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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敬畏自然与科学精神的争论中,人们不断的涉及到有关人类中心主义,生态(自然)中心主义的争论.我认为在这一问题的理解上,辩论双方对名词的定义似乎还都不够清楚,需要加以说明.
一、“以人为本”与“人类中心主义”的区别
一般来说,主张敬畏自然的观点都是采取“以生态为本”反对“以人为本”的态度,而反对敬畏自然、坚持科学精神的一方态度正好相反.但是,反对方一旦牵扯到论述人类中心和生态中心问题的时候,却因为不同的人们对“中心”与“为本”是否有区别的不同看法,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表述.一种表述认为,“中心”与“为本”没有区别.所以,他们认为敬畏自然就是强调以生态(自然)为中心,所以要反对敬畏自然就应该强调以人为中心.另一种表述认为,“中心”与“为本”是有区别的.所以,这种观点承认以自然为中心是客观现实的同时,强调“以人为本”,反对“以自然为本”,同时也不赞同以人类为中心的提法.
我认为后一种表述比较科学.从时间上,人是在自然界发展过程中一定的历史阶段的产物,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类最终将会消亡,而自然界将会永存.从空间上看,自然界是整体,人只是自然界中的一部分.因此,从客观现实来说,否认自然界的中心地位似乎不能说是一种唯物主义的态度.然而,承认“以自然为中心”并不是要实行“以自然为本”.我们说“为本”是人的意识的一种体现,是强调人们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中心”既可以理解为人们考虑问题的中心(与“为本”同义),也可以理解为客观世界的中心.因此,反对敬畏自然、坚持科学精神一方出现的不同表述,主要是理解中心的定义上的差别所至.为了能够反映出“中心”和“为本”的差别,更客观地反映客观现实,我赞同采取第二种表述方法,即:强调以人为本,而不赞同以人为中心的提法.
二、从“人类中心”到“生态中心”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和现有的一系列理论相衔接.同时,为了使读者对相关问题有所了解,本文将根据于海量同志的《可持续发展观的哲学意蕴》一文中提供的相关的资料,进一步阐述如下.
所谓人类中心主义是指这样一种思想:认为只有人类才具有内在价值,只有人才有资格获得伦理关怀,人作为理性存在物,是唯一的道德代理,其道德地位优越于其他物种,其他存在物都无内在价值,只具有工具价值,它们存在于人类道德共同体范围之外.人类中心主义可分为强式人类中心主义和弱式人类中心主义.前者主张人是一种具有自在的目的的最高级的存在物,其一切需要都是合理的,都应得到满足.后者则试图对人的需要作某些限制,承认自然的精神价值,认可人对自然的责任.
与人类中心主义相反,生态中心主义认为并非只有人类才具有内在价值,动物、植物、物种,甚至河流、岩石、生态系统及自然本身都具有内在价值,它们也是道德共同体的组成部分和成员,是否具有理性和具有某些生物学特征并不能成为“有资格获得道德关怀”的必要条件.生物、物种在道德地位上是平等的,人类中心主义表现出人类这一物种的偏见,是物种歧视主义和人类沙文主义.生态中心主义主张把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也纳入伦理调整的范围,人类的伦理规范应扩展到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即把人与自然的关系视为一种由伦理原则来调节和制约的关系,把道德关怀的对象扩展至所有存在物,人类由自然的主人变为自然的普通成员和普通公民.
三、提出“以人为本”的意义
生态中心主义在处理现实世界中两大重要关系时,只注意到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问题,而忽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实际上,这两大关系是相互联系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影响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更深层次的因素,虽然其影响是间接的,但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生态中心主义看到了人与生物、物种、自然之间的不平等,却未深入思考隐藏在这一不平等背后的恰恰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不管生态中心主义者是否愿意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当他们在强调要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平等时,却忽略了现实世界存在着严重的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现象.在客观效果上,当他们强调要关注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问题时,却把人们的视线从贫困问题、社会公正问题以及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问题上转移出去.此外,这种理论从纯“自然主义”的观点来考察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完全否认人的主体性,势必陷入认识论上的误区,这也是其理论上的缺陷所在.
在社会实践中,极端环保主义强调绝对的以自然为中心,甚至认为人类社会必须停止改造自然的发展活动,才能停止对自然的破坏,防止社会的全面崩溃.极端环保主义者批评我们现代社会应该以自然为中心,不能以人为中心,要求人类一切顺其自然,人只能适应自然,不能改造自然.表现在水坝建设的争论上就是河流必须自由的流淌.人不能改变自然生态、丝毫不能影响其他生物的生存.洪水的泛滥,河流改道都是理所当然的,人不能加以干预,只能被动的去适应.例如,美国作家卡迈利的《大坝经济学》一书甚至提出应该保持、恢复游牧民族的生活方式,不应该进行人为的耕种.显然,绝对的生态中心论实质上就是为了可持续就不能发展.
然而,根据科学发展观提出的“以人为本”与人类为中心和生态中心主义者都不同的是,在承认人类不可能彻底战胜自然的同时,也还是坚持认为人应该有意识地改造自然,让自然界向着更加适合人类生存的方向发展.也就是说人应该与其他动物区别,这种区别就在于具有能动的改造自然的能力.承认人与其他生物的差别,优先考虑人类的基本需求,这就是科学发展观所提倡的“以人为本”.
四、“以人为本”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唯物辩证主义的自然观
承认以自然为中心,不能忽略以人为本.因为,自然界为包括我们人类在内的所有物种提供了竞争发展的舞台,每一种生物都要为自己在自然界的生存而抗争.任何一种生物,如果不是考虑自身的生存,而首先是为了其他物种的生存的话,那么它就无疑会被自然界淘汰.所以,尽管我们人类的智慧已经使我们大大的超越了其他任何生物,为了人的更好的、更长久的生存发展,我们必须在很多场合自觉的约束人类自身的行为,善待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然而,无论在任何时候,我们人类首先还是生命体,还是必须首先考虑自身的生存问题.当我们把维持生命是第一需要的范围,从个体扩大到整个人类的时候就是“以人为本”.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并不是人们的觉悟提高了不想征服自然了,而是人们终于清醒地认识到了,人根本不可能征服自然.人类的明智选择就是和自然和睦相处,与自然和谐发展.然而,敬畏自然的一方单方面的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的愿望,无视客观现实中自然界根本不会按照人的意志,处处表现出与人类的不和谐.他们不仅强调绝对的生态(自然)中心,而且,更要强调以自然为本,他们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反对以人为本.相反,反对敬畏自然、坚持科学精神的一方,也应该在认识到自然界的中心地位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强调人类为了更好的生存、发展,必须按照自己的意愿对自然界进行能动的改造,必须克服自然的桎梏去创造和谐.
总之,承认人类只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同时坚持为了人的目的能动的改造自然,人类改造自然的目的不是为了征服自然,而是为了更好的在自然界中生存、发展.这就叫“以人为本”,这也是我们辩证唯物主义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
最近在敬畏自然与科学精神的争论中,人们不断的涉及到有关人类中心主义,生态(自然)中心主义的争论.我认为在这一问题的理解上,辩论双方对名词的定义似乎还都不够清楚,需要加以说明.
一、“以人为本”与“人类中心主义”的区别
一般来说,主张敬畏自然的观点都是采取“以生态为本”反对“以人为本”的态度,而反对敬畏自然、坚持科学精神的一方态度正好相反.但是,反对方一旦牵扯到论述人类中心和生态中心问题的时候,却因为不同的人们对“中心”与“为本”是否有区别的不同看法,出现了两种不同的表述.一种表述认为,“中心”与“为本”没有区别.所以,他们认为敬畏自然就是强调以生态(自然)为中心,所以要反对敬畏自然就应该强调以人为中心.另一种表述认为,“中心”与“为本”是有区别的.所以,这种观点承认以自然为中心是客观现实的同时,强调“以人为本”,反对“以自然为本”,同时也不赞同以人类为中心的提法.
我认为后一种表述比较科学.从时间上,人是在自然界发展过程中一定的历史阶段的产物,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人类最终将会消亡,而自然界将会永存.从空间上看,自然界是整体,人只是自然界中的一部分.因此,从客观现实来说,否认自然界的中心地位似乎不能说是一种唯物主义的态度.然而,承认“以自然为中心”并不是要实行“以自然为本”.我们说“为本”是人的意识的一种体现,是强调人们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中心”既可以理解为人们考虑问题的中心(与“为本”同义),也可以理解为客观世界的中心.因此,反对敬畏自然、坚持科学精神一方出现的不同表述,主要是理解中心的定义上的差别所至.为了能够反映出“中心”和“为本”的差别,更客观地反映客观现实,我赞同采取第二种表述方法,即:强调以人为本,而不赞同以人为中心的提法.
二、从“人类中心”到“生态中心”
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和现有的一系列理论相衔接.同时,为了使读者对相关问题有所了解,本文将根据于海量同志的《可持续发展观的哲学意蕴》一文中提供的相关的资料,进一步阐述如下.
所谓人类中心主义是指这样一种思想:认为只有人类才具有内在价值,只有人才有资格获得伦理关怀,人作为理性存在物,是唯一的道德代理,其道德地位优越于其他物种,其他存在物都无内在价值,只具有工具价值,它们存在于人类道德共同体范围之外.人类中心主义可分为强式人类中心主义和弱式人类中心主义.前者主张人是一种具有自在的目的的最高级的存在物,其一切需要都是合理的,都应得到满足.后者则试图对人的需要作某些限制,承认自然的精神价值,认可人对自然的责任.
与人类中心主义相反,生态中心主义认为并非只有人类才具有内在价值,动物、植物、物种,甚至河流、岩石、生态系统及自然本身都具有内在价值,它们也是道德共同体的组成部分和成员,是否具有理性和具有某些生物学特征并不能成为“有资格获得道德关怀”的必要条件.生物、物种在道德地位上是平等的,人类中心主义表现出人类这一物种的偏见,是物种歧视主义和人类沙文主义.生态中心主义主张把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关系也纳入伦理调整的范围,人类的伦理规范应扩展到调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即把人与自然的关系视为一种由伦理原则来调节和制约的关系,把道德关怀的对象扩展至所有存在物,人类由自然的主人变为自然的普通成员和普通公民.
三、提出“以人为本”的意义
生态中心主义在处理现实世界中两大重要关系时,只注意到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问题,而忽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实际上,这两大关系是相互联系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影响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的更深层次的因素,虽然其影响是间接的,但却具有决定性的意义.生态中心主义看到了人与生物、物种、自然之间的不平等,却未深入思考隐藏在这一不平等背后的恰恰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不管生态中心主义者是否愿意接受这样一个事实:当他们在强调要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平等时,却忽略了现实世界存在着严重的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现象.在客观效果上,当他们强调要关注人与自然环境之间的问题时,却把人们的视线从贫困问题、社会公正问题以及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援助问题上转移出去.此外,这种理论从纯“自然主义”的观点来考察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完全否认人的主体性,势必陷入认识论上的误区,这也是其理论上的缺陷所在.
在社会实践中,极端环保主义强调绝对的以自然为中心,甚至认为人类社会必须停止改造自然的发展活动,才能停止对自然的破坏,防止社会的全面崩溃.极端环保主义者批评我们现代社会应该以自然为中心,不能以人为中心,要求人类一切顺其自然,人只能适应自然,不能改造自然.表现在水坝建设的争论上就是河流必须自由的流淌.人不能改变自然生态、丝毫不能影响其他生物的生存.洪水的泛滥,河流改道都是理所当然的,人不能加以干预,只能被动的去适应.例如,美国作家卡迈利的《大坝经济学》一书甚至提出应该保持、恢复游牧民族的生活方式,不应该进行人为的耕种.显然,绝对的生态中心论实质上就是为了可持续就不能发展.
然而,根据科学发展观提出的“以人为本”与人类为中心和生态中心主义者都不同的是,在承认人类不可能彻底战胜自然的同时,也还是坚持认为人应该有意识地改造自然,让自然界向着更加适合人类生存的方向发展.也就是说人应该与其他动物区别,这种区别就在于具有能动的改造自然的能力.承认人与其他生物的差别,优先考虑人类的基本需求,这就是科学发展观所提倡的“以人为本”.
四、“以人为本”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唯物辩证主义的自然观
承认以自然为中心,不能忽略以人为本.因为,自然界为包括我们人类在内的所有物种提供了竞争发展的舞台,每一种生物都要为自己在自然界的生存而抗争.任何一种生物,如果不是考虑自身的生存,而首先是为了其他物种的生存的话,那么它就无疑会被自然界淘汰.所以,尽管我们人类的智慧已经使我们大大的超越了其他任何生物,为了人的更好的、更长久的生存发展,我们必须在很多场合自觉的约束人类自身的行为,善待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然而,无论在任何时候,我们人类首先还是生命体,还是必须首先考虑自身的生存问题.当我们把维持生命是第一需要的范围,从个体扩大到整个人类的时候就是“以人为本”.
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并不是人们的觉悟提高了不想征服自然了,而是人们终于清醒地认识到了,人根本不可能征服自然.人类的明智选择就是和自然和睦相处,与自然和谐发展.然而,敬畏自然的一方单方面的强调人与自然和谐的愿望,无视客观现实中自然界根本不会按照人的意志,处处表现出与人类的不和谐.他们不仅强调绝对的生态(自然)中心,而且,更要强调以自然为本,他们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反对以人为本.相反,反对敬畏自然、坚持科学精神的一方,也应该在认识到自然界的中心地位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强调人类为了更好的生存、发展,必须按照自己的意愿对自然界进行能动的改造,必须克服自然的桎梏去创造和谐.
总之,承认人类只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同时坚持为了人的目的能动的改造自然,人类改造自然的目的不是为了征服自然,而是为了更好的在自然界中生存、发展.这就叫“以人为本”,这也是我们辩证唯物主义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