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T 52-2007
基本信息
标准号:
CB/T 52-2007
中文名称:船用铜管折边松套钢法兰
标准类别:船舶行业标准(CB)
英文名称:Marine steel pipe flanges for expanded end copper pipe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7-03-23
实施日期:2007-10-01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船用
铜管
折边
法兰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造船和海上建筑物>>船舶和海上建筑物综合>>47.020.30管路系统
中标分类号:船舶>>船舶管路附件>>U55船用管件
相关单位信息
标准内容
ICS 47.020.30
备案号:20209-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行业标准
CB/T52—2007
代替CB/T52-1999
船用铜管折边松套钢法兰
Marine steel pipeflangesforexpanded end copperpipes2007-03—23发布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发布
2007—10-01实施
本标准代替CB/T52一1999《船用铜管折边松套钢法兰》本标准与CB/T52一1999相比主要有下列变化:a)
增加了标志、包装、贮存等要求;增加了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内容;法兰材料增加了奥氏体不锈钢;增加了法兰的重量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O四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致彤、盛伟群、陈寒松。CB/T52—2007
本标准1965年5月首次发布,标准编号为GB579一1965,1999年6月调整为CB/T52一1999。I
1范围
船用铜管折边松套钢法兰
CB/T52—2007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铜管折边松套钢法兰(以下简称为法兰)的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和存
本标准适用于公称压力不大于0.6MPa、工作温度不高于250℃的船舶管路用法兰的设计、制造和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含勘误的内春或修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最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想大本标准。用法兰
GB/T569-1965
连接尺寸和密封面
GB/T700-1988
GB/T1184-
GB/T1220
GB/T1804
3分类和标记
3.1基本参数
法兰的基本
公称压力PV
3.2基本尺寸
碳素结构钢
形状和位置公差
不锈钢棒
般公差
数见表1。
未注公差值
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1
法兰的基本参数
工作温度
最大工作压力P
不锈钢松碳钢
法兰的基本尺寸见图1和表2。
不锈钢
>200~250
不锈钢
20~350
适用介质
蒸汽、淡水、
海水、滑油、
CB/T52—2007
船用铜管折边松套钢法兰
螺栓孔
中心圆
管子折边部分的厚度应不小于管壁厚度的85%2
原厚度
法兰的基本尺寸
螺栓孔
单位为毫米
不锈钢
CB/T52—2007
3.3标记示例
公称压力为0.6MPa、公称通径为100mm、材料为碳素结构钢的船用铜管折边松套钢法兰的标记为:法兰CB/T52-2007
公称压力为0.6MPa、公称通径为20mm、材料为不锈钢的船用铜管折边松套钢法兰的标记为:法兰CB/T52—2007
4要求
4.1材料
法兰的材料宜采用符合GB/T700一1988要求的碳素结构钢Q235-A,或符合GB/T1220一1992要求的奥氏体不锈钢OCr18Ni9。
4.2尺寸
4.2.1法兰的连接尺寸应符合GB/T569一1965的要求。4.2.2法兰线性尺寸的公差应符合GB/T1804一2000中m级的要求;法兰螺栓孔中心的位置度偏差DV≤250mm的法兰应不大于@0.3mm、DV>250mm的法兰应不大于Φ0.5mm;法兰端面与其轴线的垂直度公差应符合GB/T11841996中K级的要求。4.3重量
法兰重量的超重应不大于表2规定值的4%。4.4外观质量
法兰应无裂纹、毛刺等缺陷。
5检验方法
5.1材料
检查法兰所用材料的牌号和合格证书。结果应符合4.1的要求。5.2尺寸
用量具检验法兰的尺寸。结果应符合3.2和4.2的要求。5.3重量
用衡器检验法兰的重量。结果应符合4.3的要求。5.4外观质量
目视检查法兰的外观质量。结果应符合4.4的要求。检验规则
6.1检验分类
法兰的检验分类如下:
a)型式检验;
b)出厂检验。
6.2型式检验
6.2.1检验项目和顺序
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和顺序见表3。表3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外观质量
注:0必检项月:
:一不检项月。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要求章条号免费标准下载网-唯久标准网vv99
3.2、4.2
检验方法章条号
CB/T52—2007
6.2.2受检样品数
型式检验的受检样品数应为3个。6.2.3合格判据
当受检法兰的所有检验项目均符合要求时,则判定法兰的型式检验合格。若受检法兰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法兰的型式检验为不合格:若受检法兰其他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应加倍取样复验。若复验符合要求,仍判法兰的型式检验合格:若经返修后复验,复验仍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法兰的型式检验为不合格。
6.3出厂检验
6.3.1检验项目和顺序
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和顺序见表36.3.2受检样品数
除材料检验按材料的批次检验外,期能检验项目应逐个检验。
6.3.3合格判据
当受检法兰的所有检验项目琢要求时,则判定法兰的出广检验合格若受检法兰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采用相同材粒谢造的法兰的出厂检验为不合格:者受检法兰其他检验项目不符合要求时,可经返修后复验。若复验符合覆求,仍判该法兰的出厂检验合格,若复验仍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法兰的出厂检验为不合格
7标志
的标震应打出下列内容:
法兰外圆表面
a):制造厂标志虹
b)规格和标解
c)生产批
d))检验合
8包装和购存
8.1包装
碳钢法兰在包装前应清除锈渍,涂覆防锈油。共
8.2购存
法兰应存放在相对湿度不大于80%的内,不应露天存放中
0l000520020076
中华人民共
船舶行业标准
船用铜管折边松套钢法兰
CB/T5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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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100081
网址:www.shipstd.com.cn
电话:010-62185021
船舶标准信息咨询中心出版发行版权专有不得翻印
开本880×1230
5字数1.9千字
印张0.45
2007年8月第1版
2007年8月第一次印刷
印数1-500
船标出字第2007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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