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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B/T 10218-200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JB/T 10218-2000

中文名称:平衡吊

标准类别:机械行业标准(JB)

英文名称:Balance crane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00-11-29

实施日期:2001-01-01

作废日期:2017-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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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平衡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电气工程>>29.160旋转电机

中标分类号:电工>>电工生产设备>>K97其他电工生产设备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7年(第23号)

出版信息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页数:14 页

标准价格:18.0

出版日期:2004-04-23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阎爱和、苏翠梅、陈一新、郝妹晋

起草单位:阳泉电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归口单位:沈阳电工专用设备研究所

提出单位:沈阳电工专用设备研究所

发布部门:国家机械工业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平衡吊的型式与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平行四边形平衡杆系为主要结构特征的平衡吊。 其它结构型式的平衡吊亦可参照采用。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29.160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0218-2000
平衡吊
BalanceCrane
2000-11-29 发布
国家机械工业局
2001-01-01实施
JB/T 10218-2000
引用标准
型式与基本参数
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JB/T10218-2000
本标准是根据GB/T1.1-1993《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1部分: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第4、5、6章和GB/T1.3-1997《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单元: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第3部分:产品标准编写规定》第5章的规定进行编制的。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平衡吊的新产品设计,老产品改造,律执行本标准。在标准实施之前的过渡期内,老产品图样应按本标准进行整顿,以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已投产的产品仍按原标准执行。本标准由沈阳电工专用设备研究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由阳泉电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阎爱和、苏翠梅、陈一新、郝姝晋。本标准委托沈阳电工专用设备研究所负责解释。1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平衡吊
Balance Crane
JB/T 10218—2000
本标准规定了平衡吊的型式与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平行四边形平衡杆系为主要结构特征的平衡吊。其它结构型式的平衡吊亦可参照采用。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985-1988
GB/T 3323-1987
GB/T 3811-1983
GB/T 5117-1995
GB/T 6974.1-1986
GB/T 10051.1-1988
GB/T 10051.2-1988
GB/T 10051.3-1988
GB/T 10051.4-1988
GB/T 10051.5-1988
GB/T 13384-1992
GB/T 13385-1992
JB/T 2739-1996
JB/T 3836-1997
JB/T 4328.1-1999
JB/T 4328.4-1999
JB/T 4328.5-1999
JB/T 4328.6-1999
JB/T 4328.7-1999
JB/T 4328.8-1999
JB/T 4328.10-1999
JB/T 9655-1999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与尺寸钢溶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起重机设计规范
碳钢焊条
起重机械名词术语
起重吊钩机械性能、起重量、应力及材料起重吊钩直柄吊钩技术条件
起重吊钩直柄吊钩使用检查
起重吊钩直柄单钩毛坏件
起重吊钩直柄单钩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包装图样要求
工业机械电气图用图形符号
电工专用设备产品型号编制方法电工专用设备灰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电工专用设备锻造通用技术条件电工专用设备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电工专用设备机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电工专用设备热处理通用技术条件电工专用设备装配通用技术条件电工专用设备球墨铸铁件通用技术条件电工专用设备控制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机械工业局2000-11-29批准2001-01-01 实施
3术语
3.1水平断面(horizontal cross section)指通过吊钩这一点的水平面。
3.2铅垂断面(vertical crosssection)JB/T 10218--2000
指由吊钩这一点,与立柱回转中心线(铅垂线)所构成的铅垂面。3.3径向操作力(diametricaldirectionoperatingforce)作业空间内,为使重物运动,沿垂直于立柱回转中心线所加的力。3.4径向最大操作力(maximal operating force of diametrical direction)作业空间内,为使重物运动,沿垂直于立柱回转中心线所加的最大作用力。3.5径向最大失衡力(maximal unbalance offorce diametrical direction)作业空间内任一铅垂断面,为保持吊钩在某一点处于静止状态,所加的最大径向力。3. 6切向操作力(tangent direction operating force)作业空间内任一水平断面,为使重物运动,沿垂直于回转半径所加的力。3.7切向最大操作力(maximal operating force of tangent direction)作业空间内任一水平断面,为使重物运动,沿垂直于回转半径所加的最大作用力。其它标准术语按GB6974.1执行。4型式与基本参数
4.1型式
4.1.1按安装方式分为:
a)地面式(如图1);
b)壁式(如图2);
c)悬挂式(如图3)。
4.1.2按传动方式分为:
机械式;
液压式;
气动式。
基本参数(见表1)
额定起重量
无级调速
最大工作半径
垂直行程
回转角度
4.3型号编制方法
JB/T10218-2000
100200
平衡吊的型号应符合JB/T3836的规定。3000
4.3.2平衡吊产品型号由平衡吊代号、安装方式代号、传动方式代号、主参数(额定起重量、最大工作半径)数字代号、杆系类别代号组成,其表示方法如下:杆系类别代号
最大工作半径数字代号
额定起重量数字代号
传动方式代号
安装方式代号
平衡吊代号
4.3.3平衡吊代号规定为P。
安装方式代号应符合表2的规定。表2
安装方式
地面式
传动方式代号应符合表3的规定。传动方式
机械式
额定起重量数字代号应符合表4的规定。额定起重量kg
数字代号
液压式
悬挂式
气动式
JB/T 10218--2000
4.3.7最大工作半径数字代号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
最大工作半径mm
数字代号
4.3.8杆系类别分为单臂与复臂两种,复臂代号为F,单臂不标注:4.3.9产品经改进设计后,原产品型号尾部可增加A、B、C..·4.3.10标记示例
额定起重量为320kg,最大工作半径为2500mm,单臂地面式机械高型平衡吊。标记为:PDJ0325额定起重量为100kg,最大工作半径为3500mm,复臂地面式机械矮型平衡吊,经过第一次改进。标记为:PAJO135FA
5要求
5.1基本要求
5.1.1电气图形符号应符合JB/T2739规定。5.1.2产品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5.1.3零件、部件必须按规定检查合格后方可用于装配。5.1.4外购件、协作件必须有制造厂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并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装配5.2一般加工装配质量要求
5.2.1一般机械加工应符合JB/T4328.6的规定。5.2.2热处理件应符合JB/T4328.7的规定。5.2.3铸铁件应符合JB/T4328.1和JB/T4328.10的规定。5.2.4.锻件应符合JB/T4328.4的规定。5.2.5焊件应符合JB/T4328.5的规定。5.2.5.1对接接头坡口形式和尺寸应符合GB/T985的规定。5.2.5.2焊接用焊条应符合GB/T5117的规定。5.2.5.3重要部位焊接质量应符合GB/T3323中II级的规定。4
装配应符合JB/T4328.8的规定。5.2.6
5. 2. 6. 1
0.08mm。
JB/T10218—2000
立柱安装时应对其上法兰盘进行调平,使其上平面的水平度误差在1000mm内不大于5.2.6.2轴承、齿轮、链、花健、紧固件、密封件、液压件、气动件的装配,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JB/T4328.8的规定。
5.2.6.3电气系统的装配,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还应符合JB/T9655的规定。5.2.7吊钩应符合GB10051的规定。5.3平衡性能
平衡吊空载或负载时,应符合以下规定:5.3.1吊钩在作业空间内任一铅垂断面(如图4,八边形aa'bbcc'dd')内应随遇平衡。5.3.2平衡吊在额定载荷下,吊钩在图4AAaa',ABbb'符合表7的规定。
注:1 Aa' =Bb=Cc' =Dd=0.16AB2 Aa=Bb' =Cc=Dd' =0.16AD
3ee’ff”分别为矩形ABCD的纵横对称轴线。4 1e=3e' =0.5Aa
5 4f-2f' =0.5Aa
额定起重量kg
径向最大失衡力N
5.4操作力
径向最大操作力,切向最大操作力应符合表8的规定。表8
额定起重量kg
径向最大操作力N
切向最大操作力N
△Ddd”内径向最大失衡力应
图4作业空间内任一铅垂
≤100
≤100
生产厂和用户
双方议定
生产厂和用户
双方议定
5.5使用性能
JB/T10218—2000
5.5.1平衡吊在额定载荷条件下,径向最大失衡力应符合表7的规定,径向最大操作力、切向最大操作力应符合表8的规定。
5.5.2平衡吊在做动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1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后,联接处应无松动,油箱无渗漏。
5.5.3平衡吊在做静载试验时,应能承受1.25倍额定载荷的试验载荷。试验后,主要受力部件应无裂纹,无永久变形。
5.6安全保护
5.6.1产品应有可靠的过载保护装置。当实际载荷超过额定载荷的1.1倍时,过载保护装置应起作用(若额定起重量为50、100kg,允许超载量放宽到20kg)。5.6.2垂直行程的上下极限点,应有可靠的限位装置。5.7电气系统
电气系统应安全可靠,接地装置明显,接地保护接线端子与控制设备任何有关器件及绝缘破损可能带电的元器件之间的电阻不得大于0.12,电器箱须有闪电标志()。控制设备中带电回路与地之间(控制电路不直接接地时)的绝缘电阻不小于1MQ。5.8工作环境
5.8.1气温一般应在-20℃~+40℃的范围之内,液压式的应在-10℃~+40℃的范围之内。5.8.2海拔高度不超过1000m。
5.8.3电压波形为正弦波,电压幅波动不超过额定值的土10%。5.9外观
外观应平整光滑,不应有图样未规定的凹陷、凸起和其它缺陷,加工表面不应有碰伤、划痕和锈蚀,油漆表面应符合JB/T4328.9的规定,其精度等级应达到II级。6试验方法
试验前应按5.2.6.1的要求进行调平并检验合格后再进行其它各项试验。6.1外观检查
目测符合5.9条的规定。并用漆面精度比较样块比较法检测产品表面涂漆的精度等级。6.2最大工作半径、垂直行程、升降速度的检测方法见表9。表9
精度或分度值
试验位置及方法
合格条件
最大工作半径
空载沿f”线实测
长度尺
垂直行程
长度尺
作业空间中任取铅垂断面(见图4)空载沿ee线实测
不小于测量对象的规定值
升降速度
额定起重量时,上升、下降分别测试5,取其平均值。
实测的统计值不小于设计要求的最大值
回转角度检测见表10。
回转角度
分度值
检测方法此内容来自唯久标准下载网
计算公式
合格条件
JB/T 10218-2000
长度尺
将吊钩回转中心绕平衡吊回转中心分别左旋,右旋至极限位置,在最大工作半径处测量两极限点的距离K=L/R 式中:L—两极限点的距离R—最大工作半径
额定载荷试验、动载试验、静载试验的试验方法见表11。空载试验、
精度或分
试验目的
试验位置及方法
合格条件
空载试验
检查电器装置的导通
情况和各部件的装配
沿ee'线进行升降运
额定载荷试验
额定载荷试块
检查平衡吊的使用性
动载试验
动载载荷试块
空载,进行实际操作
能正常工作
静载试验
静载载荷试块
检验平衡吊各机构的
工作性能
作业空间中,任取铅垂断面见图41按5.3,5.4的要求依
动,并进行制动试
验,吊钩回转中心置
于八边形
aa'bb'ce' dd'任
一位置,保持平衡
操作灵活,限位准
确,制动可靠,符合
本标准5.3.1的规定
次进行升降运动、水
平运行及回转运动,
运动次数不少于3次
符合本标准5.3,5.4
在1.1倍额定载荷的
试验载荷下,分别进
行升降运动、水平运
行、回转运动及每一
运动范围全过程中的
检验平衡强度及主
要受力部件的永久
在最大工作半径处
平稳缓慢地加载至
1.2倍额定载荷,
沿ee'线起吊,高
度不超过200mm,
起动、停止,循环次!
数不少于3次
静置试验时间不小
于10分钟,超载
量不得小于30kg。
测量主要受力部件
试验前后的尺寸精
工作正常,制动可
靠,符合本标准5.5.2
的规定
符合本标准5.5.3
的规定
6.5平衡性能和操作力的检测见表12。项目
分度值
载荷条件
试验方法
合格条件
平衡区域
平衡性能
JB/T 10218-2000
失衡力
径向操作力
操作力
切向操作力
弹簧测力计100N
作业空间中任取的铅垂断面上如图1AAaa'、ABbb'△
1、2、3、4、5
吊钩回转中心分
别置于 1、2、3、
4、5点处。进行
无失衡现象
6.6过载保护装置的试验
Ccc’△Ddd’四个三
角形中,每个三角形
中任取-点 ao、bo、
co、do
1、2、3、4、5点
在额定载荷时
吊钩回转中心分别置
于ao、bo、co、do
测出各点沿径向与失
衡运动方向相反,使
重物保持平衡的最小
所有测定值均满足本
标准5.3.2的规定
吊钩回转中心分别置
于1、2、3、4、5点
将测力计挂于吊钩处
测出各点沿径向指向
和背离回转中心,使
重物运动的最小力
2、4点
吊钩回转中心分别置于
2、4点处
分别测出各点水平面内与
径向垂直、两个相反方
向,使重物运动的最小力
所有测定值均满足本标准5.4的规定起吊1.1倍额定载荷试块,检验过载保护装置,符合5.6.1的规定。6.7垂直行程的上、下极限点限位装置的试验按图4,分别在空载、额定载荷时,沿ee'线运行,符合5.6.2的规定。6.8电气系统检测
按图4,依次在空载、额定载荷时,沿ee’线运行,符合5.7的规定。7
检验规则
7.1每台产品须经制造厂技术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并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方可出厂。7.2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试验。7.3出厂检验包括以下项目:
a)技术参数检验:
垂直行程
水平行程
升降速度
最大工作半径
回转角度
b)空载试验:
额定载荷试验:
d)动载试验;
过载保护装置的试验:
JB/T10218-2000
f)垂直行程的上、下极限点限位装置试验;g)电气系统检测;
h)外观检查。
7.4型式试验
7.4.1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试验:a)新产品投产鉴定前;
b)当产品的设计、工艺或使用材料有重大变更影响到产品性能时:c)生产中断一年以上,再次投产时;d)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每两年进行一次。7.4.2型式试验抽样检验,应采取随机抽样方法,抽样数不少于2台。7.4.3检验时如果出现任意一项不合格,允许在该批产品中加倍抽样,对不合各项再次检验,若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7.4.4型式试验项目包括:
a)出厂检验;
b)静载试验。
8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8.1标志
8.1.1产品标牌应包含下列内容:制造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型号、整机重量、出广编号、制造年月。8.1.2技术性能标牌应包含下列内容:外形尺寸、额定起重量、最大工作半径、垂直行程、回转角度、升降速度、电机型号与功率等。8.1.3允许将产品标牌和技术性能标牌合并为一个标牌。8.1.4包装箱外应标有制造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型号、毛重、净重、重心、位置、起吊标志、包装箱外形尺寸等。
8.1.5包装标志应符合GB/T13384的规定。8.2包装
8.2.1包装箱图样及技术文件应符合GB/T13385的规定。8.2.2包装箱内应采取防雨措施。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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