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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各朝政治,经济状况(结合历史必修一,二)中国古代各朝政治,经济状况.包括商,西周,春秋战国,秦,汉,三国,西晋,南北朝,隋,唐,元,明,清.分别说.(结合历史必修一,二)急!

2019-04-22

中国古代各朝政治,经济状况(结合历史必修一,二)
中国古代各朝政治,经济状况.包括商,西周,春秋战国,秦,汉,三国,西晋,南北朝,隋,唐,元,明,清.分别说.(结合历史必修一,二)急!
优质解答
一、精耕细作的古代农业
(一)中国传统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的形成
1.原始农业阶段:(1)刀耕火种阶段:生产工具为石斧、石锛;用火焚烧;土地只播种一两年,再更换土地耕种(2)“石器锄耕”阶段:用耒耜松土,提高挖土效率;土地利用率有所提高
2.商周时期:出现青铜农具,但因其比较贵重,农业生产中只是少量使用.
3.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时期,开始有小件农具.战国时期,铁农具使用范围扩大.春秋后期牛耕开始出现.战国时期牛耕逐步推广.从此,铁犁牛耕逐步成为中国传统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
(二)精耕细作技术的成熟
1.魏晋南北朝时期:黄河流域的精耕细作技术日臻成熟.
2.隋唐时期:(1)南方水田的精耕细作技术逐步成熟.(2)水稻育秧移栽技术普遍采用.(3)江东地区出现曲辕犁.
3.宋元时期:精耕细作技术全面成熟.(1)北方出现中耕农具耧锄.(2)江南精耕细作技术更为成熟.(3)稲麦复种制推广(4)农作物品种交流广泛.
4.明清时期:精耕细作技术继续发展.(1)黄河流域形成两年三熟制和三年四熟制,长江流域发展一年两熟制.(2)大量新品种培育出来.(3)从国外引进高产农作物.(4)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扩大,形成一些专业生产区域.(5)施肥技术发展.(6)套耕出现.
(三)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
1.原始社会的土地公有制:土地归氏族公社所有.
2.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实行井田制,土地归国家所有,国王把直接控制之外的土地分赐诸侯,受田者只能世代使用,不得转让与买卖
3.封建土地所有制:(1)封建国家所有制.(2)地主土地所有制.(3)小农土地所有制.其中三国时期的屯田制、北魏至隋唐时期实行的均田制,皆为国家土地所有制.
(四)古代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
1.基本特征:以家庭为生产、生活单位,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生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自家基本生活需要和缴纳赋税.其性质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2.形成条件:春秋战国时期,铁农具的使用和牛耕技术的逐步推广;私有土地的出现
3.历史作用:在封建社会形成和发展时期,它基本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小农经济的弱点:阻碍了社会分工和交换经济的发展,到近代以后,它成为阻碍社会生产的主要因素
二、领先世界的古代手工业
1.中国古代手工业的三种经营形态
经营形态 生产经营模式 产品及流向 流通方式
官营手工业 由政府直接经营,进行集中的大作坊生产 主要生产武器和贵族消费的日用品 少量投放市场
民营手工业 民间私人经营 主要生产供民间消费的产品 投放市场
家庭手工业 农户的一种副业 主要供自己消费和缴纳赋税 剩余产品投放市场
2.主要部门及发展概况
(1)冶铜业:①新石器时代晚期:出现小件青铜器.②夏朝:能铸造比较讲究的青铜器.③商周时期:青铜铸造业繁荣种类、数量增加;作坊规模大;造型庄重雄奇;纹饰细腻优美.④春秋战国秦汉时代:造型灵便轻巧;纹饰简单,广泛采用鎏金、镶嵌等工艺.
(2)冶铁业:①西周晚期:出现铁器②战国时期:铁农具推广;能制造钢剑.③东汉:用水排鼓风冶铁.④魏晋南北朝时期:发明灌钢法
(3)制瓷业:①新时期时代:开始烧制陶瓷.②商代:出现原始瓷器.③东汉:瓷器的生产技术成熟,出现青瓷和白瓷.④唐代:形成南青北白两大系统.⑤宋代:技艺大放异彩;瓷器遍布全国各地,出现一批明窑.⑥元代:景德镇成为全国制瓷中心;出现青花瓷器.⑦明清:出现彩瓷;发明了珐琅彩;根据国外客户需要烧制瓷器
(4)丝织业:①距今四五千年:已出现丝织业.②西周:出现平纹织物、斜纹提花织物.③战国时期:丝织品种多、产量大.④明清时期:苏州、杭州是著名的丝织业中心;民营丝织业兴盛;使用花楼机;产品种类繁多
3.古代手工业发展的基本特征:(1)历史悠久,源远流长;(2)多种经营形态并存,互为补充;官营手工业规模巨大;(3)手工业生产部门不断增加;(4)手工业技术不断进步;(5)规模越来越大,分工越来越细;(6)手工业生产布局虽经济重心的转移而变化.
三、古代商业的发展
(一)古代商业的发展情况
1.商朝:①商朝人善于经营②使用骨贝、海贝、石贝等作为货币.③商业由官府控制.
2.春秋战国:①官府控制商业的局面被打破.②出现许多大商人.③城市繁荣
3.秦朝:秦朝统一后,统一货币、度量衡,修驰道,促进了商业繁荣
4.西汉:①许多大城市发展为著名的商业中心,每个城市都有专供贸易的“市”.②中外贸易发展起来.
5.魏晋南北朝:①物物交换成为主要手段②北方商业发展波动性大,南方小幅发展
6.隋唐:①商品流通范围扩大.②黄河流域、长江流域都出现了繁荣的商业城市.③城市中“市”发达;后期,坊市界限被打破
7.两宋:①城市商业繁荣:交易已无时空限制;出现专业市场;出现各种不同类型的集市.②商业交还品种增加.③货币发展:出现纸币.④民族政权之间边境贸易发达.⑤海外贸易发展.
8.元朝:①城市商业繁荣.②中外贸易发达.
9.明清:①城镇经济空前繁荣.②出现许多商帮
(二)古代商业发展的特点
1.其发展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各个时期发展不平衡.
2.官营和专卖长期存在.
3.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商人的社会政治地位低下,商业发展艰难曲折.
4.政府对商业的控制逐渐减少.
5.与农业、手工业的发展紧密相联,互相促进.
6.国内贸易、民族政权间的边境贸易、对外贸易全面繁荣.
7.古代金融业与商业互相促进
(三)“重农抑商”和“海禁”
1.重农抑商
(1)含义:中国封建王朝限制、打击工商业、保护农业生产和小农经济,确保赋役征派、地租征收,以巩固封建统治的政策
(2)原因:①封建统治的基础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②是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反映.③商业具有不稳定性,商人流动大,不利于封建统治的稳定.④巩固封建统治的需要
(3)表现:①战国时,秦国奖励耕织.②明清时期:统治者极力强化本末意识;实行专卖制度;通过征收重税、设置关卡,限制民营商业的发展;在政治上、生活中,歧视工商业者;组建官营手工业,压制民营手工业的发展
(4)影响:①重视农业,保护了农业生产和小农经济,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封建社会初期,对新兴地主阶级政权的巩固起了积极作用.②阻碍了工商业的发展,强化了自然经济,不利于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也是中国封建社会漫长的重要原因
2.“海禁”与“闭关政策”
(1)原因:①是封建自然经济的产物,它使封建统治者自我满足,味于世界大势,盲目排外.②封建统治者维护封建统治的需要.明朝统治者担心流亡海上的敌对势力勾结倭寇,危及明朝统治;清朝统治者为对付东南沿海人民的抗清斗争.③倭寇骚扰与西方殖民者的扩张.明朝中期以后,日本倭寇侵扰我国东南沿海日益严重,西方殖民者向东方的殖民扩张日益疯狂,威胁中国沿海安全和清政府的统治,这是清政府实行此政策的客观原因.
(2)表现:①明朝:实行海禁;对外贸易只能在官方主持下进行.②清朝:海禁、迁界;闭关锁国,只留极少口岸对外通商,由政府特许的商行统一对外贸易
(3)影响:①曾起过一定的民族自卫作用.②严重阻碍了国内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阻碍了中外交流,使中国与世隔绝,逐渐落后于世界.
(四)资本主义萌芽缓慢发展
1.产生、发展:(1)明朝中后期:产生.①方式:作坊主雇佣机工,变成资本家;商业资本转化为工业资本,商人变成资本家.②特点:产生于江南的个别地区、个别部门.(2)清代:缓慢发展.①手工工场规模进一步扩大.②分工更细密.③部门、地区增多
2.发展缓慢的原因
(1)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明清时期的社会生产力虽达到封建社会的最高水平,但还不足以瓦解封建自然经济.
(2)中国封建社会的结构.①经济结构方面,自然经济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沉重,农民贫困并被固定在土地上,使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缺乏劳动力及市场.②政治结构方面,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强化,统治者奉行重农抑商、闭关锁国等政策,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3)旧的经济观念影响.建立在封建土地所有制基础上的旧的经济观念,使商人、地主将兼并来的钱用来买田置地,不利于手工业的扩大再生产.中国古代地方政治制度
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历代政权的地方行政区划、地方政权机构及其职官设置等制度.中国古代地方政治制度的沿革演变,可分为分封、郡县、州郡、道路、行省五个时期.其制度既相互继承,又各有发展.
分封制指夏、商、西周三个奴隶制王朝实行的地方政治制度.史载夏王朝为当时各部落的盟主,只能以“封诸侯、建藩卫”进行统治.商承夏制,西周发展为全面的层层分封.当时已出现中央与地方的统属关系,有的都邑直属中央政权,有的都邑则由诸侯国管辖,西周还有“六乡六遂”制度.但这个时期的地方政治制度尚不成熟,史书所载也互有出入.
郡县制这是古代较完整的地方政治制度,出现于春秋战国之际.最初的郡县互不统属.后因经济开发,人口增殖,中原各诸侯国北部边境的郡开始分县而治,中原腹地的县逐渐划小,数目增多,于是在县上置郡,形成郡县两级政区.至战国后期,各诸侯国除都城外已普遍置郡.秦统一六国时,将各国都城改为郡治.这样,除秦都咸阳设内史管辖外,郡县制行于全国.
秦王朝为加强中央集权,使地方分权而治.郡设郡守主行政,郡尉主军事,中央派驻各郡的监御史负责监察.郡守官秩相当于中央九卿,郡尉略低,均置丞作为助手.万户以上的县置县令,不满万户者设县长.有县丞掌文书及仓狱,另有县尉主治安.县以下设乡、亭、里.其中,乡置三老主教化,啬夫主诉讼和赋税,游徼主治安;乡辖亭,亭置亭长;亭辖里.郡县两级地方政府均有下属办事机构与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称门下,置门下主簿,下设文书档案、侍从警卫、财务出纳和谋议等机构.职能部门称列曹,有掌民政的户曹、田曹,理财政的仓曹、金曹,主兵政的兵曹、尉曹,管司法的贼曹、决曹.县还设负责营造交通的司空、将作、桥津、传舍等部门.各部门主管称椽史和啬夫.这样,形成宝塔式的严密统治机构.
两汉承秦制,但因片面总结秦亡教训而大封同姓诸侯王以为藩辅,实行郡国并行的双轨地方行政制度.即将当时全国60个郡的3/4分封给诸侯王,中央直辖仅15个郡.于是重蹈战国时割据之势,终于爆发吴楚七国之乱.平叛后,西汉朝廷损黜王国官制及其职权,并以“推恩令”分割王国封地,缩小其辖境.从此,诸侯王唯得衣食租税,郡国并行制名存实亡,实际已恢复秦的郡县制.
州郡制指东汉末形成的州、郡、县三级地方政治制度.州起源于汉武帝所建部刺史监察制度.由于十三监察区借用儒家经典内古代州名,故当时即以“州”作为监察区的俗称.公元184年爆发黄巾起义后,东汉朝廷派中央九卿出任各地州牧,集中一州所辖各郡之军、财、民力镇压起义民众.从此,州由中央监察区变为地方行政区,实行州、郡、县三级地方政治制度,各州均置行政机构和长史、司马、东曹椽、诸校尉等官属僚佐.由于州牧、刺史手握重兵,并以此为割据资本,使中央集权陷于瓦解,导致三国鼎立割据局面.
魏晋南北朝期间,各王朝大体皆沿东汉末年的州郡县制.自永嘉之乱后,东晋南朝还出现侨州郡县这一特殊制度.当时因北方战乱,大批北人举族南徙长江中下游定居避乱,其聚居区仍沿用北方原籍的州郡县旧名,于是各地出现大量侨州、侨郡、侨县,造成地方政治制度混乱.后经长达二百年的九次“土断”,才基本解决这一问题.与此同时,南北两朝政权还多次滥设州郡.至北周大象二年(508),北方已有221个州、508个郡、1124个县;梁大同五年(539)时,南方也有州107个、郡586个.不少地区出现有州而无可辖的郡,郡无可辖的县;有的两州同在一地或一地有两个郡名,使地方政治制度陷于极度混乱境地.隋立国后,对地方政治制度大力整顿.其措施有:①撤销郡级机构,以州辖县;同时裁并滥设的州郡,全国并为311个州.隋炀帝即位后改州为郡,进一步并县,使全国有郡190个,县1255个.②地方人事权收归中央.规定五品以上官员由皇帝下诏除授,六品以下由吏部任命;并提倡科举考试选官,替代魏晋以来“九品中正”荐举任官制度.③恢复地方军政分治,并规定郡县长官由外地人担任,县令以下官吏三年一调,不得连任.④仿汉监察制度,设司隶台大夫、别驾、刺史等监察大员,分别巡察各地,也按六条问事.至此,地方政治制度重新走上正常轨道.
道路制指唐代的道制和宋代的路制.唐初有州328个、县1573个,为加强管理,按山川地形分全国为10道,后增至15道.设道之初仅由中央派监察大员不定期赴多事地区视察,未成定制.至开元时始置各道采访使,以六条检察非法,如汉刺史.后因边患频增,为加强边帅权力,使边境节度使兼任道采访使,且兼辖州县事务,重演东汉末年外重内轻的局面,最后导致安史之乱.平叛后节度使制已行于全国,形成道(方镇)、州府、县三级政区.割据之势已成,尾大不掉,又出现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
府建于唐开元时,相当于州.当时凡属京师、陪都或本朝帝王驻跸地,皆建府以显示其特殊地位.府的行政长官为府牧、府尹、少尹,其下属机构府、州大致相同,均置司录、功曹、仓曹、户曹、兵曹、法曹、士曹、府(州)学等,但府属官吏的品秩比州高.从五代至宋、元,建府地区逐渐扩大.到明代,全国已普遍建府,取代唐以前的州.
唐代地方机构还有都督府与都护府.都督的名称始于东汉,魏晋以后常兼驻地所在州的刺史.北周改称总管,至唐复为都督.景云后凡持节的都督改称节度使,都督的名称遂名存实亡.都护府源于汉的西域都护.唐代沿袭该制于四境置六都护府,成为管理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最高地方行政机构.都护府下属机构与内地府州大致相同.
北宋统一中原后,为改变“方镇太重、君弱臣强”的局面,除收军权于中央外,地方行政机构采取分路而治,成为路—府、州、军、监—县三级政区.路以水陆转运使为行政长官,又置安抚使、刑狱使、常平使,分掌兵、刑、市场平□与盐铁专卖,恢复秦汉以来地方分权而治的状况.府州机构沿袭唐代.军原为五代时的军区,后因兼理民政而成为行政区,仍保留军的旧名.监多半设于工矿地区,以加强矿产开发的管理.为进一步控制地方,北宋朝廷常派京师供职官员到州县执行中央政令,其职衔为知府、知州、知县等.同时在各府州置通判,规定一切政令须经通判副署,通判并可随时向朝廷奏报府州情况.于是各级官吏层层牵制,事事听命于朝廷,地方无主动性可言,并使机构臃肿,冗官充塞,行政费用猛增.县以下行政机构,隋唐为乡里制,北宋一度推行保甲制,但因新旧党争而时行时废.
在宋代,与宋王朝并存的辽、金、西夏、大理等少数民族政权的地方政治制度均受中原文化影响,或仿唐,或学宋,同时保留其原有制度.如辽仿唐制置五京道,为道—府、州、军城—县三级政区.道属行政机构,又仿宋制,置都总管府、处置使司、转运使司相互牵制;契丹族原有的头下军州、斡鲁朵等机构也予保留.金早期仿辽制置五京道,入主中原后仿宋制分路而治,仍保留女真族的猛安、谋克制度.
行省制源于魏晋时的行台,当时为中央政权处理军国大事时的临时派出机构.金朝曾在边境广置行台尚书省.蒙古人入主中原时仿金制,设行尚书省统辖一个大区的路府州县,演变成地方最高政治机构.元世祖中统年间,尚书省并入中书省,地方机构也改称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从此,地方政治制度进入划省而治的阶段.
元代行省置丞相、平章、左右丞、参知政事,其行政机构名称和官吏品秩与中枢相等,凡一省军国大事无所不领.行省辖区不仅地域辽阔,且省界犬牙交错,使其无山川险阻可依,北向门户洞开,形成以北制南的军事控制局面.因这一措施有助于防止地方割据,故为明、清所继承.元行省所辖路府州县无固定统属关系,随意性很大.有些行省与路之间还设道,属监察性质.为加强控制,元在路府州县均设蒙古事务官“达鲁花赤”,监督各级官吏,执掌最高权力.县以下设村社和里甲,常由蒙军驻村社实行军事统治.里长通常为蒙古人、色目人,衣食用度悉由居民供应,成为当地的最高主宰.由此使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更加激化,导致元末农民大起义.
明立国后为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对元的行省制加以改革:①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废除与中枢相同的机构与官名,降低其品秩等级.②地方分权,相互牵制,由布政使司掌民政、财政,另设都指挥使司主兵政,按察使司主刑狱,三机构互不统属,各直隶中枢,凡遇重大政事便共同商讨.③整顿地方机构统属关系,实行布政使司、府和直隶州、县和一般州三级统属.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废中书省与丞相制,原由中书省直辖地区更名直隶,归六部管辖.从此,“省”的机构不复存在,只因各布政使司辖境与原行省相同,习惯上仍以行省称之.但自永乐以后,鉴于地方分权无法应付农民起义与边患,不得不派部院大臣担任巡抚奔赴出事地点,总揽军政大权,相机处理.明中叶后还加派更高官秩大臣出任总督,跨省区统一指挥.但明朝廷严格规定督抚为中央派遣大臣,限制其插手地方政务,督抚辖境、治所尽量避免与布政使司重合.布政使司虽听从督抚指挥,仍为一省的行政首脑.明代县以下为里甲制,110户为一里,置里长;10户为一甲,置甲首,以当地丁粮最多者担任.城区、近郊置坊和厢.后又改里甲为保甲制,保辖10甲,甲辖10牌,牌辖10户,分置保长、甲长和牌头,负责征收赋税并维护治安.
清承明制,在内地设18行省.省置巡抚,总揽军政;撤销都指挥使司,降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为省属机构,使巡抚成为一省之长.同时置8总督,统辖除鲁、豫、晋3省以外的行省.其中,直隶、四川为一省一总督,两江总督辖3省,余皆各辖2省.督抚治所除江苏外,皆在省城.同治后经逐步调整,凡督抚同在一城的省,存总督而废巡抚;非总督驻节的省,巡抚可全权处理军国大事,只江苏一省因督抚治所不同仍维持原状.至此,行省制臻于健全.辛亥革命后仍沿袭,只将督抚更名为督军、督办、省长而已.清行省以下机构大都承明制,但其长官称知府、知县.后因省区太大,政务日繁,又在行省与府、直隶州厅之间置道,作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称道台,设四品道员1人.辛亥革命后废府存县,道台演变成省府派驻各地区之行政专员公署.
清代边疆地区政治制度因地制宜,因民族而异.北部设奉天、吉林、黑龙江、乌里雅苏台、伊犁五将军,分别统辖从东北到新疆的少数民族地区,大都保留各少数民族原有制度.光绪时还改设奉天、吉林、黑龙江、新疆4行省.西藏地区由当地宗教领袖达赖、班禅与清驻藏大臣三方共同协商政事,保留其原有地方行政机构.西南民族地区沿袭元明土司制,并通过改土归流纳为地方行政机构.这些因地制宜、因民族而异的地方政治制度既保留当地民族习惯,又能统一于中央政令之下,故能为边疆各民族所接受,对巩固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曾起过积极作用 .
一、精耕细作的古代农业
(一)中国传统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的形成
1.原始农业阶段:(1)刀耕火种阶段:生产工具为石斧、石锛;用火焚烧;土地只播种一两年,再更换土地耕种(2)“石器锄耕”阶段:用耒耜松土,提高挖土效率;土地利用率有所提高
2.商周时期:出现青铜农具,但因其比较贵重,农业生产中只是少量使用.
3.春秋战国时期:春秋时期,开始有小件农具.战国时期,铁农具使用范围扩大.春秋后期牛耕开始出现.战国时期牛耕逐步推广.从此,铁犁牛耕逐步成为中国传统农业的主要耕作方式
(二)精耕细作技术的成熟
1.魏晋南北朝时期:黄河流域的精耕细作技术日臻成熟.
2.隋唐时期:(1)南方水田的精耕细作技术逐步成熟.(2)水稻育秧移栽技术普遍采用.(3)江东地区出现曲辕犁.
3.宋元时期:精耕细作技术全面成熟.(1)北方出现中耕农具耧锄.(2)江南精耕细作技术更为成熟.(3)稲麦复种制推广(4)农作物品种交流广泛.
4.明清时期:精耕细作技术继续发展.(1)黄河流域形成两年三熟制和三年四熟制,长江流域发展一年两熟制.(2)大量新品种培育出来.(3)从国外引进高产农作物.(4)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扩大,形成一些专业生产区域.(5)施肥技术发展.(6)套耕出现.
(三)中国古代土地制度的演变
1.原始社会的土地公有制:土地归氏族公社所有.
2.奴隶社会的土地国有制:实行井田制,土地归国家所有,国王把直接控制之外的土地分赐诸侯,受田者只能世代使用,不得转让与买卖
3.封建土地所有制:(1)封建国家所有制.(2)地主土地所有制.(3)小农土地所有制.其中三国时期的屯田制、北魏至隋唐时期实行的均田制,皆为国家土地所有制.
(四)古代农业经济的基本特点
1.基本特征:以家庭为生产、生活单位,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生产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自家基本生活需要和缴纳赋税.其性质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2.形成条件:春秋战国时期,铁农具的使用和牛耕技术的逐步推广;私有土地的出现
3.历史作用:在封建社会形成和发展时期,它基本适应了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小农经济的弱点:阻碍了社会分工和交换经济的发展,到近代以后,它成为阻碍社会生产的主要因素
二、领先世界的古代手工业
1.中国古代手工业的三种经营形态
经营形态 生产经营模式 产品及流向 流通方式
官营手工业 由政府直接经营,进行集中的大作坊生产 主要生产武器和贵族消费的日用品 少量投放市场
民营手工业 民间私人经营 主要生产供民间消费的产品 投放市场
家庭手工业 农户的一种副业 主要供自己消费和缴纳赋税 剩余产品投放市场
2.主要部门及发展概况
(1)冶铜业:①新石器时代晚期:出现小件青铜器.②夏朝:能铸造比较讲究的青铜器.③商周时期:青铜铸造业繁荣种类、数量增加;作坊规模大;造型庄重雄奇;纹饰细腻优美.④春秋战国秦汉时代:造型灵便轻巧;纹饰简单,广泛采用鎏金、镶嵌等工艺.
(2)冶铁业:①西周晚期:出现铁器②战国时期:铁农具推广;能制造钢剑.③东汉:用水排鼓风冶铁.④魏晋南北朝时期:发明灌钢法
(3)制瓷业:①新时期时代:开始烧制陶瓷.②商代:出现原始瓷器.③东汉:瓷器的生产技术成熟,出现青瓷和白瓷.④唐代:形成南青北白两大系统.⑤宋代:技艺大放异彩;瓷器遍布全国各地,出现一批明窑.⑥元代:景德镇成为全国制瓷中心;出现青花瓷器.⑦明清:出现彩瓷;发明了珐琅彩;根据国外客户需要烧制瓷器
(4)丝织业:①距今四五千年:已出现丝织业.②西周:出现平纹织物、斜纹提花织物.③战国时期:丝织品种多、产量大.④明清时期:苏州、杭州是著名的丝织业中心;民营丝织业兴盛;使用花楼机;产品种类繁多
3.古代手工业发展的基本特征:(1)历史悠久,源远流长;(2)多种经营形态并存,互为补充;官营手工业规模巨大;(3)手工业生产部门不断增加;(4)手工业技术不断进步;(5)规模越来越大,分工越来越细;(6)手工业生产布局虽经济重心的转移而变化.
三、古代商业的发展
(一)古代商业的发展情况
1.商朝:①商朝人善于经营②使用骨贝、海贝、石贝等作为货币.③商业由官府控制.
2.春秋战国:①官府控制商业的局面被打破.②出现许多大商人.③城市繁荣
3.秦朝:秦朝统一后,统一货币、度量衡,修驰道,促进了商业繁荣
4.西汉:①许多大城市发展为著名的商业中心,每个城市都有专供贸易的“市”.②中外贸易发展起来.
5.魏晋南北朝:①物物交换成为主要手段②北方商业发展波动性大,南方小幅发展
6.隋唐:①商品流通范围扩大.②黄河流域、长江流域都出现了繁荣的商业城市.③城市中“市”发达;后期,坊市界限被打破
7.两宋:①城市商业繁荣:交易已无时空限制;出现专业市场;出现各种不同类型的集市.②商业交还品种增加.③货币发展:出现纸币.④民族政权之间边境贸易发达.⑤海外贸易发展.
8.元朝:①城市商业繁荣.②中外贸易发达.
9.明清:①城镇经济空前繁荣.②出现许多商帮
(二)古代商业发展的特点
1.其发展呈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各个时期发展不平衡.
2.官营和专卖长期存在.
3.实行重农抑商政策,商人的社会政治地位低下,商业发展艰难曲折.
4.政府对商业的控制逐渐减少.
5.与农业、手工业的发展紧密相联,互相促进.
6.国内贸易、民族政权间的边境贸易、对外贸易全面繁荣.
7.古代金融业与商业互相促进
(三)“重农抑商”和“海禁”
1.重农抑商
(1)含义:中国封建王朝限制、打击工商业、保护农业生产和小农经济,确保赋役征派、地租征收,以巩固封建统治的政策
(2)原因:①封建统治的基础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②是新兴地主阶级利益的反映.③商业具有不稳定性,商人流动大,不利于封建统治的稳定.④巩固封建统治的需要
(3)表现:①战国时,秦国奖励耕织.②明清时期:统治者极力强化本末意识;实行专卖制度;通过征收重税、设置关卡,限制民营商业的发展;在政治上、生活中,歧视工商业者;组建官营手工业,压制民营手工业的发展
(4)影响:①重视农业,保护了农业生产和小农经济,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封建社会初期,对新兴地主阶级政权的巩固起了积极作用.②阻碍了工商业的发展,强化了自然经济,不利于明清时期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也是中国封建社会漫长的重要原因
2.“海禁”与“闭关政策”
(1)原因:①是封建自然经济的产物,它使封建统治者自我满足,味于世界大势,盲目排外.②封建统治者维护封建统治的需要.明朝统治者担心流亡海上的敌对势力勾结倭寇,危及明朝统治;清朝统治者为对付东南沿海人民的抗清斗争.③倭寇骚扰与西方殖民者的扩张.明朝中期以后,日本倭寇侵扰我国东南沿海日益严重,西方殖民者向东方的殖民扩张日益疯狂,威胁中国沿海安全和清政府的统治,这是清政府实行此政策的客观原因.
(2)表现:①明朝:实行海禁;对外贸易只能在官方主持下进行.②清朝:海禁、迁界;闭关锁国,只留极少口岸对外通商,由政府特许的商行统一对外贸易
(3)影响:①曾起过一定的民族自卫作用.②严重阻碍了国内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阻碍了中外交流,使中国与世隔绝,逐渐落后于世界.
(四)资本主义萌芽缓慢发展
1.产生、发展:(1)明朝中后期:产生.①方式:作坊主雇佣机工,变成资本家;商业资本转化为工业资本,商人变成资本家.②特点:产生于江南的个别地区、个别部门.(2)清代:缓慢发展.①手工工场规模进一步扩大.②分工更细密.③部门、地区增多
2.发展缓慢的原因
(1)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明清时期的社会生产力虽达到封建社会的最高水平,但还不足以瓦解封建自然经济.
(2)中国封建社会的结构.①经济结构方面,自然经济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地主对农民的剥削沉重,农民贫困并被固定在土地上,使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缺乏劳动力及市场.②政治结构方面,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强化,统治者奉行重农抑商、闭关锁国等政策,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3)旧的经济观念影响.建立在封建土地所有制基础上的旧的经济观念,使商人、地主将兼并来的钱用来买田置地,不利于手工业的扩大再生产.中国古代地方政治制度
中国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历代政权的地方行政区划、地方政权机构及其职官设置等制度.中国古代地方政治制度的沿革演变,可分为分封、郡县、州郡、道路、行省五个时期.其制度既相互继承,又各有发展.
分封制指夏、商、西周三个奴隶制王朝实行的地方政治制度.史载夏王朝为当时各部落的盟主,只能以“封诸侯、建藩卫”进行统治.商承夏制,西周发展为全面的层层分封.当时已出现中央与地方的统属关系,有的都邑直属中央政权,有的都邑则由诸侯国管辖,西周还有“六乡六遂”制度.但这个时期的地方政治制度尚不成熟,史书所载也互有出入.
郡县制这是古代较完整的地方政治制度,出现于春秋战国之际.最初的郡县互不统属.后因经济开发,人口增殖,中原各诸侯国北部边境的郡开始分县而治,中原腹地的县逐渐划小,数目增多,于是在县上置郡,形成郡县两级政区.至战国后期,各诸侯国除都城外已普遍置郡.秦统一六国时,将各国都城改为郡治.这样,除秦都咸阳设内史管辖外,郡县制行于全国.
秦王朝为加强中央集权,使地方分权而治.郡设郡守主行政,郡尉主军事,中央派驻各郡的监御史负责监察.郡守官秩相当于中央九卿,郡尉略低,均置丞作为助手.万户以上的县置县令,不满万户者设县长.有县丞掌文书及仓狱,另有县尉主治安.县以下设乡、亭、里.其中,乡置三老主教化,啬夫主诉讼和赋税,游徼主治安;乡辖亭,亭置亭长;亭辖里.郡县两级地方政府均有下属办事机构与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称门下,置门下主簿,下设文书档案、侍从警卫、财务出纳和谋议等机构.职能部门称列曹,有掌民政的户曹、田曹,理财政的仓曹、金曹,主兵政的兵曹、尉曹,管司法的贼曹、决曹.县还设负责营造交通的司空、将作、桥津、传舍等部门.各部门主管称椽史和啬夫.这样,形成宝塔式的严密统治机构.
两汉承秦制,但因片面总结秦亡教训而大封同姓诸侯王以为藩辅,实行郡国并行的双轨地方行政制度.即将当时全国60个郡的3/4分封给诸侯王,中央直辖仅15个郡.于是重蹈战国时割据之势,终于爆发吴楚七国之乱.平叛后,西汉朝廷损黜王国官制及其职权,并以“推恩令”分割王国封地,缩小其辖境.从此,诸侯王唯得衣食租税,郡国并行制名存实亡,实际已恢复秦的郡县制.
州郡制指东汉末形成的州、郡、县三级地方政治制度.州起源于汉武帝所建部刺史监察制度.由于十三监察区借用儒家经典内古代州名,故当时即以“州”作为监察区的俗称.公元184年爆发黄巾起义后,东汉朝廷派中央九卿出任各地州牧,集中一州所辖各郡之军、财、民力镇压起义民众.从此,州由中央监察区变为地方行政区,实行州、郡、县三级地方政治制度,各州均置行政机构和长史、司马、东曹椽、诸校尉等官属僚佐.由于州牧、刺史手握重兵,并以此为割据资本,使中央集权陷于瓦解,导致三国鼎立割据局面.
魏晋南北朝期间,各王朝大体皆沿东汉末年的州郡县制.自永嘉之乱后,东晋南朝还出现侨州郡县这一特殊制度.当时因北方战乱,大批北人举族南徙长江中下游定居避乱,其聚居区仍沿用北方原籍的州郡县旧名,于是各地出现大量侨州、侨郡、侨县,造成地方政治制度混乱.后经长达二百年的九次“土断”,才基本解决这一问题.与此同时,南北两朝政权还多次滥设州郡.至北周大象二年(508),北方已有221个州、508个郡、1124个县;梁大同五年(539)时,南方也有州107个、郡586个.不少地区出现有州而无可辖的郡,郡无可辖的县;有的两州同在一地或一地有两个郡名,使地方政治制度陷于极度混乱境地.隋立国后,对地方政治制度大力整顿.其措施有:①撤销郡级机构,以州辖县;同时裁并滥设的州郡,全国并为311个州.隋炀帝即位后改州为郡,进一步并县,使全国有郡190个,县1255个.②地方人事权收归中央.规定五品以上官员由皇帝下诏除授,六品以下由吏部任命;并提倡科举考试选官,替代魏晋以来“九品中正”荐举任官制度.③恢复地方军政分治,并规定郡县长官由外地人担任,县令以下官吏三年一调,不得连任.④仿汉监察制度,设司隶台大夫、别驾、刺史等监察大员,分别巡察各地,也按六条问事.至此,地方政治制度重新走上正常轨道.
道路制指唐代的道制和宋代的路制.唐初有州328个、县1573个,为加强管理,按山川地形分全国为10道,后增至15道.设道之初仅由中央派监察大员不定期赴多事地区视察,未成定制.至开元时始置各道采访使,以六条检察非法,如汉刺史.后因边患频增,为加强边帅权力,使边境节度使兼任道采访使,且兼辖州县事务,重演东汉末年外重内轻的局面,最后导致安史之乱.平叛后节度使制已行于全国,形成道(方镇)、州府、县三级政区.割据之势已成,尾大不掉,又出现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
府建于唐开元时,相当于州.当时凡属京师、陪都或本朝帝王驻跸地,皆建府以显示其特殊地位.府的行政长官为府牧、府尹、少尹,其下属机构府、州大致相同,均置司录、功曹、仓曹、户曹、兵曹、法曹、士曹、府(州)学等,但府属官吏的品秩比州高.从五代至宋、元,建府地区逐渐扩大.到明代,全国已普遍建府,取代唐以前的州.
唐代地方机构还有都督府与都护府.都督的名称始于东汉,魏晋以后常兼驻地所在州的刺史.北周改称总管,至唐复为都督.景云后凡持节的都督改称节度使,都督的名称遂名存实亡.都护府源于汉的西域都护.唐代沿袭该制于四境置六都护府,成为管理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最高地方行政机构.都护府下属机构与内地府州大致相同.
北宋统一中原后,为改变“方镇太重、君弱臣强”的局面,除收军权于中央外,地方行政机构采取分路而治,成为路—府、州、军、监—县三级政区.路以水陆转运使为行政长官,又置安抚使、刑狱使、常平使,分掌兵、刑、市场平□与盐铁专卖,恢复秦汉以来地方分权而治的状况.府州机构沿袭唐代.军原为五代时的军区,后因兼理民政而成为行政区,仍保留军的旧名.监多半设于工矿地区,以加强矿产开发的管理.为进一步控制地方,北宋朝廷常派京师供职官员到州县执行中央政令,其职衔为知府、知州、知县等.同时在各府州置通判,规定一切政令须经通判副署,通判并可随时向朝廷奏报府州情况.于是各级官吏层层牵制,事事听命于朝廷,地方无主动性可言,并使机构臃肿,冗官充塞,行政费用猛增.县以下行政机构,隋唐为乡里制,北宋一度推行保甲制,但因新旧党争而时行时废.
在宋代,与宋王朝并存的辽、金、西夏、大理等少数民族政权的地方政治制度均受中原文化影响,或仿唐,或学宋,同时保留其原有制度.如辽仿唐制置五京道,为道—府、州、军城—县三级政区.道属行政机构,又仿宋制,置都总管府、处置使司、转运使司相互牵制;契丹族原有的头下军州、斡鲁朵等机构也予保留.金早期仿辽制置五京道,入主中原后仿宋制分路而治,仍保留女真族的猛安、谋克制度.
行省制源于魏晋时的行台,当时为中央政权处理军国大事时的临时派出机构.金朝曾在边境广置行台尚书省.蒙古人入主中原时仿金制,设行尚书省统辖一个大区的路府州县,演变成地方最高政治机构.元世祖中统年间,尚书省并入中书省,地方机构也改称行中书省,简称行省.从此,地方政治制度进入划省而治的阶段.
元代行省置丞相、平章、左右丞、参知政事,其行政机构名称和官吏品秩与中枢相等,凡一省军国大事无所不领.行省辖区不仅地域辽阔,且省界犬牙交错,使其无山川险阻可依,北向门户洞开,形成以北制南的军事控制局面.因这一措施有助于防止地方割据,故为明、清所继承.元行省所辖路府州县无固定统属关系,随意性很大.有些行省与路之间还设道,属监察性质.为加强控制,元在路府州县均设蒙古事务官“达鲁花赤”,监督各级官吏,执掌最高权力.县以下设村社和里甲,常由蒙军驻村社实行军事统治.里长通常为蒙古人、色目人,衣食用度悉由居民供应,成为当地的最高主宰.由此使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更加激化,导致元末农民大起义.
明立国后为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对元的行省制加以改革:①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废除与中枢相同的机构与官名,降低其品秩等级.②地方分权,相互牵制,由布政使司掌民政、财政,另设都指挥使司主兵政,按察使司主刑狱,三机构互不统属,各直隶中枢,凡遇重大政事便共同商讨.③整顿地方机构统属关系,实行布政使司、府和直隶州、县和一般州三级统属.洪武十四年(1381),朱元璋废中书省与丞相制,原由中书省直辖地区更名直隶,归六部管辖.从此,“省”的机构不复存在,只因各布政使司辖境与原行省相同,习惯上仍以行省称之.但自永乐以后,鉴于地方分权无法应付农民起义与边患,不得不派部院大臣担任巡抚奔赴出事地点,总揽军政大权,相机处理.明中叶后还加派更高官秩大臣出任总督,跨省区统一指挥.但明朝廷严格规定督抚为中央派遣大臣,限制其插手地方政务,督抚辖境、治所尽量避免与布政使司重合.布政使司虽听从督抚指挥,仍为一省的行政首脑.明代县以下为里甲制,110户为一里,置里长;10户为一甲,置甲首,以当地丁粮最多者担任.城区、近郊置坊和厢.后又改里甲为保甲制,保辖10甲,甲辖10牌,牌辖10户,分置保长、甲长和牌头,负责征收赋税并维护治安.
清承明制,在内地设18行省.省置巡抚,总揽军政;撤销都指挥使司,降布政使司、按察使司为省属机构,使巡抚成为一省之长.同时置8总督,统辖除鲁、豫、晋3省以外的行省.其中,直隶、四川为一省一总督,两江总督辖3省,余皆各辖2省.督抚治所除江苏外,皆在省城.同治后经逐步调整,凡督抚同在一城的省,存总督而废巡抚;非总督驻节的省,巡抚可全权处理军国大事,只江苏一省因督抚治所不同仍维持原状.至此,行省制臻于健全.辛亥革命后仍沿袭,只将督抚更名为督军、督办、省长而已.清行省以下机构大都承明制,但其长官称知府、知县.后因省区太大,政务日繁,又在行省与府、直隶州厅之间置道,作为省政府的派出机构,称道台,设四品道员1人.辛亥革命后废府存县,道台演变成省府派驻各地区之行政专员公署.
清代边疆地区政治制度因地制宜,因民族而异.北部设奉天、吉林、黑龙江、乌里雅苏台、伊犁五将军,分别统辖从东北到新疆的少数民族地区,大都保留各少数民族原有制度.光绪时还改设奉天、吉林、黑龙江、新疆4行省.西藏地区由当地宗教领袖达赖、班禅与清驻藏大臣三方共同协商政事,保留其原有地方行政机构.西南民族地区沿袭元明土司制,并通过改土归流纳为地方行政机构.这些因地制宜、因民族而异的地方政治制度既保留当地民族习惯,又能统一于中央政令之下,故能为边疆各民族所接受,对巩固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曾起过积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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