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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陈景润  怎么解的?

2019-05-22

1+1=?陈景润  怎么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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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0世纪20年代,才有人开始向它靠近.1920年挪威数学家布朗用一种古老的筛选法证明,得出了一个结论:每一个比5大偶数n(不小于6)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九个质数的积加上九个质数的积,简称9+9.需要说明的是,这个9不是确切的9,而是指1,2,3,4,5,6,7,8,9中可能出现的任何一个.又称为“殆素数”,意思是很像素数.与哥德巴赫猜想没有实质的联系.这种缩小包围圈的办法很管用,科学家们于是从(9十9)开始,逐步减少每个数里所含质数因子的个数,直到最后使每个数里都是一个质数为止,这样就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  目前最佳的结果是中国数学家陈景润于1966年证明的,称为陈氏定理:“任何充分大的偶数都是一个质数与一个自然数之和,而后者仅仅是两个质数的乘积.”
对“质疑”的质疑
  有人认为:目前,我国有许多数学爱好者称自己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其中一些人(如伪民科王晓明)由于“成果”不能发表,别有用心的捏造了“陈景润当年的证明是造假”“陈景润、王元、潘承洞偷换概念申报奖项”的谣言,歪曲事实,以达到炒作自己“成果”的目的.这些“质疑”缺乏基本的数学知识,偷换概念严重,论证违反科学.如被人不断转贴的王晓明《哥德巴赫猜想传奇》说:“陈在论文中大量使用“充分大”和“殆素数”这两个含糊不清的概念”,实际上,这两个概念数学界早已精确定义并普遍使用,而且陈景润证明中从没有“殆素数”的字样,“充分大”只用了一次;又如“陈的结论采用的是特称(某些,一些),即某些N是(A),所以根本不能算定理”,可以看出作者完全不理解“定理”的科学含义;又如“陈采用的是相容选言推理的“肯定肯定式”,这是一种错误的推理形式,言之无物,什么也没有肯定”而陈景润在证明中根本没有用到“相容选言推理”的逻辑形式,很多都是主观判断,缺乏根据.  目前,国际数学界对“陈氏定理”的正确性仍然没有任何争议,公认“陈氏定理”是哥德巴赫猜想研究的最佳成果.“陈氏定理”在外国很多数论书籍上被引用,著名的如英国的《筛法》、《素数求解问题》、《数论》、美国的《20世纪数学》等.读者可以自己查证相关信息.这也提醒我们,在这个信息发达的时代一定要注意判断信息来源和正确性.  辨析:1、陈景润证明的不是“哥德巴赫猜想”,这一点不需质疑.国际数学界一直就有公论,陈景润证明的“1+2”,只是“最好的成果”,而并非对于“1+1”的证明,两者之间不能划等号.这一点,在过去一直是清晰的.2、“陈氏定理”是独立的定理,证明的只是陈氏想要证明的结果.因此“相容选言”的论断在这里并不适用.因为陈氏并不想用自己的结果推出其他的结果.只要陈氏在得出这个结果之前的其他步骤没有问题,证明本身就不存在问题.也就是说,陈氏想要得到的就是“或者A,或者B”的结果.而在陈氏之前,没有人能够证明这个结果,陈氏通过严格的证明得到了这个结果,尽管这个结果目前还是不能解决其他问题,但不能说证明本身就是有问题的.3、由2,相关的“质疑”并没有拿出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逻辑来说明陈景润的工作“违背认识规律”.因此得出的结论暂时不成立.4、有关陈景润“造假”,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证据.5、质疑者提出陈景润使用“殆素数”和“充分大”的概念是违背数学规律的,这一点质疑者没有进行具体的论证.实际上“殆素数”只是一个名词,它指的是一个数P,它或者是素数,或者是两个素数的乘积;“充分大”是高等数学中常用的一个概念.
到了20世纪20年代,才有人开始向它靠近.1920年挪威数学家布朗用一种古老的筛选法证明,得出了一个结论:每一个比5大偶数n(不小于6)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九个质数的积加上九个质数的积,简称9+9.需要说明的是,这个9不是确切的9,而是指1,2,3,4,5,6,7,8,9中可能出现的任何一个.又称为“殆素数”,意思是很像素数.与哥德巴赫猜想没有实质的联系.这种缩小包围圈的办法很管用,科学家们于是从(9十9)开始,逐步减少每个数里所含质数因子的个数,直到最后使每个数里都是一个质数为止,这样就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  目前最佳的结果是中国数学家陈景润于1966年证明的,称为陈氏定理:“任何充分大的偶数都是一个质数与一个自然数之和,而后者仅仅是两个质数的乘积.”
对“质疑”的质疑
  有人认为:目前,我国有许多数学爱好者称自己证明了“哥德巴赫猜想”.其中一些人(如伪民科王晓明)由于“成果”不能发表,别有用心的捏造了“陈景润当年的证明是造假”“陈景润、王元、潘承洞偷换概念申报奖项”的谣言,歪曲事实,以达到炒作自己“成果”的目的.这些“质疑”缺乏基本的数学知识,偷换概念严重,论证违反科学.如被人不断转贴的王晓明《哥德巴赫猜想传奇》说:“陈在论文中大量使用“充分大”和“殆素数”这两个含糊不清的概念”,实际上,这两个概念数学界早已精确定义并普遍使用,而且陈景润证明中从没有“殆素数”的字样,“充分大”只用了一次;又如“陈的结论采用的是特称(某些,一些),即某些N是(A),所以根本不能算定理”,可以看出作者完全不理解“定理”的科学含义;又如“陈采用的是相容选言推理的“肯定肯定式”,这是一种错误的推理形式,言之无物,什么也没有肯定”而陈景润在证明中根本没有用到“相容选言推理”的逻辑形式,很多都是主观判断,缺乏根据.  目前,国际数学界对“陈氏定理”的正确性仍然没有任何争议,公认“陈氏定理”是哥德巴赫猜想研究的最佳成果.“陈氏定理”在外国很多数论书籍上被引用,著名的如英国的《筛法》、《素数求解问题》、《数论》、美国的《20世纪数学》等.读者可以自己查证相关信息.这也提醒我们,在这个信息发达的时代一定要注意判断信息来源和正确性.  辨析:1、陈景润证明的不是“哥德巴赫猜想”,这一点不需质疑.国际数学界一直就有公论,陈景润证明的“1+2”,只是“最好的成果”,而并非对于“1+1”的证明,两者之间不能划等号.这一点,在过去一直是清晰的.2、“陈氏定理”是独立的定理,证明的只是陈氏想要证明的结果.因此“相容选言”的论断在这里并不适用.因为陈氏并不想用自己的结果推出其他的结果.只要陈氏在得出这个结果之前的其他步骤没有问题,证明本身就不存在问题.也就是说,陈氏想要得到的就是“或者A,或者B”的结果.而在陈氏之前,没有人能够证明这个结果,陈氏通过严格的证明得到了这个结果,尽管这个结果目前还是不能解决其他问题,但不能说证明本身就是有问题的.3、由2,相关的“质疑”并没有拿出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逻辑来说明陈景润的工作“违背认识规律”.因此得出的结论暂时不成立.4、有关陈景润“造假”,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证据.5、质疑者提出陈景润使用“殆素数”和“充分大”的概念是违背数学规律的,这一点质疑者没有进行具体的论证.实际上“殆素数”只是一个名词,它指的是一个数P,它或者是素数,或者是两个素数的乘积;“充分大”是高等数学中常用的一个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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