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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4023-2000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14023-2000

中文名称:车辆、机动船和由火花点火发动机驱动的装置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Vehicles,motorboats and spark-ignited engine-driven devices--Radio disturbance characteristics--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2000-04-03

实施日期:2000-01-02

作废日期:2007-05-01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车辆 机动船 火花 点火 发动机 驱动 装置 无线电 特性 限值 测量方法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电信、音频和视频技术>>33.100电磁兼容性(EMC)

中标分类号: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综合>>L06电磁兼容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替代GB 14023-1992;被GB 14023-2006代替

采标情况:idt CISPR 12:1997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7163

页数:36页

标准价格:16.0

出版日期:2004-08-22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2-12-28

复审日期:2004-10-14

起草单位:机电部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管部门: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的限值将为居住环境中使用的广播接收机在30MHz~1000MHz频率范围内提供保护。本标准适用于可能对无线电接收造成干扰的宽带和窄带电磁能量发射源。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GB 14023---2000
本标准等同采用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出版物CISPR12:1997(第四版)《车辆、机动船和由火花点火发动机驱动的装置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本标准适用频率范围为30MHz~1000MHz。本标准取代GB14023--1992《车辆、机动船和由火花点火发动机驱动的装置的无线电千扰特性的测量方法及允许值》。
本标准对GB14023-~1992作出的重大技术变动情况如下:1.GB14023---1992未将车辆和装置列入定义,而仅举例说明车辆和装置包括的些产品(但说明不限于举例的产品);本标准给出车辆、装置的定义并列举它们包括的产品(亦说明不限于举例的产品)。2.GB14023--1992未明确规定其适用环境,而本标准明确规定了其适用环境为居住环境。3.本标准对术语作了全新的定义,仅保留GB14023一1992中的“点火噪声抑制器”和\电阻性分电器电刷”两条术语。
4.本标准增加了30MHz~1000MHz频率范围内的窄带骚扰限值,并说明150kHz~30MHz频段的限值尚在考虑。
5.本标准删去了GB14023一1992中引用VDE0879的关键内容“干扰抑制器的检验”和附录B“插人损耗值”。
6.本标准与GB14023—1992在附录方面的重大差异如下:1)标准的附录A(测量结果的统计分析)新增了“子频段范例”;2)新增附录“鞭天线校准-一等效电容替代法”(作为标准的附录B)和“天线和馈线的维护与校准”(作为提示的附录C)以及“确定高压点火系统的点火噪声抑制器衰减特性的测量方法”(作为提示的附录F);
3)删去GB14023一1992附录D(参考件)“干扰抑制设备的指南”和附录E(参考件“车辆辐射干扰的路边测量”。
本标准由全国无线电于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天津摩托车技术中心、上海汽车工业技术中心、上海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自佑、徐立、许毅、隋修武、缪文泉、章一舫。71
GB14023—2000
IEC 前言
1)鉴于CISPR的各个国家委员会和其他成员组织在一些技术问题上都具有某种特殊的利益,因此,由分会拟定的关于这些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都尽可能地表达了国际协商的一致意见。2)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推荐出版物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这个意义上,为CISPR的各个国家委员会和其他成员组织所接受。
3)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CISPR希望所有的国家委员会在本国许可的情况下,均应采用CISPR推荐出版物作为它们的国家标准。CISPR推荐出版物和相应的各国标准之间的任何分歧,均应尽可能地在各国标准中说明清楚。
出版物CISPR12由CISPRD分会(关于机动车辆和内燃发动机的干扰)起草。本出版物第四版取代了1990年的第三版。本出版物形成了一个技术修订版。本出版物内容以下列文件为基础:FDIS
CISPR/D/143/FDIS
Report on voting
CISPR/D/159/RVD
有关表决批准本出版物的全部资料均可从上表所列的投票报告中获得。本出版物的主要内容是依据下述CISPR推荐出版物18/5号提出的:CISPR推荐出版物18/5号-一车辆、机动船和由火花点火发动机驱动的装置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CISPR 考虑到:
a)需要规定车辆、机动船和由火花点火发动机驱动的装置产生的无线电骚扰的限值和测量方法;b)要将关于这个课题的最新资讯在CISPR12中陈述;c)CISPR12还应包含抑制无线电骚扰的相关指导材料。为此建议:
1)CISPR12的本版本用于规定车辆、机动船和由火花点火发动机驱动的装置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2)推荐出版物18/5号作为CISPR12第四版的第4章、第5章、第6章。(该推荐出版物替代18/4号推荐出版物)本出版物包含下列CISPR推荐出版物和报告的内容:CISPR 12 涉及到的内容
第4章、第5章、第6章
附录A
附录C
附录D
附录E
CISPR推荐出版物和报告
推荐出版物18/5号
推荐出版物46/1号(部分)
56号报告
165号报告
37/2号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车辆、机动船和由火花点火发动机驱动的装置的无线电骚扰
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
Vehicles , motorboats and spark-ignited engine-drivendevicesRadio disturbance characteristics--Limits and methods of measurement1适用范围
GB14023-2000
idt CISPR 12: 1997
代替GB14023—1992
本标准规定的限值将为居住环境中使用的广播接收机在30MHz~1000MHz频率范围内提供保护。
本标准对距离车辆或装置10 m内的居住环境中使用的新型无线电发射和接收机不提供足够的保护。
居住环境
注1:经验表明:符合本标准可以为用于居住环境中的其他发射类型(包括特定频率范围以外的无线电发射)的接收机提供满意的保护。
本标准适用于可能对无线电接收造成干扰的宽带和窄带电磁能量发射源。这类发射源为:
a)内燃发动机、电驱动装置或两者共同驱动的车辆(见3.1);b)内燃发动机、电驱动装置或两者共同驱动的机动船;注2:对于本标准,机动船被认为是车辆的个分类,除非有特别的规定。c)配备有火花点火内燃发动机的装置(见3.2)。本标准包括宽带发射和窄带发射的限值和测量方法。本标推不适用于飞行器,牵引系统(火车、有轨电车和无轨电车)或未最终完成的车辆。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4-03批准2000-12-01实施
GB 14023-2000
注3:在车辆上使用的接收机的保护见CISPR25。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采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4365—1995电磁兼容术语(idtIEC60050(161):1990)GB/T6113.1—-1995无线电骚扰和抗扰度测量设备规范CISPR25:1995保护车载接收机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3定义
除采用GB/T4365一1995的定义外,本标准还采用下列专门的定义:3.1车辆vehicle
包括(但不限于)轿车、卡车、客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含机动自行车)、农用拖拉机、物资装卸设备和雪上机动车等自行驱动的机械。3.2装置device
包括(但不限于)链锯、灌溉泵、空气压缩机、割草机以及固定式或者移动式混凝土搅拌机等非自行驱动的机械。
3.3脉冲点火声impulsive ignition noise由车辆或装置内的点火系统产生的不希望有的脉冲性质的电磁能辐射。3.4点火噪声抑制器ignitionnoisesuppressor高压点火线路中用以限制脉冲点火噪声辐射的部分。3.5电阻性分电器电刷resistivedistributor brush装在点火分电器盖内的电阻性电刷。3.6子频段frequency sub-band
为统计评定由扫频测量得到的试验数据,对30MHz~1000 MHz频率范围规定的一段频谱。3.7典型频率representative frequency一个子频段中用于与限值作比较的指定频率(仅用于6.4及附录A)。3.8特性电平characteristic level在每个子频段中发现的最高发射电平。特性电平是在天线的极化方向上以及在车辆或装置的所有规定的测量方位所获得的最大测量值(已知的环境信号不作为特性电平的部分)。3.9跟踪信号发生器trackinggenerator频率锁定在测量仪器接收频率上的试验信号(连续波)发生器。3.10射频(RF)骚扰功率RFdisturbancepower用吸收钳的电流互感器和射频测量仪所测得的射频功率,如同测量射频骚扰电压一样,它也用峰值或准峰值方式进行测量。
3.11火花放电spark discharge
储存在点火线圈中的能量以电弧形式在测量用火花塞电极间进行释放。3.12电阻性高压点火电缆’resistive high-tension(HT)ignition cable具有高阻尼导线的点火电缆。
3.13居住环境 residential environment骚扰源与无线电接收点之间具有10m保护距离并使用公共低压电网系统或以电池作为电源的环境场所。例如,公寓、私人住宅、娱乐场所、剧场、学校、街道等。74
4骚扰限值
4.1适用限值电平的确定
GB14023vv99.net
如果不知道骚扰类型,则可以用图1所示的流程图来确定应采用哪种限值。开始
用峰值检波器测量
受试设备
使用与峰值检波器测量有
相同带宽的平均值检波器
测量受试设备
值测量数据是否大于
平均值测量数据6dB?
确定是
窄带发射
不合格
重新设计、重新试验
确定是宽带发射
(若有必要,用准蜂值检波
器重新测量)
宽带数据是否
低于宽带限值?
测量数据是否
低于窄带限值?
图1确定辐射骚扰合格与否的流程图是
4.2宽带发射
宽带发射的限值见图2。测量时,只需要选择图2中的种带宽。为了更准确地确定限值,应使用图2给出的限值计算公式。若测量距离为3m,则限值应增加10dB\。4.3窄带发射
窄带发射的限值见图3。它适用于峰值或推峰值检波器测量,满足CISPR25:1995第2章规定的窄带发射要求的车辆,被认为也满足本条款所规定的窄带限值要求,不必再进行测量。若测量距离为3m,则限值应增加10 dB2。
1)采用不同的检波器模式和测量距离时、若测量结果发生矛盾,本标准规定采用准峰值检波器及10m测量距离为准。
2)采用不同的测量距离时,若测量结果发生矛盾,本标准规定采用10m测量距离为准。75
120kHz
120kHz
准峰值
120kHz
45上180
40+100
GB 14023 -- 2000
骚扰限值L(dB(μV /m))
dB(μV /m)/-
装有驱动电机的车辆、见5.3.2.2。(在频率为 MHz时)
75~400
L=34+15.13lg(f/75)
L=54+15. 131g (f /75)
I.=72+15, 13lg(f /75)
当以dB
频率对
数标绘时,为直线
赖率,MHz(对数刻度)
400~1000
峰值测量,见5.5.3。
3在 120 kHz 带宽,准峰值与峰值测量之间的转换系数为 +20 dB。4 1 GHz~18 GHz 频段的限值尚在考患。图2宽带骚扰限值(在10m处)
注:150 kHz~30 MHz频段的限值尚在考虑。10
频率,MHz(对数刻度)
图3窄带骚扰限值(在10m处)
测量仪类型
准峰值
120kHz
dB(μV /m/士dB(μV /m
120kHz)
I/MHz)
dB(μV /m)
测量方法
GB 140232000
注:1GHz-18GHz频段的测量方法尚在考虑。5.1测量设备的要求
5.1.1测量仪器
5.1.1.1仪器类型
测量仪器应符合GB/T6113.1的要求,手动或自动频率扫描方式均可使用。并应专门考虑过载、线性度、选择性和对脉冲的正常响应等特性。注:频谱分析仪和扫频接收机特别适用于疆扰测量。对于相同的带宽,频谱分析仪和扫频接收机的峰值检波器方式所显示的峰值均大于准峰值。由于峰值检波比准峰值检波扫描速度快,所以发射测量采用蜂值检波更方便。在采用准峰值限值时,为了提高效率也可使用峰值检波器测量。任何测量的峰值等于或超过相应单个采样型式试验限值时,则使用准峰值检波器重新测量。5.1.1.2最小扫描时间
应按照所用的CISPR频段和检波方式,来调整频谱分析仪或扫频接收机的扫描速率。最小扫描时间/频率(即最快扫描速率)列于表1。频段
频率范围
表1最小扫描时间
蜂值检波器
9 kHz~150 kHz
0. 15 MHz~ 30 MHz
30 MHz ~1 000 MHz
不采用
100 ms/MHz
1 ms/MHz
准峰值检波器
不采用
200 s/MHz
20 s/MHz
频段定义根据GB/T6113.1。本标准不使用A频段和B题段。注:某些信号(例如低重复率的信号)可能需要较慢的扫描速率或多次扫描以确保测出最大幅值。5.1.1.3测量仪器带宽
应选择测量仪器的带宽,使仪器的本底噪声值至少比限值低6dB。推荐的仪器带宽见表2。注:当测量仪器的带宽大于窄带信号带宽时,所测得的信号幅值将不会受影响。而当测量仪器带宽减小时,宽带脉冲噪声的指示值将减小。
表2推荐的测量仪器带宽(6 dB)
频率范围
0.15~30
(本标准不使用该频段)
30~1000
120kHz
准峰值
120kHz
120kHz
若用频谱分析仪进行蜂值测量,其视频带宽至少为分辨率带宽的3倍。5.1.2天线类型
5.1.2.1基准天线
5.1.2.1.1150kHz~30MHz频率范围雍
平均值
120kHz
基准天线为GB/T6113.1所述的1m长垂直极化鞭天线,鞭天线的端电压与接地板(或地网)有关,接地板(或地网)的尺寸和形状要与天线设计相称,其尺寸和形状则由天线制造商来确定。鞭天线应通过个有源或无源耦合单元(或耦合器)与测量仪器连接。耦合单元提供高阻抗到低阻抗的阻抗变换,它可安装在接地板(或地网)之下(优先)或之上,以便用50Q同轴馈线将天线输出传送77
至测量仪器输人端。
GB 14023--2000
5.1.2.1.230MHz~~1000MHz频率范围基准天线为平衡偶极子天线(见GB/T6113.1),采用自由空间天线系数。频率等于或高于80MHz时,天线长度应为谐振长度;频率低于80MHz时,天线长度应等于80MHz的谐振长度,并使用一个适当的变换装置,使天线与馈线匹配。还应配备一个平衡-不平衡变换器与测量仪器输入端连接。5.1.2.2宽带天线(30MHz~~1000MHz)只要能归一化到基准天线,任何线性极化的接收天线均可采用。使用扫描测量仪自动接收系统进行测量时,须采用宽带天线。如果在测量场地的实际测试环境中宽带天线的输出能归一化到基准天线的输出,则这种宽带天线可用于辐射电平的测量。注:当采用宽带天线时,应满足GB/T6113.1对复杂天线的要求。考虑的因素包括:(1)该天线的有效口径,包括它的极化响应(水平和垂直平面);(2)随频率移动的相位中心的影响;(3)地面反射特性的影响(包括可能在特殊频率点,如大约500MHz的垂直极化和900MHz的水平极化产生的多路径电磁波反射)。
5.1.3校准
5.1.3.1150kHz~30MHz频率范围鞭天线校准见附录B。
5.1.3.230MHz~1000MHz频率范围替代天线校准见附录C。
5.1.4准确度
在不包括辐射源的情况下,由天线、馈线和测量仪器组成的测量系统,在30MHz~1000MHz频率范围内,其测量电场强度的准确度为土3dB(见GB/T6113.1)。频率准确度应优于士1%。注:为确保本标准规定的测量处在指定的容许偏差范围内,应考虑测量设备的所有有关特性(例如频率和幅值的稳定性,镜象抑制,交叉调制,过载电平,选择性,时间常数,信噪比),以及那些对天线和馈线有影响的特性。5.1.5重复性
应定期检查测量系统的变化情况以保证测量的重复性,并要以较短的周期检查测量仪器的输人/输出特性。
注:在30MHz~1000MHz的范围内,有土3dB的测量偏差是合理的(见附录C的C12),这些偏差是由于地面的电导率的变化和影响重复性的其他因素所产生的。5.2测量场地的要求
5.2.1开阔试验场(OATS)的要求
5.2.1.1试验场应是一个没有电磁波反射物,以车辆或装置与天线之间的中点为圆心,最小半径为30m的圆形平面空旷场地。测量设备的特殊安排规定在5.2.1.2中,见图4和图7。注:在5.2.1.1和图4中规定的场地要求是将GB/T6113.1应用于大型汽车的情况。在长度和宽度上小于2m的车辆和装置,可以在GB/T6113.1的图16或图17所示尺寸的开阔试验场OATS)上测量。
5.2.1.2测量设备、测量棚或装有测量设备的车辆可暨于试验场内,但只能处在图4用交叉阴影线标示的允许区域内。
5.2.1.3环境要求
为了保证没有足以影响测值的外界噪声或信号,要在测试前后,车辆或装置没有运转的状态下测量环境噪声。这两次测量到的环境噪声电平(已知的无线电发射除外)应比第4章规定的骚扰限值至少低6dB。
注:更具体的说明见GB/T6113.1。5.2.2装有吸波材料的屏蔽室(ALSE)的要求78
发动机中点在天
线中点的法线上
GB 14023
半径为30m空
旷场地的中心
最小半径为15m
允许放置测量
设备的区城
注:按照5.2.3.2和5.2.3.4的规定,尺寸10.0m士0.2m可以改为3.00m±0.05m。图4 测量场地
5.2.2.1相关性
如果在电波暗室1)中的测量结果与5.2.1要求的开阔试验场(OATS)所测量的结果具有相关性,则可以使用电波暗室。
注:这样的试验室,因有稳定的电性能,可全天候试验、有环境可控和测量重复性好的优点。5.2.2.2环境要求
环境噪声电平应比第4章规定的骚扰限值至少低6dB,环境噪声电平必须定期验证或者在试验结果显示出有不合格的可能性时进行验证。5.2.3天线位置的要求
在30MHz~1000MHz频率范围内的每一个测量频率点上,应分别进行水平极化和垂直极化的测量(见图5、图6)。在150kHz30MHz频率范围内的每-个测量频率点上,则仅进行垂直极化的测量。应避免天线单元与天线支架或升降系统之间的电耦合。按天线和馈线的几何形状关系来分析,亦要求馈线与天线单元之间没有电耦合。注:对偶极子天线高度为3m时,馈线下降至地平面之前,馈线形状应水平地向后延伸6m(或测量距离为3m时向后延伸1.8m)。其他的馈线形状也可采用,只要它们可表明不影响测量结果或者这些影响可以包括在设备的校准中。
5.2.3.1高度
在30MHz1000MHz频率范围内,测量距离为10m时,天线中心离地面或地板(或水面)的高度为3.00m±0.05m;测量距离为3m时,高度为1.80m士0.05m。在150kHz~30MHz频率范围内,天线的平衡网络应尽可能地接近地面或地板。用最大长宽比为1)此处所指的电波暗室即为装有吸波材料的屏蔽室。79
7:1的导线搭接到地面或地板上。5.2.3.2距离
GB14023-—2000
天线到车辆或装置边缘的金属部分的水平距离优先选用10.0m士0.2m。作为一种替代,只要满足5.2.3.4的要求,也可选用3.00m士0.05m距离进行测量。5.2.3.3辅助(复合)天线
5.2.3.3.1150kHz~30MHz频率范围在相同的极化方向,在车辆的每一侧使用鞭天线。10.0m±0.2m
(3.00m±0.05m)
括号中是测量距离为3m的尺寸
图5测量辐射骚扰的天线位置
俯视图
10.0m±0.2m
(3. 00m±0. 05m)
括号中是测量距离为3m的尺寸
10.0m±0.2m
(3.00m±0.05m)
图不注尺寸
垂直极化
发动机
10.0m±0.2m
(3.00m±0.05m)
图不注尺寸
图6测量辐射骚扰的天线位置
水平极化
用于分别试验发动机的
非金属船和非金属试验台
GB14023 -- 2000
发动机中点在天
线中点的法线上
船外装置
船内装置
30m半径空场地的中心
非金属船和非金属试验台(水面上的试验场)最小半径3m
允许放置测量设备的区
城(不在反射棚或有反射
的车辆内)
最小半径15m
允许放置测量设备的区
域(在反射糊或车辆内)
1水平距商是从偶极子天线中心到船用装置(或分别试验的发动机)最近的外缘。210.0m±0.2m可以改为3.00m士0.05m,要按照5.2.3.2和5.2.3.4的规定,采用修改的限值和天线位置。图7机动船测量场地
5.2.3.3.230 MHz~~1 000 MHz频率范围允许使用辅助天线,但如果二根天线相互面对,则根应处于垂直极化而另一根应处于水平极化。以车辆或装置与辅助天线之间的中点为圆心的空旷场地也应符合5.2.1.1所述的试验场要求。5.2.3.4复合天线位置(仅适用于3m测量距离)在3m距离时,如果车辆或装置的长度大于3dB天线波束宽度值,就需要确定复合天线位置。对于水平极化和垂直极化测量应采用同样的位置。注
1典型对数周期天线的3dB天线波束宽度近似为60°。在3m距离时,这种天线将产生大约3.5m的照射宽度,即天线中心线两侧各1.75m,因此,7m长车辆的每一侧要求三个天线位置,以便定量确定该车辆的辐射特性。2对于有些车辆的发动机尺寸和位置,正在考患简化测量方法以减少天线的位置数。5.3试验条件
5.3.1气候条件
5.3.1.1干燥条件下的测量
在车辆或装置干燥时或雨停10min之后进行的测量,应采用图2或图3所示的限值。外置的发动机或装置,除通常与水接触的那些表面以外,其他表面都应是干燥的5.3.1.2潮湿条件下的测量
如果有些情况限定在下雨或雨停后10min之内进行测量,若所测得的电平低于图2或图3所示限值10dB以下,则认为车辆或船是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如果对符合性持有任何异议,应以干燥条件下进行的测量为准。81
GB14023-2000
在潮湿条件下测量合格,应保持有效直到对它可能产生异议并在干燥条件下的测量证明不合格为止。对于这类情况,在认为合格的期间售出的车辆、装置或机动船,不需要作改进。在潮湿条件下的测量符合标准时,还应特别注意批量生产的监督。注:露水或轻度受潮可能严重影响具有塑料外壳的装置测得的结果。5.3.2车辆
应在车辆左右两侧进行测量(见图5和图6)。在进行测量时,所有和动力系统一起自动接通的电气设备,都应尽可能处在典型的正常工作状态,发动机应处于正常工作温度。
同一车辆(混合车)中的不同动力系统,应分别进行测试。5.3.2.1在每次测量时,装有内燃发动机的车辆的发动机应按表3规定运转:表3内燃发动机运转速度
测量方法
2500r/min
1500r/min
发动机转速
大于急速
大于怠速
5.3.2.2对于装有驱动电机的车辆,每次测量时按下述规定运转:(1)车辆在空载的转鼓试验台或车轴上,以20km/h的恒速驱动。如果车速低于20km/h,以最大车速驱动。
注:再生制动尚在考虑。
(2)仅用峰值检波器进行测量。5.3.2.3如果可能,辅助发动机应按预定的正常方式运转并应与主发动机分别进行测量。对具有几个发动机的车辆要进行多次测量,测量中要将几个发动机顺序地放置在天线正前方,具体要视辅助发动机的部位而定。
5.3.3装置
受试装置应在正常工作位置和高度以怠速空载的状态下测量其最大骚扰辐射值。在可行的场合下,应在三个正交平面测量。
根据情况,也应考虑下述条件:(1)若装置的工作位置和高度可变动,受试装置火花塞的位置应高出地面1.0m士0.2m。(2)测量时,操作人员不应在测量场地内。必要时可用非金属装置在尽可能远的地方操作,使受试装置保持正常的位置和规定的发动机转速。5.3.4机动船
眩内机动船应在威水或淡水中测量,测量场地布置见图7。发动机或驱动电机按5.3.2规定的条件运转。
试验场应是一个没有电磁波反射物,以受试发动机与天线之间的中点为圆心,最小半径为30m的圆形平面空旷水面,测量设备的特殊安排规定在5.3.4.1和5.3.4.2中。对天线高度的规定见5.2.3.1。当分别测量时,内、船尾驱动装置和外发动机或驱动电机应安装在非金属船或非金属试验架上,并按对内机动船规定的类似方法进行测量。5.3.4.1地面上的测量设备
测量设备安置在地面上,装有测量设备的测量棚或车辆只可以处在图7所示用交叉阴影线标示的允许区域内。无测量设备的测量棚或车辆,则可放在图7中用阴影线或交叉阴影线标示的试验场区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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