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 1390-1991
基本信息
标准号:
QB/T 1390-1991
中文名称:什锦果酱罐头苹果山楂型
标准类别:轻工行业标准(QB)
英文名称:Canned mixed fruit jam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91-12-31
实施日期:1992-08-01
作废日期:2018-04-01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罐头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食品>>罐头>>X79其他罐头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轻工业出版社
页数:4页
标准价格:8.0
出版日期:1992-08-01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吴名继
起草单位:泰康食品厂
归口单位: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
提出单位:轻工业部食品工业司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什锦果酱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苹果、山楂等水果为原料,经加工处理、打浆、浓缩、装罐、密封、杀菌制成的什锦果酱罐头。
标准内容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什锦果酱罐头苹果山楂型
Canned mixed fruit jam
QB/T1390—
本标准规定了什锦果酱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苹果、山楂等水果为原料,经加工处理、打浆、浓缩、装罐、密封、杀菌制成的什锦果酱罐头。
2引用标准
GBn246
白砂糖
食品添加剂果胶
食品添加剂柠檬酸
GB1987
GB4480
食品添加剂胭脂红
罐头食品商业无菌的检验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GB4789.26
GB5009.11
GB5009.12
GB5009.13
GB5009.16
食品中蔗糖的测定方法
食品中总砷的测定方法
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
食品中铜的测定方法
食品中锡的测定方法
罐头食品中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测定折光计法GB10788
GB11671
QB1006
QB1007
果蔬类罐头食品卫生标准
罐头食品检验规则
罐头食品净重和固形物含量的测定ZBX70004
ZBX70005
3术语
3.1什锦果酱
罐头食品的感官检验
罐头食品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由三种以上水果加糖浓缩制成的软胶凝状水果制品。3.2徐徐流散
在室温20℃时,取果酱样品10~20g置于白瓷盘中,在1min内酱体向四面扩散的现象。3.3汁液析出
在室温20℃时,取果酱样品10~20g置于白瓷盘中,在1min内汁液自酱体中流出的现象。
3.4软胶凝状
在室温20℃时,取果酱样品10~20g置于白瓷盘中,在1min内酱体徐徐下,不流散。绕玻璃瓶轴线水平旋转时,形成完整椭圆面的状态。3.5低糖什锦果酱罐头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为45%~50%的什锦果酱罐头。3.6高糖什锦果酱罐头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为65%以上的什锦果酱罐头。4产品分类
什锦果酱罐头按其可溶性固形物含量的高低分为低糖和高糖什锦果酱罐头二类。高糖什锦果酱罐头,产品代号为7171。4.1
4.2低糖什锦果酱罐头,产品代号为7172。5技术要求
5.1原辅材料
5.1.1水果采用成熟适度,无霉烂、变质现象的新鲜水果。5.1.2白砂糖应符合GB317.1的要求。5.1.3
柠檬酸应符合GB1987的要求。
果胶应符合GBn246的要求。
胭脂红应符合GB4480的要求。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感官要求
项目!
优级品
色泽酱体呈橙红色或红褐色
酱体呈橙红色或浅棕褐色
合格品
|酱体呈橙红色或棕褐色
滋味具有苹果、山楂等三种以」具有什锦果酱罐头应有的风「具有什锦果酱罐头应有的「上果实制成的什锦果酱罐味,无焦糊味气味|头应有的良好风味
风味,允许稍有焦糊味
组织「酱体呈软胶凝状,徐徐流「酱体呈软胶凝状,徐徐流散,酱体呈软胶凝状,徐徐流「散,无汁液析出,无糖的」允许轻微汁液析出,无糖的散,允许少量汁液析出,形态丨结晶
5.3理化指标
【结晶
|无糖的结晶
5.3.1净重应符合表2的要求,每批产品平均净重应不低于标明重量。表2
185mL四旋瓶
260mL四旋瓶
315mL四旋瓶
380mL四旋瓶
500mL罐头瓶
」标明重量(g)
可溶性固形物
净重的要求
允许公差(%)
优级品、一级品
合格品
开罐时按折光计,
:高糖果酱不小于65%,低糖果酱45%~50%。5.3.3总糖量以转化糖计,高糖果酱不小于57%,低糖果酱不小于37%。5.3.4重金属含量应符合GB11671的要求。5.3.5着色剂胭脂红色素含量不超过50mg/kg。5.4微生物指标
应符合罐头食品商业无菌要求。5.5缺陷
样品的感官要求和物理指标如不符合技术要求,应计作缺陷。缺陷按表3分类。表3样品缺陷分类
严重缺陷
一般缺陷
6试验方法免费下载标准就来唯久标准网
6.1感官要求
有明显异味;
有有害杂质,如碎玻璃、外来昆虫、头发、金属屑及长径大于3mm已脱落的锡珠
有一般杂质,如棉线、合成纤维丝及长径不大于3mm已脱落的锡珠;可溶性固形物浓度不符合要求;净重负公差超过允许公差;
感官要求明显不符合技术要求,有数量限制的超标按ZBX70004规定的方法检验。
6.2净重
按QB1007规定的方法检验。
6.3可溶性固形物
按GB10788规定的方法检验。
6.4总糖量
按GB5009.8规定的方法检验。
6.5重金属含量
按GB5009.16、GB5009.13、GB5009.12、GB5009.11中规定的方法分别测定锡、铜、铅和砷。
6.6微生物指标
按GB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
检验规则
按GB1006执行。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按ZBX70005的规定进行。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食品工业司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归口。本标准由泰康食品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名继。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部标准QB469—64《什锦果酱罐头》作废。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1991-12-31批准1992-08-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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