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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字在句中的意思一般如下:1、代词(代人、事、物).如“下车引之”(指元方) “学而时习之”(指学过的知识) “又数刀毙之”(指狼) 2、助词.结构助词“的”,如:见藐小之物.用在主语、谓语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没有实在意义.如:而两狼之并驱如故.音节助词,凑足音节.如:公将鼓之.3、动词,“去、到、往”.如“寡助之至”
一、“之”作代词用
“之”作代词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点的“之”字:
1、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
2、名之者谁?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记》)
3、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小石潭记》)
4、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小石潭记》)
5、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6、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曹刿论战》)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动词的后面,“之”的用法为代词,作它前面动词的宾语.
二、“之”作动词用
请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劝学》)
2、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们知道“之”用作动词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动词“之”的后面一般会跟一个地点名词,如例句中的“南海”、“广陵”、“蜀州”、“垄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称代词,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虽没直接出现人名,但很明显是承前省略了陈涉.整个句子合起来应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词用
“之”作助词的用法比较复杂一些,在初中阶段出现的大致有以下三种:
1、“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如:①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关雎》)
④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⑤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公输》)
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当“之”后面的一个词是名词(如“趣”、“洲”、“狱”、“意”、“地”)或名词性短语(如“一毛”)时,“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2、“之”用于主谓之间,不译.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③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岳阳楼记》)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一个名词或代词(主语)和一个动词或形容词(谓语)之间时,“之”不译.
3、“之”起调节音节作用,不译.
这种用法,在初中阶段并不多见,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②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陈涉世家》)③④⑤⑥
可以看出,这种“之”多用于时间副词后面,作用为调节音节,不译.
之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例如: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之”字在句中的意思一般如下:1、代词(代人、事、物).如“下车引之”(指元方) “学而时习之”(指学过的知识) “又数刀毙之”(指狼) 2、助词.结构助词“的”,如:见藐小之物.用在主语、谓语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没有实在意义.如:而两狼之并驱如故.音节助词,凑足音节.如:公将鼓之.3、动词,“去、到、往”.如“寡助之至”
一、“之”作代词用
“之”作代词的用法在教材中有很多,如下列加点的“之”字:
1、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
2、名之者谁?山之僧智仙也.(《醉翁亭记》)
3、以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小石潭记》)
4、闻水声,如鸣佩环,心乐之.(《小石潭记》)
5、撤屏视之,一人、一桌、一椅、一扇、一抚尺而已.(《口技》)
6、下视其辙,登轼而望之.(《曹刿论战》)
分析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动词的后面,“之”的用法为代词,作它前面动词的宾语.
二、“之”作动词用
请看下面的例子:
1、吾欲之南海,何如?(《劝学》)
2、送孟浩然之广陵(《送孟浩然之广陵》)
3、送杜少府之任蜀州(《送杜少府之任蜀州》)
4、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陈涉世家》)
分析以上例子,我们知道“之”用作动词也是有规律可循的.动词“之”的后面一般会跟一个地点名词,如例句中的“南海”、“广陵”、“蜀州”、“垄上”;前面有人名或人称代词,如例句中的“吾”、“孟浩然”、“杜少府”,例4中虽没直接出现人名,但很明显是承前省略了陈涉.整个句子合起来应为“某人去某地”的句式.
三、“之”作助词用
“之”作助词的用法比较复杂一些,在初中阶段出现的大致有以下三种:
1、“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如:①见藐小之物必细察其纹理,故时有物外之趣.(《童趣》)
②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愚公移山》)
③关关雎鸠,在河之洲.(《关雎》)
④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⑤公输子之意不过欲杀臣.(《公输》)
⑥寡人欲以五百里之地易安陵,安陵君其许寡人!(《唐雎不辱使命》)
由以上例子分析可知,当“之”后面的一个词是名词(如“趣”、“洲”、“狱”、“意”、“地”)或名词性短语(如“一毛”)时,“之”作结构助词“的”解.
2、“之”用于主谓之间,不译.
如:①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②徐公不若君之美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③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
④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⑤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岳阳楼记》)
从这些例子可以看出,当“之”用在一个名词或代词(主语)和一个动词或形容词(谓语)之间时,“之”不译.
3、“之”起调节音节作用,不译.
这种用法,在初中阶段并不多见,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狼》)
②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陈涉世家》)③④⑤⑥
可以看出,这种“之”多用于时间副词后面,作用为调节音节,不译.
之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例如: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