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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9695.11-1988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9695.11-1988

中文名称:肉与肉制品 氮含量测定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Meat and meat products-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nitrogen content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88-09-05

实施日期:1989-03-01

作废日期:2009-03-01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肉制品 含量 测定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食品技术>>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67.120.10肉和肉制品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加工与制品>>X22肉类加工制品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被GB/T 9695.11-2008代替

采标情况:≡ISO 937-78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页数:2页

标准价格:8.0

出版日期:1989-03-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88-09-05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中国肉类食品研究中心

归口单位: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肉与肉制品氮含量测定
Meat and meat products-Method fordetermination of nitrogen contentGB/T9695.11-88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937—1978《肉和肉制品—氮含量的测定》。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和肉制品中氮含量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肉和肉制品中氮含量的测定。引用标准
GB601老
标准溶液制备方法
GB9695.19肉与肉制品取样方法
3原理
以硫酸铜为催化剂,用硫酸消化试样,使有机氮分解,分解出来的氨与硫酸结合生成硫酸铵。将硫酸铵碱化蒸馏,用过量的硼酸溶液吸收,用盐酸标准溶液滴定硼酸溶液吸收的氨。根据盐酸的消耗量,计算出试样中氨的含量。4试剂
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蒸馏水或相当纯度的水。五水硫酸铜(GB665)。
4.2无水硫酸钾(HG3-920)。
浓硫酸(GB625)。
4.4氢氧化钠(GB629):50%溶液。4.5硼酸(GB628):4%溶液。
4.60.1N盐酸(GB622)标准溶液:按GB601制备。
4.7混合指示剂:称甲基红(HG3-958)0.2g和亚甲兰(HGB3394)0.1g溶于95%乙醇(GB679)中,稀释至100mL,贮存于棕色瓶中。5仪器和设备
5.1实验室常规设备。
5.2绞肉机:孔径不超过4mm。
5.3凯氏烧瓶:容量500mL。
5.4定氮蒸馏装置。免费标准vv99.net
6试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肉与肉制品氮含量测定
Meatandmeatproducts-Method fordeterminationofnitrogen contentGB 9695.11-88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937一1978《肉和肉制品一氮含量的测定》。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肉和肉制品中氮含量的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肉和肉制品中氮含量的测定。2引用标准
GB601标准溶液制备方法
GB9695.19肉与肉制品取样方法
以硫酸铜为催化剂,用硫酸消化试样,使有机氮分解,分解出来的氨与硫酸结合生成硫酸铵。将硫酸铵碱化蒸馏,用过量的硼酸溶液吸收,用盐酸标准溶液滴定硼酸溶液吸收的氨。根据盐酸的消耗量,计算出试样中氨的含量。4试剂
所用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蒸馏水或相当纯度的水。4.1五水硫酸铜(GB665)。
4.2无水硫酸钾(HG3-920)
4.3浓硫酸(GB625)。
4.4氢氧化钠(GB629):50%溶液。4.5硼酸(GB628):4%溶液。
4.60.1N盐酸(GB622)标准溶液
按GB601制备。
4.7混合指示剂:称甲基红(HG3-958)0.2g和亚甲兰(HGB3394)0.1g溶于95%乙醇(GB679)中,稀释至100mL,存于棕色瓶中。5仪器和设备
5.1实验室常规设备。
5.2绞肉机:孔径不超过4mm。
5.3凯氏烧瓶:容量500mL。
5.4定氮蒸馅装置。
6试样
6.1按GB9695.19取样
6.2至少取有代表性的试样200g,用绞肉饥绞两次混匀。6.3绞好的试样要尽快分析,若不立即分析,要密封冷藏贮存,防止变质和成分发生变化。贮存的试样在启用时必须重新混匀。7分析步骤
7.1消化
称取试样2.000g于硫酸纸上(若脂肪含量高,可称取1.500g)连同硫酸纸一起放入凯氏烧瓶中入无水硫酸钾15g,硫酸铜0.5g.再加浓硫酸20mL轻轻摇动使溶液浸湿试样。把烧瓶倾斜于加热装置上,缓慢加热,待内容物全部炭化,停止起泡后加大火力,保持瓶内液体沸腾,不时转动烧瓶,直到液体变成蓝绿色透明时继续沸腾90min,全部消化时间不应少于2h。消化过程中应避免溶液外溢,同时要防止由于过热引起的大量硫酸损失。否则影响测定结果。消化液冷却到约40℃,小心地加入约50mL水,使其混合并冷却。7.2蒸馅
接收瓶内加入硼酸溶液50mL,指示剂4滴,混合后,将接收瓶置于蒸馏装置的冷凝管下,使出口全部浸入硼酸溶液中。将凯氏烧瓶直接接入蒸馏装置的氮素球下,(如果将消化液转移到蒸馏装置中,需用50mL水冲洗烧瓶数次)小心加入氢氧化钠溶液100mL。加热让蒸气通过凯氏烧瓶使消化液煮
沸持续30min。收集蒸馏液150mL左右,停止蒸馏时,将接收瓶降低使接口露出液面,再蒸馏10min,用少量水冲洗出口,用蒸馏水浸湿的红石蕊试纸检验氨是否蒸馏完全,否则应重新测定。
7.3滴定
用标准盐酸溶液滴定收集液,记下所消耗的盐酸量,读数值精确到0.02mL。同一试样进行两次测定并做空白实验。8分析结果的计算
X(%)=0.014
式中:X-氮的含量,%;
XNX100
0.0141N盐酸标准溶液1mL相当于氮克数;N——盐酸标准溶液的当量浓度;Vo
空白试验所消耗的标准盐酸的体积,mL;-测定试样所消耗的标准盐酸的体积,mL;Vi-
试样质量,g。
当符合允许差的要求时则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结果,精确到0.01%。允许差
同一分析者同时或相继两次测定结果之差不得超过0.10%。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食品局提出。本标准由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归口。本标准由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燕婉、焦烨、裴显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部1988-02-25批准1989-03-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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