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9813-200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9813-2000
中文名称: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Generic specification for microcomputer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00-10-17
实施日期:2001-08-01
作废日期:2017-03-01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微型
计算机
通用
规范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设备>>35.160微处理机系统
中标分类号: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计算机>>L62计算机设备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7367
页数:18页
标准价格:36.0
出版日期:2004-10-07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8-09-20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人:王立建、冯惠、甘强、姚友良、张丙仁、刘鸿京
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归口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微型计算机(以下简称微型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微型机(包括台式微型机、例携式微型机、PC-工作站和PC-服务器)的设计和制造。本标准是制定产品标准的依据。
标准内容
ICS35.1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9813—2000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Generic specification for microcomputers2000-10-17发布
2001-08-01实施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GB/T9813—2000
本标准是GB/T9813—1988《微型数字电子计算机通用技术条件》的修订版。本标准与原标准的主要差别如下:a)名称修改为《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b)适用范围作了较大调整,涵盖了台式微型机、便携式微型机、PC-工作站和PC-服务器,但不包括手持式个人信息处理设备,并针对不同产品在某些要求中作了区分,c)引用标准作了较大调整,特别是引用了新版的安全、电磁兼容、噪声以及有关中文字符编码和汉字字型标准等,
d)某些技术指标如可靠性、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以及附录作了调整。本标准自生效起同时代替GB/T98131988。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提出。本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中国长城计算机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方正科技电脑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立建、冯惠、甘强、姚友良、张丙仁、刘鸿京。I
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Generic specification for microcomputersGB/T9813—2000
代替GB/T9813—1988
本标准规定了微型计算机(以下简称微型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微型机(包括台式微型机、便携式微型机、PC-工作站和PC-服务器)的设计和制造。本标准是制定产品标准的依据。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191—19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1988—1998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七位编码字符集(eqVISO/IEC646:1991)GB2099.1一1996家用和类似用途插头插座第一部分:通用要求(eqvIEC884-1:1994)GB2312—1980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GB/T2421-1999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1部分:总则(eqvIEC68-1:1988)GB/T2422—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术语(eqvIEC68-5-2:1990)GB/T2423.1—19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eqvIEC68-2-1:1974)
GB/T2423.2—1989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eqvIEC68-2-2:1974)
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GB/T2423.3—19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Ca:恒定湿热试验方法(eqvIEC68-2-3.1984)
GB/T2423.5—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a和导则:冲击(idtIEC68-2-27:1987)
GB/T2423.6一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Eb和导则:碰撞(eqvIEC 68-2-29:1987)
GB/T2423.10一199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Fc和导则:振动(正弦)(idtIEC68-2-6:1982)
GB/T2828—1987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GB/T4857.2—1992包装运输包装件温湿度调节处理(eqvISO2233:1986)GB/T4857.5—1992包装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方法(eqvISO2248:1985)GB4943一1995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idtIEC950:1991)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10-17批准2001-08-01实施
GB/T9813—2000
GB/T5007.1—1985信息交换用汉字24X24点阵字模集GB/T5007.2—1985信息交换用汉字24X24点阵字模数据集GB/T5080.7—1986设备可靠性试验恒定失效率假设下的失效率与平均无故障时间的验证试验方案(idtIEC605-7:1978)
GB/T5199.1—1985信息交换用汉字15X16点阵字模集GB/T5199.2—1985信息交换用汉字15X16点阵数据集GB/T5271.14—1985数据处理词汇14部分可靠性维修和可用性(eqvISO2382-14:1974)GB/T6345.1—1986信息交换用汉字32X32点阵字模集GB/T6345.2—1986信息交换用汉字32X32点阵字模数据集GB/T6882—1986声学噪声源声功率级的测定消声室和半消声室精密法(neqISo3745:1977)
GB9254—199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idtCISPR22:1997)信息技术汉字字型数据的检测方法GB/T114602000
GB/T12034—1989
GB/T12035—1989
GB/T12036—1989
信息交换用汉字32×32点阵仿宋体字模集及数据集信息交换用汉字32×32点阵楷体字模集及数据集信息交换用汉字32×32点阵黑体字模集及数据集GB/T12041—1989
9信息交换用汉字48×48点阵宋体字模集及数据集GB/T12042—1989
信息交换用汉字48×48点阵仿宋体字模集及数据集GB/T12043—1989信息交换用汉字48X48点阵楷体字模集及数据集GB/T12044—1989信息交换用汉字48X48点阵黑体字模集及数据集GB12345—1990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辅助集GB13000.1—1993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UCS)种平面(idtISO/IEC10646-1:1993)GB/T15732—1995汉字键盘输入用通用词语集第一部分:体系结构与基本多文GB16793—1997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I区)汉字24点阵字型宋体GB16794.1—1997信息技术通用多八位编码字符集(I区)汉字48点阵字型第1部分:宋体GB/T17618—1998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idtCISPR24:1997)GB18030—2000信息技术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的扩充SJ/T11193—1998微型数字电子计算机多媒体性能规范3定义、符号和缩略语
3.1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1微处理器microprocessor
由一个或多个处理器及其内部存储器组成的一种功能单元,其元件小型化到一个或几个集成电路。3.1.2微型机硬件系统hardwaresystemofmicrocomputer以CPU为核心,包括RAM、ROM、I/O接口电路以及实体内配接的外围设备、电源或扩充单元等构成的硬件设备。
3.1.3微型机microcomputer
在微型机硬件系统的基础上,配置必要的外围设备和系统软件构成的实体。2
GB/T9813—2000
3.1.4台式微型机desktopmicrocomputer适合单个用户在固定台面环境条件下使用,用于信息事务处理的一般用途微型机。3.1.5便携式微型机laptopmicrocomputer以便携性为显著特点,采用机芯一体化设计,利用平板显示器件显示,可使用电池供电工作,功能及扩展能力与台式机近似的微型机。此类微型机常常采用蛤壳式结构,上部为平板显示器件,下部为主机,通常又称为笔记本电脑。
3.1.6PC-工作站PC-workstation面向专业应用领域,具备强大数据运算和图形图象处理能力的高性能微型机。3.1.7PC-服务器PC-server
在网络环境中,能支持多个台式或便携式微型机同时操作,对网络客户端请求提供服务的实体。它比单个微型机具有更高的处理能力、I/O传输速度和功能扩展能力及安全性、可靠性、可管理性。能够在网络操作系统的控制下,将其软硬件资源提供给所支持的网络客户端共享,也能为客户端提供集中计算、数据库管理等服务。
3.2缩略语免费下载标准就来唯久标准网
CPU中央处理器
LCD液晶显示器
RAM随机存储器
只读存储器
4技术要求
4.1主要设计要求
4.1.1硬件要求
设计产品时,应进行可靠性、维修性、易用性、软件兼容性、安全性和电磁兼容性设计。如果设计系列化产品,应遵循系列化、标准化、模块化和向上兼容的原则,并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硬件系统和单元设计应留有适当的逻辑余地,硬件系统应具有一定的自检功能。服务器应具备较好的容错功能和安全保密功能。
4.1.2软件要求
配置的软件应与硬件系统的硬件资源相适应,除系统软件、部件驱动软件或增配的应用软件外,还应配有相应的检查程序。对同一系列产品的软件应遵循系列化、标准化、模块化、中文化和向上兼容的原则。字符集编码及字型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4.1.3多媒体要求
多媒体要求是可选的,具有多媒体功能的微型机应符合SJ/T11193的规定。4.1.4结构要求
4.1.4.1结构设计应遵循标准化、系列化的要求。并应符合人机工程的特点,机箱、机架的内部结构应满足通用部件的安装需要。便携机中各模块应有合理的布局,应有良好的散热结构。插入总线插座的电路板接口外形尺寸应符合有关总线标准规定。所有输入输出接口要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4.1.4.2产品应具有良好的接地系统,逻辑地和保护地必须与交流地分开。4.1.4.3产品表面说明功能的文字、符号、标志应清晰、端正、牢固并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4.1.4.4包装、缓冲材料应优先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材料。4.1.5文档要求
应随产品提供能指导用正确安装、使用及日常维护的文档,且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3
4.1.6中文信息处理
4.1.6.1字符集
GB/T9813—2000
产品应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字符集,优先在下列范围内选用:a)GB/T1988;
b)GB2312;
C)GB2312和GB12345;
d)GB13000.1或GB18030
e)其他有关少数民族文字编码字符集。4.1.6.2汉字字型
产品应采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点阵汉字字型,优先采用下述标准点阵:a)15×16(GB/T5199)—般用于显示,b)24X24(GB/T5007、GB16793)可用于显示或打印;c)32X32(GB/T6345,GB/T12034~GB/T12036)可用于打印;d)48X48(GB/T12041~GB/T12044、GB16794.1)可用于打印。产品如采用曲线汉字字型,其对繁笔字的处理应与相应尺寸的点阵汉字字型一致。4.1.6.3汉字输入法
a)键盘输入
产品配备的输入法应在有关国家主管部门正式推荐的输入法中优先选择。b)手写输入
产品配备的手写输入功能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c)语音输入
产品配备的语音输入功能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要求。4.1.6.4汉语词库
产品配备的汉语词库应优先采用GB/T15732规定的词库。在GB/T15732的基础上扩充的词汇应符合我国语言文字规范或习惯,并应有该词汇来源的依据。4.1.7软件备案号
产品中预装的软件应有由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正式的备案登记号。4.2主要技术性能
微型机应配备满足功能需要的基本操作系统。具有中文处理能力和自检能力。硬件应具有可扩展性,特别是可扩充多媒体部件,并易于维修。其CPU频率、总线速度、存储器、输入输出控制器、外围设备控制器、网络特性、配置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种类、功能及使用范围,应在产品标准中明确规定,产品功能应与说明书相符合。对便携式微型机还需标明显示能力和电池的工作时间。4.3外观和结构要求
4.3.1产品表面不应有明显的凹痕、划伤、裂缝、变形和污染等。表面涂镀层应均匀、不应起泡、龟裂、脱落和磨损。金属零部件不应有锈蚀及其他机械损伤。4.3.2产品的零部件应紧固无松动,安装可抽换部件的接插件应能可靠连接,键盘、开关按钮和其他控制部件的控制应灵活可靠,布局应方便使用,4.3.3对于便携机而言,除特殊按键外,各按键应平整一致,其压力离散性不应大于0.3N。每个按键在规定的负荷条件下,通断寿命应大于10°次。按键压力及行程应符合表1的规定。4
按键压力
GB/T9813—2000
表1按键压力和行程
对于LCD液晶显示器的坏点可接受标准见附录C(提示的附录)。4.4安全
产品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4943的规定。4.4.1接地连续性
按键行程
产品的保护接地措施应符合GB4943—1995中2.5条的要求,具体接地电阻值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对地漏电流
产品的对地漏电流的允许值应符合GB49431995中5.2条的要求,具体数值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4.4.3抗电强度
产品抗电强度的施加电压值应符合GB4943-1995中5.3条的要求,具体数值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4.5电源适应能力
4.5.1对于交流供电的产品,应能在220V土22V,50Hz士1Hz条件下正常工作。4.5.2对于直流供电的产品,应能在直流电压标称值土5%的条件下正常工作。标称值在产品标准中规定。对于电源有特殊要求的单元应在产品标准中加以说明。4.5.3电源插头的要求应符合GB2099.1的规定4.6噪声
产品工作时,产品的噪声不得高于55dB,但加装两个风扇以上的产品,其噪声要求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
4.7电磁兼容性
4.7.1无线电骚扰
产品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应符合GB9254的规定。在产品标准中应明确规定选用A级或B级所规定的无线电骚扰限值。
4.7.2抗扰度
抗扰度限值应符合GB/T17618的规定4.8环境条件
4.8.1气候环境适应性分为三级,见表2。表2气候环境适应性
气候条件
相对湿度
大气压
贮存运输
贮存运输
10℃~35℃
35%~80%
*对于便携机的贮存运输温度应为一20℃~55℃。2
0℃~40℃
—40℃~55℃*
30%~90%
20%~93%(40℃)
86kPa~106kPa
-10℃~55℃
20%~93%(40℃)
GB/T9813—2000
4.8.2机械环境适应性分为三级,见表3、表4、表5、表6。表3振动适应性
试验项目
初始和最
后振动响
应检查
定频耐久
扫颜耐久
试验内容
频率范围
扫频速度
oct/min
驱动振幅
或加速度
驱动振幅
或加速度
持续时间
频率范围
驱动振幅
或加速度
扫频速度
oct/min
循环次数
注:表中驱动振幅为峰值。
5~35~5
0.75mm(10Hz~25Hz)
0.15mm(25Hz~58Hz)
10~55~10
冲击适应性
峰值加速度
注:产品标准中应规定具体的冲击波形。10~58~10
脉冲持续时间
表5碰撞适应性
峰值加速度
脉冲持续时间
碰撞次数
58~150
20m/s2
20m/s2
58~150~58
20m/s2
冲击波形
半正弦波
或后峰锯齿
波或梯形波
碰撞波形
半正弦波
注:表2~表5规定的环境适应性分级,在使用中允许交叉选用,即同一产品在表2~表5中可选用不同的级别。对于结构一体化产品中装入的某些设备,当其环境适应性达不到本标准要求时,应在产品标准中做特殊说明。6
包装件质量
GB/T9813—2000
表6运输包装件跌落适应性
4.8.3特殊环境条件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4.9可靠性
采用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衡量产品的可靠性水平。跌落高度
本标准规定微型机硬件系统的m1值(MTBF的不可接受值)不得低于4000h。5试验方法
5.1试验环境条件
本标准中除气候环境试验、可靠性试验和耐电强度试验以外,其他试验在下述正常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15℃~35℃
相对湿度:45%~75%
大气压:86kPa106kPa
5.2外观和结构检查
5.2.1用目测法和有关检测工具进行外观和结构检查,应符合4.3的要求。5.2.2对于便携机的键盘及按键检测如下:用目测法检验键盘排列是否正确。用手检验按键按动是否灵活,接触是否可靠。用精度为0.02mm级的量具检验按键的行程,用误差不超过10%的压力计检验按键的压力。在专用设备“按键寿命试验台”上进行按键寿命试验,按键压力根据各种机型的压力测定值,使之正好能送进数为准。
5.3功能和性能检查
按产品标准中规定的各项功能、性能、软件配置和文档逐项进行检查,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若通过运行检查程序检查产品的功能,则应从头至尾运行检查程序一遍,检查程序编制原则与技术要求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微型机系统对配置软件的支持能力的检查应在产品标准中规定。特别是对于中文信息处理和软件备案号应作如下检查。5.3.1中文信息处理检查
用GB/T11460规定的方法检查产品中汉字字型与相应标准字型的符合程度,检查字型时应同时检查字符集。
在GB/T15732中随机抽取2、3、4、5字词各20个进行对比检查,应能正确输出。或由生产方提供全套词库的打印文本进行检查。5.3.2软件备案号检查
根据有关数据库来检查软件备案号。5.4安全试验
GB/T9813—2000
按GB4943—1995中的有关规定进行。5.4.1接地连续性试验
按GB4943—1995中2.5条规定进行。5.4.2对地漏电流试验
按GB4943—1995中5.2条规定进行。5.4.3抗电强度试验
按GB4943—1995中5.3条规定进行,但在交收检验时,不进行预处理。试验时间为1s。5.5电源适应能力试验
5.5.1交流电源适应能力试验
按表7组合对受试样品进行试验,每种组合运行检查程序一遍,受试样品工作应正常。表7交流电源适应能力
标称值
5.5.2直流电源适应能力试验
按单向和双向方式分别调节直流电源电压,使其偏离标称值土5%,运行检查程序一遍,受试样品工作应正常。
5.5.3电源插头试验
按GB2099.1的规定进行。
5.6噪声试验
按GB/T6882规定进行。测试点距离受试样品各表面1m处,在打印机不工作、软盘和硬盘不导寻道的条件下进行测试,取最大值。5.7电磁兼容性试验
5.7.1无线电骚扰限值的测量方法按GB925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过程中运行检查程序,工作应正常。5.7.2抗扰度试验
抗扰度限值的测量方法按GB/T17618规定的进行。试验过程中运行检查程序,工作应正常。5.8环境试验
5.8.1—般要求
环境试验方法的总则、名词术语应符合GB/T2421、GB/T2422的有关规定。以下各项试验中,规定的初始检测和最后检测,统一按5.2.1进行外观和结构检查,并运行检查程序一遍,工作应正常。
当结构一体化产品中装入的某些设备,对其试验方法有特殊要求时,产品标准中应予以说明。5.8.2温度下限试验
5.8.2.1工作温度下限试验
按GB/T2423.1一1989\试验Ad”进行。受试样品须进行初始检测。严酷程度取表2规定的工作温度下限值,加电运行检查程序2h,受试样品工作应正常。恢复时间为2h。8
5.8.2.2贮存运输温度下限试验
GB/T9813—2000
按GB/T2423.1一1989\试验Ab”进行。严酷程度取表2规定的贮存运输温度下限值。受试样品在不工作条件下存放16h。恢复时间为2h,并进行最后检测。为防止试验中受试样品结霜和凝露。允许将受试样品用聚乙烯薄膜密封后进行试验,必要时还可以在密封套内装吸潮剂。
5.8.3温度上限试验
5.8.3.1工作温度上限试验
按GB/T2423.2—1989\试验Bd”进行。受试样品须进行初始检测,严酷程度取表2规定的工作温度上限值。加电运行检查程序2h,受试样品工作应正常。恢复时间为2h。5.8.3.2贮存运输温度上限试验
按GB/T2423.2一1989“试验Bb”进行。严酷程度取表2规定的贮存运输温度上限值。受试样品在不工作条件下存放16h。恢复时间为2h,并进行最后检测。5.8.4恒定湿热试验
5.8.4.1工作条件下的恒定湿热试验参照GB/T2423.3\试验Ca”进行,严酷程度取表2规定的工作温度、湿热上限值(第3级产品的温度取40℃)受试样品须进行初始检测。试验持续时间为2h。在此期间加电运行检查程序,工作应正常。恢复时间为2h,并进行最后检测。5.8.4.2存运输条件下的恒定湿热试验按GB/T2423.3试验Ca”进行。受试样品须进行初始检测。受试样品在不工作条件下存放48h,恢复时间2h,并进行最后检测。5.8.5振动试验
按GB/T2423.10\试验Fc”进行。受试样品按工作位置固定在振动台上,进行初始检测。受试样品在不工作状态下,按表3规定值,分别对三个互相垂直的轴线方向进行振动。对于第3级受试样品,试验应在加电运行检查程序的工作条件下进行。5.8.5.1初始振动响应检查
试验在给定频率范围内,在一个扫频循环上完成。试验过程中记录危险频率,包括机械共振频率和导致故障及影响性能的频率(后者仅在工作条件下产生)。对于第3级受试样品还应进行一次附加的不工作状态下的振动响应检查,并记录共振频率。5.8.5.2定频耐久试验
用初始振动响应检查中记录的危险频率进行定频试验,如果两种危险频率同时存在,则不能只选其中一种。
在试验规定频率范围内如无明显共振频率或无影响性能的频率,或危险频率超过四个则不做定频耐久试验,仅做扫频耐久试验。5.8.5.3扫频耐久试验
按表3给定频率范围由低到高,再由高到低,作为一次循环。按表3规定的循环次数进行,已做过定频耐久试验的样品不再做扫频耐久试验。5.8.5.4最后振动响应检查
此项试验在不工作条件下进行,对于做过定频耐久试验的受试样品须做此项试验。对于做扫频而久试验的样品,可将最后一次扫频试验作为最后振动响应检查。本试验须将记录的共振频率与初始振动响应检查记录的共振频率相比较,若有明显变化,应对受试样品进行修整,重新进行该项试验。试验结束后,进行最后检测。
5.8.6冲击试验
按GB/T2423.5“试验Ea”进行。受试样品须进行初始检测,安装时要注意重力影响,按表4规定9
GB/T9813—2000
值,在不工作条件下,分别对三个互相垂直轴线方向进行冲击。试验后进行最后检测。5.8.7碰撞试验
按GB/T2423.6“试验Eb”进行。受试样品须进行初始检测,安装时要注意重力影响,按表5规定值,在不工作条件下,分别对三个互相垂直轴线方向进行碰撞。试验后进行最后检测。5.8.8运输包装件跌落试验
对受试样品进行初始检测,将运输包装件处于准备运输状态,按GB/T4857.2的规定进行预处理4h。
将运输包装件按GB/T4857.5的要求和本标准表6的规定值进行跌落,任选四面,每面跌落一次。试验后按产品标准的规定检查包装件的损坏情况,并对受试样品进行最后检测。5.9可靠性试验
5.9.1试验条件
本标准规定可靠性试验目的为确定产品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可靠性水平,试验周期内综合应力规定如下:
电应力:受试样品在输入电压标称值(220V)的士10%变化范围内工作(直流供电产品电压变化为土5%)。一个周期内各种条件工作时间的分配为:电压上限25%,标称值50%,电压下限25%。温度应力:受试样品在一个周期内由正常温度(具体值由产品标准规定)升至表2规定的温度上限值再回到正常温度。温度变化率的平均值为0.7C/min~1℃/min或根据受试样品的特殊要求选用其他值。在一个周期内保持在上限和正常温度的持续时间之比应为1:1左右。一个周期称为一次循环,在总试验期间内循环次数不应小于3次。每个周期的持续时间应不大于0.2mo,电应力和温度应力应同时施加。5.9.2试验方案
可靠性试验按GB/T5080.7进行,可靠性鉴定试验和可靠性验收试验的方案由产品标准规定。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运行检查程序,故障的判据和计入方法按附录B(标准的附录)的规定,并只统计关联故障数。
5.9.3试验时间
试验时间应持续到总试验时间及总故障数均能按选定的试验方案作出接收或拒收判决时截止。多台受试样品试验时,每台受试样品的试验时间不得少于所有受试样品的平均试验时间的一半。6检验规则
6.1一般规定
产品在定型时(设计定型、生产定型)和生产过程中必须按本规定和产品标准中的补充规定进行检验,并应符合这些规定的要求。6.2检验分类
本标准规定的检验分为:
a)定型检验;
b)交收检验;
c)例行检验。
各类检验项目按表8的规定。若产品标准中有补充的检验项目时,则应将其插入至表8的相应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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