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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T 3272-199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HG/T 3272-1990

中文名称:工业草酸二乙酯(原ZB/TG 17025-90)

标准类别:化工行业标准(HG)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0-03-14

实施日期:1990-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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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工业 乙酯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化工>>有机化工原料>>G17一般有机化工原料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原标准号ZB G17025-90;被HG/T 3272-2002代替

出版信息

页数:6页

标准价格:12.0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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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ZBG17025—90
工业草酸二乙酯
1990-03-14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
1990-12-01实施
W中华人民共和国专业标准
工业草酸
二乙酯
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ZBG17025—90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草酸二乙酯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包装、运输、贮存和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工业草酸与乙醇进行酯化反应生产的草酸二乙酯。分子式:CcH1004
相对分子质量:146.14(按1987年国际原子量)2引用标准
GB601化学试剂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603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6283化工产品中水分含量的测定卡尔·费休法(通用方法)GB7534工业用挥发性有机液体沸程的测定3技术要求
3.1外观:无色透明液体。Vv99.net
工业草酸二乙酯质量应符合下表要求:3.2
酯含量,%
蒸馏试验
180~188℃馅分,mL
酸度(以H2C204计),%
水分,%
蒸发残渣,%
试验方法
一级品
合格品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使用分析纯试剂和蒸馏水或同等纯度的水。4.1酯含量的测定
4.1.1原理
试料中的酯用过量的碱皂化完全后,用酸标准滴定液滴定剩余的碱,以计算酯的含量。试料中所含少量的游离酸,可在测定“酸度”时测出,并在计算酯含量时减去所耗用的碱量。4.1.2试剂和溶液
4.1.2.1乙醇:用酚为指示剂,以氢氧化钠标准溶液(c(NaOH)=0.02mol/L)中和至微红色。4.1.2.2酚酞乙醇溶液:10g/L,按GB603制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学工业部1990-03-14批准1990-12-01实施
W.ZBG17025—90
4.1.2.3盐酸标准滴定溶液:c(HCI)=0.5mol/L,按GB601制备与标定。4.1.2.4氢氧化钾乙醇溶液:c(KOH)=0.5mol/L,按GB603制备。称取33g氢氧化钾,溶于30mL水中,用无醛乙醇稀释至1000mL,放置24h,取上层清液,标定后备用。
4.1.2.5不含醛的乙醇:按GB603制备。4.1.2.6品红-亚硫酸溶液:按GB603制备。4.1.3试验仪器
般实验室仪器和
4.1.3.1锥形瓶:容量250mL,
4.1.3.2移液管:容量50mL;
4.1.3.3滴定管:容量50mL;
4.1.3.4冷凝管:内管直径12mm,冷却水管直径35mm,冷却水管部分长400mm,总长600mm;4.1.3.5恒温水浴锅:恒温范围37~100℃。4.1.4分析步骤
称取1g试料(精确至0.0002g)于洁净干燥的锥形瓶中,加入20mL乙醇,用移液管加入50mL氢氧化钾乙醇溶液,然后连接锥形瓶与冷凝管,置水浴锅中,在沸水浴中加热回流1h。用无二氧化碳蒸馏水清洗冷凝管壁,冷却后加3~5滴酚乙醇溶液,然后用盐酸标准滴定液滴定至终点。并做一空白试验加以校正。
4.1.5结果计算
酯含量X,以质量百分数计,按公式(1)计算:X,(V-V)01X0. 073 07X100
式中:V1—一空白试验所消耗盐酸标准滴定液的体积,mL;V2——滴定试料所消耗盐酸标准滴定液的体积,mL;ci——盐酸标准滴定溶液的实际浓度,mol/L,m1——试料质量,g;
X2——4.3条测得的酸度,%;
1.622——将草酸折算为草酸二乙酯的系数;0.07307-
0-1.622X2
一与1.00mL的盐酸标准滴定溶液[c(HCI)=1.000mol/L)相当的以克计的草酸二乙酯的质量。
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4.1.6允许误差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20%。4.2蒸馏试验
按GB7534规定进行。用电炉加热,截取180~188℃馏分。校正温度时K值按:3.6×10-4℃/Pa计算:使用温度计规格为:150~200℃,分度值为0.1℃。计算结果以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表示结果。
4.2.1充许误差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5%(V/V)。4.3酸度的测定
4.3.1原理
试料中的非极性组分(酯)被四氯化碳萃取,与溶解于水中的游离酸分离,然后用碱滴定酸的含量。4.3.2试剂与溶液
ww.bzsoso:comZBG17025—90
4.3.2.1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c(NaOH)=0.1mo1/L),按GB601制备与标定;4.3.2.2四氯化碳;
4.3.2.3酚乙醇溶液(同4.1.2.2)。4.3.3试验仪器
实验室一般仪器和
4.3.3.1梨形分液漏斗:容量250mL,有磨口玻璃塞;4.3.3.2锥形瓶:容量250mL。
4.3.4分析步骤
称取20g试料(精确至0.1g,减重法),于分液漏斗中,然后加入20mL四氯化碳及20mL不含二氧化碳的水,加塞,剧烈振摇1min,静置分层,放出下层四氯化碳。上层液再加入10mL四氯化碳,剧烈振摇后,静置分层,放出下层四氯化碳。如此反复处理三次(共加入四氯化碳40mL),在放出下层四氯化碳时,必须注意分液漏斗壁上不能残留四氯化碳,也不能将上层水溶液随同下层四氯化碳一起放出。处理完毕后,将上层水溶液倒入锥形瓶中,加入3滴酚酞乙醇溶液,同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终点。4.3.5结果计算
试料中酸的含量X2以质量百分数计,按公式(2)计算:X2·VX0. 045X100
式中:C2—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实际浓度,mol/L;V—滴定时消耗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的体积,mL;m2——试料质量,g;
0.045一一与1.00mL的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c(Na0H)=1.000mol/LJ相当的以克计的无水草酸的质量。
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4.3.6允许误差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3%。4.4水分的测定
按GB6283规定中的直接电量滴定法进行测定。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4.4.1允许误差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1%。4.5蒸发残渣的测定
4.5.1原理
将试料加热蒸发至干后,在110士2℃下干燥并恒重。4.5.2仪器
实验室一般仪器和下列仪器。
4.5.2.1蒸发Ⅲ:容量100mL。铂、石英或硅硼酸玻璃等材料制造。4.5.2.2电炉:炉盘直径150mm,炉丝功率300W。4.5.2.3调压变压器。
4.5.3分析步骤
将蒸发皿置于烘箱中于110土2℃加热1h,取出,放于干燥箱中冷却45min后称重(精确至0.0001g)。重复上述操作至恒重,即相邻两次称重的差值不超过0.0002g。称取50g(精确至0.1g)试料于已恒重的蒸发血中,置于放有石棉板的电炉上,控制电压为120~130V,在通风柜中蒸发至干,控制整个蒸发时间不少于30min。将蒸发皿自电炉上移开,皿外面用擦镜纸擦干净,再将其置于预先调节并恒温至110土2℃的烘箱中3
ZBG1702590
加热2h,取出,放于干燥器内冷却45min,称重(精确至0.0001g),再放入烘箱中加热1h,于干燥器中冷却45min,称至恒重,即相邻两次称重的差值不超过0.0002g。4.5.4结果计算
蒸发残渣的含量X:以质量百分数计,按公式(3)计算:Xs-ms
式中:m3试料质量,;
m,蒸发残渣质量,g。
取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结果。4.5.5允许误差
两次平行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大于0.002%。5检验规则
(3)
5.1工业草酸二乙酯应由生产厂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所有出厂的产品都符合本标准要求。
5.2使用单位可按本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检验规则和试验方法进行产品验收。5.3采样时以生产厂的批量为单位,用透明玻璃管取样器插入包装桶中采样。插入时,应打开上端管口,保证所取的试样具有上、中、下三层的代表性。插入深度不浅于桶的3/4,采样的桶数不少于批量的10%,若批量少于5桶时应全数采样。采样总量不少于0.5L。5.4将取出的试样充分摇勾后,等量分装入两个清洁干燥的250mL带磨口的细口玻璃瓶中,塞紧瓶塞,瓶上贴上标签,注明生产厂名、产品名称、批号、批量和取样日期。其中一瓶供生产厂检验用,另一瓶保存于干燥的避光处,内销产品的样品保存三个月,出口产品的样品保存六个月,以备仲裁。5.5在检验中如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重新选取两倍数量的包装桶,从中取样进行复验,如任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要求,则整批产品为不合格产品。5.6蒸发残渣每半月测定一次,或当用户有要求时,也应加测定。6标志、包装、购存、运输
6.1草酸二乙酯产品装入符合要求的200L闭口钢桶中。每桶净重200kg。6.2包装桶每桶应贴产品合格证,合格证上注明产品批号、检验日期。6.3包装桶应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商标、毛重、净重及相应的防护标志。6.4每批草酸二乙酯产品出厂,应附有检验证明书(或质量检验单),注明生产厂家、批号、标准编号和质量等级。
6.5草酸二乙酯贮存、运输温度不得高于60℃,应防潮、防雨、避火源及氧化物,运输应符合危险品运输的规定。
6.6产品在厂内贮放时间超过半年,出厂时应重新检验。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有机分会提出。本标准由化学工业部北京化工研究院技术归口。本标准由株洲有机化工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冠美。
本标准参照采用日本和光纯药公司标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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