温-40℃下放置2h,然后在高温+55℃下放置2h,中间转换时问不趟过5mia,按此循环三次后恢复6h。1.2. 2低气压试验
试验要求:在46:7 kPa, 15 -35℃下工作 1 h 。1.2.3淋雨试验
验要求:在雨量为1~2mm/min条件下试验2h。1.2.4 浸水试验
试验要求:在水温与室温相差不大十1u亡的杀件下浸入水中,被试设备的最上部距水面为o.3m,试验时间为3h。
1.3第血组试验要求
本组所列各项试验是供某些有特殊要求的无线电话机及其附属设备所选制,可以选
用其中的一或几项、具体项目应在产品标能中定,本组所列各项试验一般只需在产品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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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型时进行,如有特殊要求需在定型以外的场合进行试验,须在产品标准中明确规定其场合和次数。
1.3.1砂尘试验
试验要求:在盘度为+35C,流速为10~5 m /s,颗粒小于200 um,浓度为35~200g/m*的条件下放置2h。
1.3.2盐雾试验
试验要求:在摄度为35r,救度为5%的NaC1溶液盐雾中放置,24h。1.3.3生毒试验
试验要求,在温度为30℃,喷有混合孢子悬浮液的霉菌试验籍中效置2h。1,4各类附属设备的环境要求应与其所配套的无线电话机相同。2试验的大氢气条件及术语
2.1试验的大气条件
2.1.1正常大气条件
正常大气条件是指溢度、湿度、气压在下列范围内的任一实际存在的组合。温 度15~35℃
相对湿度
45%~75%
气压86~106 kPa
对某一设备的一项试验而进行的测试中,温度和相对湿度基本上应是恒定的。2.1.2仲裁大气条件
妞果待测参数依赖于温度,相对湿度及气压而且这种依赖规律是未知的,可由产品标难规定,在下列两种仲裁大气条件下选定一种进行测量。典。种裁大气条件(一)
相对湿度
b.裁大气条件(二)
相对湿度
2.1.3基准大气条件
20± 1 C
63 ~ 67 %
86 ~106 k Pa
25 ± 1 ℃
48 ~ 52%
86 - 106 kPa
如果待测数依赖于温度及气压,而且这种依从规律是已知的,则可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测最其参数需要时可用计算方法校正到Q下述基准大气条件下的数值。度20℃
2.1.4恢复的标准大气条件
lu1.3 k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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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的标准大气条件是指温度,退度和气压在下列范的任-~实际存在的组合。温度15~35
相对退度72~78%
气压86106kPa
2,2 试验用术语
2.2.1初始测量:是指在某项试验之前,对被试产品所进行的避量。2.2.2中间测量:是指在被试产品处于规定的试验条件之下,对被试产品所进行的谢量。2.2.3恢复:是指被试产品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到达规定的时间后,将被试产品从试验条件中取出,放置在正常大气条件或恢复的标准大气条件下,使试验所产生的应力逐渐消失2.2.4最后测量,是指在某项试验结束时(如规定有恢复时间,则指恢复结束时),对被试产品所进行的测量。
注:上述所指“测量”包括电性能和结构工艺性能的量和检查,具体项目和要求由产品标准规定。
2.3对试验用设备的要求
2.3.1各种试验用设备应可算,准确以确保试验能按所规定的要求进行。2.3.2试验箱的容积应不小于被试产品体积的2倍。2.3.3试验箱的温度和湿度的准确度和均匀度应为:温度±2℃(高温时),±3℃(低温时)相对湿度 ± 3 %
3试验方法
3. 1 高温试验
3.1.1将被试产品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1h后进行韧始量。3.1.2将被试产品放进高溢试验箱中,接通试验箱电源,使箱内温度升高到规定的温度时,维特此温度,并开始计算试验时间。到达规定时间时,立即在箱内对被试产品进行中间测量。
3.1.忘将产品从试验箱中取出,故置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恢复,到达规定时间后、对皱试产品进行最后测置。
3.1.4由中间测量和最后测量的结果,判定该被试产品是否满足规定的电性能和结构工艺的要求。
3.2恒定混热试验
3. 2.1将被试产品在正常大汽条件下政置1 h后进行刻始测疆,3.2.2将被试产品放进恒温恒湿箱内动恒温爆湿箱,当温度达到规定值时,维持此值,非开始计算试验时间,到达规定的间时,立即在箱内进行中间测量。3.2.3将被试产品从试验箱中取出进行恢复,到达规定时间后对诚试产品进行最后测量3.2.4复可以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如发生异设,则可在谈复的标施大气条件下进行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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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由中间测和最后测影的结果,判定该被试产品是否满足规定的电性能和结构工艺的娶求。
3.低斌验
.3.1将刷进行完溢热试验的最后测量的被试产品立期放进低温试验箱内,启动低温箱使箱内温度降到规定的数值时,雌持此温度,并开始计算试验时间,到达规定时间时,文即在箱内对被试产品进行中间测置。3.3.2切断箱电源,被试产品继续留在箱内,箱内温度逐渐升到正常大气条件,逛魔变化速度应不大于1C/min,恢复到规定的时间时,对被试产品进行最后测量。3.3.3也可以将进行完中间测的被试产品从低温箱中取出,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恢复,此时为了防止造成积水。允许对被试产品进行适当的吹风。3.3.4由中间测和最后量的结渠,判定该被试产品是否满足规定的电性能和结构工艺的要求。
3.4低温贮存试验
3.4.1将被试产品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 1h后,对被试产品进行初始测量。3.4.2将不带包装的被试产品放进低温试验箱内,启动低温箱,使箱内温度降到规定值时,维持此温度,并开始计算试验时间,到达规定时闻时,将被试产品从箱内取出,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恢复,方法同3.3.3。到达规定时间时,对被试产品进行最后测量。恢复也耐以在箱内进行,方法与3.9.2相似。3.4.3由中间测量和敏后测量的结果,判定该被试产品是否满足规定的电性能和结构工艺的要求。
3.5振动试验
3.5.1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对被试产品进行初始测量。3.5.2将被试产品直接紧固在振动台上。如巢被试产品带有碱振架,则或将减摄架拆去后置接紧固在报动台上,或用刚体材料将减振架架空后紧固在摄动台上。柚珍式和便携式产品试验时,机内应装上所配套的电池。3.5.3在10~30Hz和30~55Hz两个振动频段,将振幅分别调到下表3规定筐,在所在握动频段改变握动频率,保持振辗不变,以约5mir进行一次频率从高到低再间到高的循环,按此进行这样三个循环的耐扫描试验。在进行频率扫描过程中仔细观察被试产品是否出现共搬点,如出现共振点,则应记下共振点频率,在进行完上述耐扫描试验后,固定到共振频率点上进行谢共搬试验1min。两个频段总计振动试验时间为30min。3..4上述试验应在被试产品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方向上分别进行。整个试验时间总计1.5ha
3.5.5对于邪些重力效应不能忽略的定式和基地式产品,在进行每个方向的试验时、紧固在振动台上的被试产品均应处于其正常工作位置而进行。3..6对了便携式和车(船)载式产品,在每个方向每个频段的最后两分钟,须接通其电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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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进行近距离通话,观禁并记录其是否存在不稳定现象。凡机内装电池的,通话时应用机内电池。
$.5.7上述试验结束后,将被试产品从振动台上拆下,进行最后测靠。3.5.B根据上述各中间测量和最后测最的结果,判定该被试产品是否满足规定的电性能和结构工艺的要求。
3.5.9对于要求比本试验方法更为严酷的产品,其试验要求和方法须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3.5.10如在试验中必须带减娠架,而且不架空减握架,则须在该产品标准中规定其试验要求和方法,其中须含有耐共振和耐扫描等试验。裁3
振动频段
3.8碰撞试验
便携式、车(船)载式袖珍式、圈定式、基地式0.75
3.6.1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对被试产品进行初始测量。3.6.2按3.5.2的规定将被试产品直接紧固在冲击台上。0.37此内容来自唯久标准下载网
3.6.按规定的数值调节冲击加速度、冲击脉冲持续时间和每分钟碰撞次数进行磁撞试验。
.6.4试验在披试产品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方向上分别进行,每个方向上的碰撞次数期1.1.2规定值的1/3。
3.6.5整个碰撞试验结束后,将被试产品从冲击台上拆下,进行最后测置。3.6.6根据最后测量的结果。判定该被试产品是否满足规定的电性能和结构工艺的要求。
3.6.丫对于那些重力效应不能忽璐的固定式和基地式产品,进行每个力向的试验时,紧勘在冲击台上的被试产品均应处于其正常工作位置再进行。3.7跌落试验
3.7.1在正常大气条许下对被试产品进行初始量。3.7.2机内装上所配套的电池。充许穿上所配用的机套。以规定离度在厚度为20m的硬本板上自内跌落规定的次效。木板应固定在水泥地上,嵌落高度按被试产品的最低高度点至硬木极预而之间的距离计算,跌落时粒保证被试产品不任间阻扰地自进下。试产品的跌落方位除了面板外。其它面、棱角制下均可。但得次跌落为位须不同,太量进择试产品在佳用时易友生的跌游方位SJ 2712 —86
言.T.整个跌落试验结束后,对被试产品进行最后测量。3.7.4根据量后测置的结果,判定该被试品是否满足规定的电性能和结构工艺的要求。患.运输试验
3.8.1在正举大气签件下对被试产品进行初始测量,然后按产品标准规定的产品包装办法进行包装。
3.8.2将包装后的被试产品放在载童汽车车箱的后部,按标志“向上”的位置固定,载重汽车应装有1/3的额定载重距的负荷。在碎石路和土路上,以20~40km/h的车速行驶20的km。
3.8.3将经过运输试验后的被试产品改包装进行最后测盘。3.8.4根据最后测量的结巢,判定该被试产品和包装是否满足规定的电性能和结构工艺的要求。
3.8.5.本试验只须在被试产品定型或更改包装时进行。3. 9 温度冲击试验
3.9.1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1后对被试产品进行韧始测量。3.9.2将高温试验箱调到55±2℃,低很箱调到40±3C。这两个试验箱都应有足够的热容量和恒温能力,以确保当被试产品进入箱内后能很快地使箱温回复到上述规定的误差之内。
息.9.3将被试产品放入高温箱2h,然后在5min内将披试产品移入低温箱内放置2h,此时再以5min内将被试产品移到高温箱内放置2h,按这样一个循环重复进行三次,使产品经受六次温度神击。
3.9.4将被试产品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进行恢复,6h后对被试产品进行最后测。3.9.5根据最后测的结果,判定该被试产品是否满足所规定的电性能和结构工艺的要求。
3.10低压试验
3.10.1将被试产品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1h后进行韧始测量。3.10.2将被试产品放入低气压试验箱内,然后降低籍内气压,使之降到46.7kPa,保持此气压值,并使被试产品在箱内加电工作1h,观测其工作况。3.10.3试验结束后,将被试产品从籍内取出进行最后测量、3.10.4根据中间测量(即在箱内期电工作情况的观测)和最后测过的结果,判定该被试产品是否满足所规定的电性能和结构工艺的要求。3.11淋雨试验
3.11,1,将被试产品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1h后进行初始测盘3.11.2将被试产品以正常工作位置放入淋雨箱内,用喷水嘴形成降雨以1-2mm/min的雨量强度与垂直线成45的方向进行喷射,喷射要均勾,喷水嘴的最小直径为1.5mm,水温与箱温相差不应人于10℃,对被试产品的四个衡面分别进行喷射、每个侧面喷射tmin。总计为2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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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试验结束后,将被试产品从淋雨箱内取出,抹去产品表面水溃,对产品进行最后测量(包括打开机箱进行检查)。3.11.4根据最后测册的结果,评定该被试产品是否能满足所规定的电性能和结构工艺的要求。
表.12 漫水试验
3.12.1将被试产品在正常大气杀件下放置1h后进行韧始爵黛。3.12.2将被试产品的箱置关上(始巢有的话)后浸入水中,使被试产品距水面的最小深度为规定数值,历时3.min,箱水温度与被试产品溢度相差应不火于10℃。3.12.2试验结束后,将被试产品从水箱中取出,抹去被试产品表面水溃,然后进行最后量(包括打开机籍进行检查)。3.12.4根据最后测量的结果,判定该被试产品是否能满足所规定的电性能和结构工艺的要求。
3.13砂尘试验
3.13.1将被试产品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故置1 h后进行初始测量。3.13.2将被试产品故入砂尘箱内试验2h,此时砂尘箱应满足下列条件温度:35±2,相对混度:<30%
砂尘密度:35~200g/m,流速,10~15m/s:颗粒最火直径:<200μmt成份:石英砂。3.13.3试验结束后,将被试产品从砂垒箱内取出,擦去被试产品表面的砂尘,并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恢复2h,然后进行最后测量(包括开箱检套和可动机构功能检套等。3.13.4根据最后测盘的结果,判定该被试产品是否能满足所规定的电性能和结构工艺的要求。
3.14盐雾试验
3.1,1将被试产品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 1 h后进行初始测量。3.14.2将被试产品放入盐籍内试验24h,此时盐雾箱应满足下列条件:温度:35±2C,浓度:含NaCI5%每小时喷液为试验箱容积的1%:连续喷筹8h然后静止密闭16h。
3,14,3试验结束后,将被试产品从盐雾箱肉取出,进行最后测量。3. 14.4根据最后测量结果,判定该被试产品是否能满足所规定的电性能和结构工艺的要求。
3.15长碍试验
3. 15. 1 将被试产品在正常大气条件 下政置 1 h,后进行初始测量。3.15.2将被试产品放到群菌箱中试验28d。此时菌籍应满足下列条件温 厘: 30±2 C
粗对强度:90~100%
试产品喷上据合泡子悬浮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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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15.3试验结束后,将被试产品从试验箱内取出,进行最后测量。3.15.4根据最后测量的结巢,判定该披试产品是否能满足所规定的电性能和结构工艺的要求。
4试验的一般规则
.1被试产品在进行试验时,每部都须经受气候及机械试验。其顺序规定先进行气候试验,后进行机械试验。气续试验应按高温一一湿热一—一低温顺序进行,如果有低气压试验则在高溢试验之前首先进行,如有其它第Ⅱ组试验则应在低温试验之后,机械试验之前进行。
4.2除了课热试验和低摄试验之前不允许中断外,其它任何两项试验之间允许中断。如果试验是连续进行的,则前一项试验的最后测量就可代替后一项的初始测虚,即后项试验的初始量及初始测量前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1 h均可免去。4.多如果巢有温度冲击试验,低温贮存试验可免去。4.4气候试验中,凡要求立即进行的中间测量一般应是被试产品留在试验箱内进行。如果非从试验箱中取出才可测量,则应采取措施确保被试产品维持原在试验箱内的条件,并且测量要尽量迅速无误受试验条件影大的性能应靠前进行测量。4.5进行第班组试验的被试产品可以另外抽取单独进行。4.B由于被试产品和试验设备的体积或重量等原因不能进行整体试验时,可将被试产品按分系统分开进行,但是此时各分系统无相互影响时才被允许,并且须在该产品标准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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