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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706.92-200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4706.92-2008

中文名称: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从空调和制冷设备中回收制冷剂的器具的特殊要求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appliances to recover refrigerant from air conditioning and refrigeration equipment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8-12-30

实施日期:201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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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签: 家用 类似 用途 电器 安全 空调 制冷 设备 器具 特殊要求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环保、保健与安全>>13.120家用品安全

中标分类号: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家用电器、日用机具>>Y61家用空调与冷藏器具

关联标准

采标情况:IDT IEC 60335-2-104:2004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36页

标准价格:59.0

出版日期:2010-04-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2008-12-30

起草人:马德军、杨超、梁峰、李金波、高保华、傅培刚、李袺、周晓明、高益宏、蔡宁

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有限公司等

归口单位: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46)

提出单位: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标准简介

GB 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GB 4706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从空调和制冷设备中回收制冷剂的器具的安全。 本部分适用于从空气调节器和制冷设备中将制冷剂回收和/或再生的,装有开启式或全封闭电动机压缩机驱动的电器的安全,单相器具的最大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ICS13.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4706.92--2008/IEC60335-2-104: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从空调和制冷设备中回收制冷剂的器具的特殊要求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appliances to recover refrigerantfrom airconditioningand refrigeration equipment(IEC60335-2-104:2004,IDT)2008-12-30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0-04-01实施
IEC前言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般要求
试验的一般条件
标志和说明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电动器具的启动
输入功率和电流…
空章·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瞬态过电压
耐潮湿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耐久性·
非正常工作: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机械强度
内部布线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接地措施
螺钉和连接
电气间隙、肥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
附录AA(规范性附录)
附录BB(规范性附录)
附录CC(规范性附录)
附录DD(规范性附录)
真空等级
GB4706.92-—2008/IEC60335-2-104:2004IV
..++.+.+.++.+..+....+.
在标准污染制冷剂中的微粒
兼容性要求
膨胀油的要求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前言
GB4706.92-—2008/IEC60335-2-104:2004GB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要求。
本部分应与GB4706.1一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本部分等同采用国际电工委员会IEC60335-2-104: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104部分:从空调器和冷藏设备中回收和/或再生制冷剂的器具的特殊要求》。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对IEC60335-2-104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第1部分”一词改为“GB4706.1”;一一用小数点“,”代替用做小数点的“,”。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美的集团有限公司、海尔集团公司、上海出人境检验检疫局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心、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江苏春兰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马德军、杨超、梁峰、李金波、高保华、傅培刚、李偷、周晓明、高益宏、蔡宁。本部分首次发布。
GB4706.92—2008/IEC60335-2-104:2004IEC前言
1)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所有国家的电工委员会(IEC国家委员会)组成的世界范围内的标准化组织。EC的宗旨就是促进各国在电气和电子标准化领域的全面合作。鉴于以上的自的并考虑到其他活动的需要,IEC还出版国际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报告、公共可用规范(PAS)、导则(以下统称为IEC出版物)。整个制定工作由技术委员会来完成。任何对此技术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都可以参加制定工作。与国际电工委员会有联系的国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也可以参加这项工作。IEC根据其与ISO达成的协议,与ISO在工作上紧密合作。因为每个技术委员会都有来自于各个对有关技术问题感兴趣的IEC国家委员会的代表,所以2
IEC对有关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都尽可能的表达了国际性的一致意见。3)IEC出版物以推荐性的方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被各国家委员会接受。在为了确保IEC出版物技术内容的准确性而做出任何合理的努力时,IEC对其出版物被使用的方式以及任何最终用户(读者)的误解不负有任何责任。4)
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IEC希望各国委员会在本国情况充许的范围内采用IEC出版物的内容作为他们国家或地区的出版物。EC出版物与相应的国家或地区的出版物有差异的,应尽可能在后者中明确地指出。
IEC规定了表示其认可的无标志程序,但并不表示对某一设备声称符合某一IEC出版物承担责任。
所有的使用者应确保持有该出版物的最新版本。IEC或其管理者、雇员、服务人员或代理(包括独立专家、IEC技术委员会和IEC国家委员会的7)
成员)不应对使用或依靠本IEC出版物或其他IEC出版物造成的任何直接的或间接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任何性质的伤害,以及源于本出版物之外的成本(包括法律费用)和支出承担责任。
应注意在本出版物中列出的规范性引用文件。对于正确使用本出版物来讲,使用规范性引用文件是不可缺少的。
9)本IEC出版物中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一些专利权问题,对此应引起注意。IEC组织不负责识别任一或所有该类专利权问题。IEC60335的本部分是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器的安全”中的61D\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空气调节器具”制定的。本版为IEC60335-2-104的第1版。本部分使用双语版的译本(2004-01)取代了单一的英语译本。本部分是以下述文件为基础的:FDIS
61D/115/FDIS
表决报告
61D/120/RVD
有关本部分表决情况的更进一步的材料可从上表的表决报告中查找,本部分的法语版尚未进行表决。本部分应与IEC60335-1的最新版本及其增补件共同使用。本部分是基于IEC60335-1的第4版制定的。
注1:本部分中提及的\第一部分”,均指IEC60335-1。I
GB4706.92-—2008/IEC60335-2-104:2004本部分对IEC60335-1的相应条款作了增补或修改,由此转换成本IEC标准:从空调和制冷设备中回收制冷剂的器具的安全要求。本部分中未提到的第一部分的条款,应尽可能合理地使用。本部分中标有“增加”、“修改”或“代替”是对第一部分相应内容的调整。注2:标准中采用下述编号方式:一子条款、表、图从“101\开始编号的部分是对第一部分的补充;一除非注解在新的子条款中或是第一部分包含注解,否则一律从101开始编号,包括被替代的章节和条款中的注解;
一新增的附录以AA、BB等编号。注3:标准中使用下述字体:
标准要求,roman正体;
试验规范,roman斜体:
一注解、小号roman正体。
正文中的黑体字在第三章中定义,当定义中有形容词时,该形容词和所修饰的名词也应用黑体字。IEC委员会声明,本出版物的内容在2005年以前不会变动。届时本出版物将被:·重新确认;
·废止;
修订版本取代,或
修改。
某些国家存在下述差异:
一3:在器具的中线上限制使用直流元件(澳大利亚);6.1:允许使用01类器具(日本);-11.8:试验箱内的木制边壁的温度限制到85C(瑞典)。V
1范围
GB4706.92-—2008/IEC60335-2-104:200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从空调和制冷设备中回收制冷剂的器具的特殊要求
GB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GB4706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从空调和制冷设备中回收制冷剂的器具的安全。本部分适用于从空气调节器和制冷设备中将制冷剂回收和/或再生的,装有开启式或全封闭电动机-压缩机驱动的电器的安全,单相器具的最大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上述器具可能由一个工厂或多个工厂生产的组件组成。如果提供的是多组件,而且这些单独的组件要一起使用,那么本部分的技术要求应以装配在一起的组件使用为基础。注101:在IEC60335-2-34中给出了“全封闭电动机-压缩机”的定义。注102:对于制冷器具的要求参照标准GB9237。注103:对于可燃制冷剂的器具,附加的要求正在考虑中。注104: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准备用在车辆、船舶或者航空器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的要求;一对于要承受压力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的要求;一卫生部门、劳动保护部门和供水及类似部门可能还制定有附加要求。注105,本部分不适用于:
专门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准备使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或者爆炸性气体(尘埃、蒸气或燃气)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4706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GB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增加:
GB/T5013(所有部分)额定电压450/750V及以下橡皮绝缘电缆[IEC60245(所有部分),IDTIGB8898—200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eqvIEC60065:1998)GB9364(所有部分)小型熔断器[IEC60127(所有部分),IDT)GB9237制冷和供热用机械制冷系统安全要求(GB9237-2001,eqvISO5149:1993)IEC60335-2-34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34部分:电动机-压缩机组的特殊要求3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4706的本部分。1
GB4706.92—2008/IEC60335-2-104:2004GB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3.1.6
rated current
额定电流
增加:
注101:如果器具包含电子附件(包括风扇电机),则在所有附件通电的情况下,在适当的环境条件下持续运行时,额定电流是依据总输人功率而定。3.1.9代替:
正常运行
Fnormal operation
当器具按正常使用安装,并在制造厂规定的最严酷工作条件下运行时所处的条件。3.101
压缩法compressor
一种制冷剂回收的方法,由开启式或全封闭电动机-压缩机将其吸气侧(低压侧)连接到被回收制冷剂的系统中、其排气侧连接到制冷剂回收容器中组成。3.102
温度限制装置
temperaturelimitingdevice
防止温度过高的控制系统。
限压装置
pressure-limitingdevice
通过停止加压元件的工作来对预定压力自动响应的机构。3.104
pressure-relief device
压力释放装置
压力安全保护阀或自动释放过高压力的易破裂的薄弱件。注:易破裂的薄弱件是一种当到达预定的压力后能破裂的装置。3.105
service garage
维修车间
用于试验、诊断和修理工作的场所。3.106
recovery
从空调或制冷设备中抽出(排出)制冷剂,并将其贮存到一个外部容器中。3.107
recycle
从空调或制冷设备中抽出(排出)制冷剂,并对制冷剂进行清洁。4一般要求
GB4706.1一2005的该章内容,均适用。5试验的一般条件
GB4706.1—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5.7代替:
第10章和第11章的试验和试验条件要在制造厂规定的工作温度范围内以11.4或最严酷的工作条件来进行。
6分类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6.1修改:
器具应分为I类、Ⅱ类或Ⅲ类器具。6.2增加:
器具应按照GB4208的防护等级来分类。GB4706.92-—2008/IEC60335-2-104:2004一在室外使用的器具或器具的某一部分的防护等级应至少为IPX4;仅在室内使用的器具的防护等级可以是IPXO。7标志和说明
GB4706.1一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7.1修改:
用下述内容替代第2个破折号的内容:电源性质符号(包括相数),单相运行的除外。用下述内容替代第3个破折号的内容:额定电流单位为安培(A)。
增加:
额定频率。
每一种可用的制冷剂对于器具都是适用的。对于单一制冷剂,标出下述其一:·化学名称;
化学分子式;
制冷剂编号。
对于混合制冷剂,标出下述其一:每种成分的化学名称;
每种成分的化学分子式;
每种成分的制冷剂编号;
混合制冷剂的制冷剂缩编号。
储罐充许的最天工作压力。
对于制冷回路,如果吸气侧与排气侧的允许最大工作压力不同,则要求单独标示。当器具被用于维修车间时,应标示:“该器具应被用于每小时至少进行4次强制换气的场所,或者该器具应在离地面至少0.5m的高度使用”。应明确标示:该器具不应在有液体溢出的地方或者装有可燃性液体的敲口容器的附近使用。7.15增加:
如果面板在安装或维护时能拆下,但只要器具正常工作时仍在其位,则标志可以置于面板上。7.101对于作为产品一部分的可更换熔断丝或可更换的过载保护装置,应提供有标志。当隔室的门或盖打开时标志应能看得见。
该标志应规定熔断丝的额定电流(以A为单位)、型号和额定电压或一该标志应规定可更换过载保护装置的制造厂名和型号。8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GB4706.1—2005的该章内容,均适用。3
GB4706.92—2008/IEC60335-2-104:20049电动器具的启动
GB4706.1一2005的该章内容,不适用,10输入功率和电流
GB4706.1一2005的该章内容,均适用。11发热
GB4706.1一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11.1在正常使用时器具及其周围环境不应达到过高的温度。在11.2~11.7规定的试验条件下,通过测定各种部件和周围的环境温度来确定其是否合格。不过,如果电动机绕组的温度超过表3的规定值,或如果对电机中所用的绝缘系统分类产生怀疑,则要通过附录C的试验来确定其是否合格11.2器具要按照制造厂的安装说明书安装在试验间内,特别是:一应保持制造厂规定的与相邻表面的最小间隙;一可调限值的控制器在试验期间要通过控制器调节装置设定到所允许的最大断路整定值和最小差分值。
11.3部件的温升要用细线热电偶来测定,其选择和放置的热电偶位置应使它们对所测部件的温度影响最小。
注101:直径不超过0.3mm的线状热电偶称作细线热电偶。电机绕组的温升可以通过电阻法来测量。用于测量墙壁、天花板和地板表面温升的热电偶要埋人这些表面内或附到直径15mm、厚度为1mm的铜制或铜合金制成涂黑小圆盘的背面,该小圆盘与表面平齐。要尽可能使器具的放置使得可能达到最高温度的部件接触小圆盘。在测量手柄、把手和抓手等的温升时,要考虑在正常使用时要抓握的所有部件及与热金属接触的绝缘材料部件。
除绕组外,电气绝缘的温度要在绝缘材料的表面测量,测量应选在失效会导致短路的地方,带电部件与易触及金属部件接触的地方,还有绝缘导通或使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减少到29.1的规定值以下的地方。
11.4试验时器具在正常工作的电压下其温度应是43℃,或者如果温度更高则按照制造商规定的最大温度进行,直到器具进入稳定工作状态。11.5在制造商确定的最严酷的工作状态下试验时,用水冷却的器具应保持水流动来运行。11.6所有器具应连续地工作,直至达到稳定状态。所有器具应按附录AA中规定的标准运行,附录AA指定了制冷剂能被再生的最低标准。11.7在试验期间,应该连续记录温度,并且数值不应该超过表3。但是保护装置不应动作并且焊料不应流出。
表3最大正常温度
全封闭电动机-压缩机绕组:
合成绝缘材料,
其他绝缘材料
全封闭电动机-压缩机或者其他电机的内部外壳4
温度/℃
绕组如果绕组绝缘材料(电动机-压缩机除外)是:-A级材料?
-E级材料
-B级材料。
—F级材料。
-H级材料?
-200级材料
-220级材料
-250级材料
表3(续)
GB4706.92-—2008/IEC60335-2-104:2004温
度/℃
100(90)
115(105)
120(110)
固定式器具外导线接线端子(包括接地端子),带有电源线的器具除外开关、温控器和限温器的周围环境——没有T标志
有T标志
内部和外部布线的橡胶或聚氮乙稀绝缘材料(包括电源线)一无温度等级
一有温度等级(T)
用作附加绝缘的导线护套
用作垫圈或其他部件的非合成橡胶件,其变形可能影响安全的话:一当用作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时-其他情况
B22、E26和E27灯座
金属和陶瓷型
陶瓷以外的绝缘型
有T标志
E14和B15灯座
一金属和陶瓷型
陶瓷以外的绝缘型
有T标志
除了对布线和绕组规定的绝缘材料外的其他用作电气绝缘的材料:已浸渍或涂覆的织物、纸或压制纸板用下述材料粘合的层压件
安—甲醛树脂、酚醛树脂或酚-糠醛树脂·三聚氰胺
。脲醛树脂
用环氧树脂粘合的印制电路板
用下述材料制成的模制件
·含纤维素填料的酚醛
·含无机填料的酚醛
三聚氰胺醛甲醛
·脲醛
玻璃纤维增强聚脂
硅酮橡胶
聚四氟乙烯
用作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纯云母和紧密烧结的陶瓷材料一热塑性材料
GB4706.92—2008/IEC60335-2-104:2004部
普通木材”
试验箱的木制壁板
电容器的外表面
一带有最高工作温度标志(T)
没有最高工作温度标志(T)
表3(续)
·用于抑制无线电或电视干扰的小型陶瓷电容器符合GB/T14472或GB8898—2001的14.2的电容器·其他电容器
没有辅助加热器的器具的外壳
手柄、按钮、抓手和类似物及在正常使用时抓握的所有部件一金属
陶瓷或玻璃材料
模压材料、橡胶或木材
与闪点温度为(℃的油接触的部件布线的绝缘能触及到不带电源线器具的固定式器具的固定布线的接线端子板或间室的那些点:
一如果绝缘层要求使用带T标志的电源线在其他情况下”
a符合IEC60335-2-34要求的电动机-压缩机不要求b当使用热电偶时,括号内的温度适用。当使用电阻法时,没有括号的数字适用。按照GB11021进行分类:
A级绝缘材料的示例是:
浸渍的棉花、丝绸、人造丝和纸油基糖瓷或聚酰胺树脂
B级绝缘材料的示例是:
玻璃纤维,三聚氰胺
E级绝缘材料的示例是:Vv99.net
甲醛树脂、酚醛树脂或酚-醛树脂具有纤维填充物的模制件,棉花纤维层压板和纸层压板,带有三氰胺一树脂的材料;
交联聚脂树脂,三酸脂纤维膜,聚乙烯对酸酸盐脂膜;涂饰的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并含有改性油醇酸树脂漆;以聚乙烯醇缩甲醛,聚氨脂或环氧树脂为基的瓷漆温
度/℃
甲醛树脂、酚醛树脂或酚-糠醛
对于全封盖式压缩机,A级、E级和B级材料的温度限值可以增加5C(5K)。全封闭压缩机就是一种可避免在箱体内外侧间循环空气的压缩机,但不一定达到气密程度。dT表示最高工作温度。开关和温控器的环境温度就是距开关和温控器5mm处最热点的空气温度。为了试验,如果器具制造厂要求,标有单独额定值的开关和温控器可以认为没有最高工作温度标志。e该限值适用于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软缆、软线和电线;对于其他线缆,限值可能不同。f对于热塑材料没有专门的限值,它必须承受GB4706.1一2005中30.1和30.2的试验,为此应测量其温度。多规定的这些限值考虑到木材的劣化,而没考虑表面涂饰的劣化。h在19.7短路的电容器的温升没有规定限值。i安装在印刷电路板上的电容器温度标志在技术页中给出。如使用这些材料或其他材料,则它们不应承受超过由材料本身所进行的老化试验所确定热能力的温度。6
注101:铜绕组的温度值可由下述公式算出:GB4706.92-—2008/IEC60335-2-104:2004T=R2/R(k+T)-k
式中:
T——铜绕组在试验结束时的温度;R—试验开始时的电阻;
试验结束时的电阻,
试验开始时的环境温度;
对于铜绕组,该值为234.5,对于铝绕组,该值为225。在试验开始时,绕组必须处于环境温度。在试验结束时绕组的电阻,推荐在断电后迅速测量电阻并在短时间间隔内完成多次测量以便绘制出电阻—时间曲线来确定瞬时电阻。12空章
13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GB4706.1一2005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13.2修改:
对于固定式I类器具,泄漏电流应不超过2mA/kW额定输人功率;对于公众易触及的器具,泄漏电流的最大值应不超过10mA;对于公众不易触及的器具,泄漏电流的最大值应不超过30mA。14瞬态过电压
GB4706.1一2005的该章内容,均适用。15耐潮湿
GB4706.1—2005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15.1器具的电气元件应能防止水的侵人。通过15.2的试验,紧接着进行15.3的淋溅试验,接着进行11.6及第16章的试验来确定其是否合格。
在这些试验之后,视检外壳内部。进入外壳内的水不应将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减少到第29章规定的最小值以下。
注101:设计为完全安装在建筑物内,并且没有室外部件的器具不承受15.2的试验。在15.2和15.3的试验期间,电动机-压缩机不工作并且可拆部件要拆掉。15.2除了IPX0器具外,其余器具要按下述要求承受GB4208的试验:-IPX1器具按14.2.1进行试验;
IPX2器具按14.2.2进行试验;
-IPX3器具按14.2.3进行试验;
—IPX4器具按14.2.4进行试验;—IPX5器具按14.2.5进行试验;—IPX6器具按14.2.6进行试验;一IPX7器具按14.2.7进行试验,在进行这一试验时,器具要浸泡在1%的NaCI溶液中。15.3按制造厂的安装说明书来安装器具,但先不让其运行。电控部分的手动控制部位的保护罩要设置在开启的位置,除非该保护罩是属于自动关闭型的。以一种最可能使电控部分或非绝缘运动部件进水的方式,将2.5g普通食盐和0.25L水的混合溶液灌入部件。待溶液完全溢出后,器具要能经受住第16章的试验。如壳体顶部表面水平的或接近水平的最小尺寸是75mm或更小,则溢流试验不适用。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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