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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01-1994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901-1994

中文名称:食品添加剂 苯甲酸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Food additive;Benzoic acid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4-02-04

实施日期:1994-07-01

作废日期:2005-12-01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食品 添加剂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食品技术>>香料和调料、食品添加剂>>67.220.20食品添加剂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添加剂与食用香料>>X42合成食品添加剂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GB 1901-1980;被GB 1901-2005代替

出版信息

标准价格:8.0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0-04-01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武汉有机合成化工厂

归口单位: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

标准简介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苯甲酸
Food additive-Benzoic acid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GB1901—94
代替GB1901--80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苯甲酸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石油甲苯为原料,经催化氧化、精制提纯制得的食品添加剂苯甲酸。该产品主要用作食品防腐剂
结构式:
分子式:C,H.O2
相对分子质量:122.12(按1989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2引用标准
GB 617
GB 6678
GB6682
GB8450
GB8451
GB9737
3技术要求
3.1外观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化学试剂,另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化学试剂熔点范围测定通用方法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食品添加剂中砷的测定方法
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法化学试剂易炭化物质测定通则
白色有丝光的鳞片或针状结晶,微有安息香或苯甲醛气味3.2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应符合下表要求。项
含量(以 C,H.O,干基计),%
熔点范围,℃
易氧化物1)
易炭化物2)
氯化物(以 CI计),%
重金属(以Pb计),%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4-02-04批准指
121~123
通过试验
通过试验
1994-07-01实施
砷(以 As 计),%
邻苯二甲酸”
干燥失重
注;1)至少一个月检验一一次。2)至少六个月检验-次。
4试验方法
GB 1901—94
通过试验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符合GB6682中三级规格的水。本标准所需标准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规定时,均按GB601、GB602和GB603之规定制备。
4.1鉴别
4.1.1试剂和材料
4.1.1.1氢氧化钠溶液:40g/L,4.1.1.2三氯化铁溶液:100g/L,4.1.1.3盐酸溶液:(1+3)。
4.1.2鉴别方法
称取本品约1g,加氢氧化钠溶液20mL,溶解后加三氟化铁溶液1滴,即生成赭色沉淀,再加盐酸溶液酸化,即析出白色沉淀。
4.2含量的测定
4.2.1方法提要
以中性乙醇为溶剂、酚酥为指示剂,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溶液由无色变成浅红色为终点。
4.2.2试剂和材料
4.2.2.1中性乙醇溶液:50%(V/V)。量取50mL乙醇(95%),加入50mL水,混匀加2滴酚酸指示液(10g/1.),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0.1mol/LJ滴至溶液呈浅粉红色。4.2.2.2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为0.1mol/L。4.2.2.3酚酸指示液。
4.2.3分析步骤
将采用本标准4.0条中干燥后的试样,称取约0.25g(精确至0.0002g),置于锥形瓶中,加中性乙醇溶液25mL将其溶解,然后再加2滴酚酞指示液,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试验溶液的颜色呈粉红色。
4.2.4分析结果的表述Www.vV99.net
苯甲酸的含量(以C,H。O计)以质量百分数X,表示,按式(1)计算:g:V× 0.1221 ×100 = c.VX 12. 21X,
式中:—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实际浓度,mol/LV-滴定所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m
mz —试料的质量,g;
-与1.00mL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OH)=1.000mol/L]相当的,以克表示的苯甲酸0. 122 1 -
质量。
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两位小数。
4.2.5允许差
GB 1901—94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0.2%,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4.3熔点范围的测定
采用GB617中规定的方法。
4.4易氧化物的测定
4.4.1试剂和材料
4.4.1.1硫酸;
4.4.1.2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c(1/5KMnO,)为0.1mol/L。4.4.2分析步骤
在100mL水中加1.5mL硫酸,边煮沸边滴加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至红色持续30s后,趁热加1.0g试剂入此溶液中溶解,在约70℃时,用高锰酸钾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粉红色持续15s,其滴加量少于0.5mL为合格。
4.5易炭化物的测定
4.5.1试剂和材料
4.5.1.1硫酸:优级纯,95±0.5%;4.5.1.2Q标准色:采用GB9737中规定的方法进行标定和配制。4.5.2分析步骤
称取0.5g试样于10mL的比色管中,加5mL硫酸,振摇,使试样溶解混匀后,所呈颜色不得深于Q标准色。
4.6氯化物的测定
4.6.1试剂和材料
4.6.1.1碳酸钙;
4.6.1.2硝酸溶液:(1+9);
4.6.1.3硝酸银溶液:17g/L;
4.6.1.4氯化物标准溶液:0.1mgCl/mL。4.6.2分析步骤
称取试样约0.5g和碳酸钙约0.7g,一同放于瓷锅内,加少量水混合,在100℃干燥至无明显湿迹,然后在约600℃灼烧10min,冷却后,加硝酸20mL于残留物中,将其溶解,过滤于50mL比色管中,用水约15mL洗涤不溶物,洗液合并于滤液中加水配至50mL,作为检测液。另外,称取碳酸钙0.7g,加硝酸溶液20ml.将其溶解,必要时过滤,加氯化物标准溶液0.7mL,再用水配至50mL,作为标准。两种溶液中各加硝酸银溶液0.5mL,并充分摇匀放置5min,检测液显示的浊度不得大于标准。4.7重金属的测定
4.7.1试剂
4.7.1.1乙醇:95%,
4.7.1.2采用GB8451中有关规定,并按3.5、3.6、3.7和3.8配制溶液。4.7.2分析步骤
称取约1.0g试样于50mL的纳氏比色管中,加乙醇20mL溶解后,加乙酸盐缓冲溶液5mL,混匀作为检测液。另取一支同样的比色管,加1mL铅标准溶液和5mL乙酸盐缓冲溶液,用水稀释至25ml,作为标准。在两支比色管中,分别加入10mL硫化氢饱和液,并加水至50mL刻度,混匀,于暗处放置5min后,在白色背景下轴向观察,检测液显示的色度不得深于标准。4.8的测定
试样先采用GB8450中1.4.2.2条规定的干灰化法进行处理,然后采用方法2中规定的砷斑法进311
行测定。
4.9邻苯二甲酸的测定
4.9.1试剂和材料
4.9.1.1间苯二酚:新升华精制;4.9.1.2硫酸;
4.9.1.3氢氧化钠溶液:400g/L。4.9.2分析步骤
GB 1901-94
称取约0.10g试样于试管中,加新升华精制的间苯二酚2~3mg和硫酸1mL,混匀,在125~~130C的油浴中加热5min,冷却后加水至5mL,滴加氢氧化钠溶液调成碱性,再加水稀释至10mL,冷却至室温后,在阳光下不显绿色荧光。4.10干燥失熏的测定
4.10.1试剂和材料
4.10.1.1变色硅胶。
4.10.2分析步骤
在恒重的称量瓶(d50mm×30mm)中称取试样约1.0g,使试样厚度铺设均匀打开瓶盖,置于干燥器中,用变色硅胶干燥3h盖上瓶盖,取出称量。每次称量均精确至0.0001g。4.10.3分析结果的表述
干燥失重质量百分数以Xz表示,按式(2)计算:Xz=㎡l=㎡2× 100
式中:m.干燥前称量瓶和试料的质量,g,m2———干燥后称量瓶和试料的质量,g;试料的质量,g。
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二位小数。
4.10.4允许差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之差不大于0.05%,取其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5检验规则
5.1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应由生产厂的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产品质量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件出厂的产品都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净重、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及本标准编号。5.2使用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规定对所收到的食品添加剂苯甲酸进行验收。5.3以不超过10t的产品为-批、一个月的产品至少分为2批。5.4按GB6678中第6.6条规定确定来样单元数。采样时,将采样器向包装物中心垂直线插入至料层深度3/4处采样,每件采样不少于50g。将所采样品充分混合,以四分法缩分到500g,分别装人两个干燥、清洁的带磨口塞的瓶中密封,瓶上粘贴标签,注明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批号、采样日期和采样者姓名。一瓶供检验用,另一瓶置阴凉处、保存一年备查。5.5如检验结果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则应重新自两倍量的采样件数的包装物中采样检验。核验结果如仍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不能验收。5.6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按《全国产品质量仲裁检验暂行办法》之规定办理。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每件外包装物上应有牢固、清晰的标志,其内容包括生产厂名称、产品名称、生产许可证号、“食品312
GB190194
添加剂”字样、商标、净重、本标准编号和按照GB191中标志“怕湿标志”。6.2食品添加剂苯甲酸采用内衬食品用聚乙烯塑料袋,外套塑料编织袋或铁桶的复合包装。内袋严密扎口或热合封口,每袋净重25kg,每桶净重50kg。6.3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防止受热或曝晒,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贮。6.4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在运输过程中应有遮盖防止雨淋受潮,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6.5产品贮存期为一年,逾期重新检验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提出。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北京化工研究院、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归口。本标准由武汉有机合成化工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方重庆、汪祝兰、王、陈冲、胡宝珠。本标准参照采用日本食品添加剂公定书(1986年第五版)《苯甲酸》。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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