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电子行业标准(SJ) > 光纤温度传感器通用规范
SJ 20832-2002

基本信息

标准号: SJ 20832-2002

中文名称:光纤温度传感器通用规范

标准类别:电子行业标准(SJ)

英文名称:General specification for temperature sensors for fiber optics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2-10-30

实施日期:2003-03-01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光纤 通用 规范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电子元器件与信息技术>>电子元件>>L15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

关联标准

出版信息

出版社:工业电子出版社

页数:13页

标准价格:18.0

出版日期:2004-04-19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四所

标准简介

本规范规定了光纤温度传感器的通用要求、质量保证规定和试验方法等。本规范主要适用于光纤温度传感器,其它光纤传感器也可参照采用。

标准图片预览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FL6040
SJ20832—2002
光纤温度传感器通用规范
General specificationfortemperature sensors forfiberoptics2002-10-30发布
2003-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1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军用标准光纤温度传感器通用规范
Generalspecificationfortemperaturesensorsforfiberoptics1.1主题内容
本规范规定了光纤温度传感器的通用要1.2适用范围
质最操证规庭和试验方法等。
SJ20832-—2002
本规范主要适用子光纤温度传感器(以下简称传感器),其宅光纤传感器也可参照采用。2引用文件
GB/T191
GJB150B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86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法,总测
GJB15Q4+8寸
GJB15ds
GJB15d9
GJB1501
GJB150.18
GJB179A-
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高温试验
辉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低温试验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温度冲击试验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湿热试验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及表
加速度试照
搬动试验
冲击试
电子及电气元件试验方法
GJB360A-1996
GJB546A—1996电子元器件质量保证大纲GJB2712-96测量设备的质量保证要求计量确伙体系INFORN
3要求
3.1详细规范
传感器的要求应符合本规范和相应详细规范的规定。如果本规范的要求和详细规范的要求相抵触时,应以详细规范为准。
3.2合格鉴定
按本规范提交的传感器应是经鉴定合格或定型批准的产品。米经鉴定的产品,经使用方和上级鉴定机构批准,可采用首件检验。3.3首件
未经鉴定而按本规范提交的产品,应是已经进行并通过了首件检验的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2002-10-30发布TYKAoNiKAca-
2003-03-01实施
3.4设计、结构和材料
3.4.1设计
SJ20832—2002
承制方进行产品设计时,应考虑以下要求a.
本规范和详细规范的要求:
使用要求;
近几年来承制方生产的同类产品的使用方反馈资料:样品的试验和失效分析资料及使用方反馈资料:使用方反馈可靠性资料。
KNDARDS
3.4.2结构
传感器包括敏感元件,光电组件和光纤引线传感器应在规定的测量范围内把传感头周围的环境3.4.2.1外形尺寸
传感器的外形尺寸与安装尽一
3.4.2.2重量
应付合详细规范规定。
传感器的重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4.3材料
传感器的材料零都件应符合本规范和应规范的要求,没有棉应规范的材料、范中规定。
防霉森料
传感器的外部零件应是本质不滋生翟菌的材料3.4.3.2外部金属材料
传感器的外部金属表面应是抗腐蚀的,或经过表面处理后能防腐蚀的3.4.3.3材料限制、
雾部件应在详细规
外部零祥、领层或涂层应无气泡、外壳或封装的面应光洁不应有陷和毛刺,裂纹、起皮、
软化、变形、或不应存在对传感器的贮存、工作或环境适应能力起有害作用的缺障。。外壳接口部位不
物材料使尺寸增大。
应因采用有机材料或聚合
3.5零部件
光龟组件和光纤升线应符答详细规范的要求或相应规范的要求。组成传感器的敏感元性,
3.6性能要求
3.6.1测量范围
INFORN
传感器的测量范围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6.2,准确度
按4.8.2.1规定进行试验,传感器的准确度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6.3重复性
按4.8.2.2规定进行试验,传感器的重复性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6.4校准测量
按4.8.2.3规定进行试验,传感器的校准测量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6.5灵敏度
按4.8.2.4规定进行试验,传感器的灵敏度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2
3.6.6响应时间
SJ20832-—2002
按4.8.2.5规定进行试验,传感器的响应时间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6.7预热时间
按4.8.2.6规定进行试验,传感器的预热时间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6.8稳态电源电压和频率(a.c.)电压(d.c.)按4.8.2.7规定进行试验,传感器的准确度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6.9瞬态电源电压和频率(a.c.)电压(d.c.)按4.8.2.8规定进行试验,传感器的准确度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6.10绝缘电阻
按4.8.2.9规定进行试验,传感器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Q。DA
3.6.11断路
绒规范规定
按4.8.2.10规定进行试验,传感馨的准3.6.12短路
按4.8.2.11规定
并行试验
3.6.13线性电压极性
传感器的准确度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按4.8.2.12规定进行试验,传感器的准确度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7环境适应性
3.7.1温度
按4.8.31
3.7.2高温
3.7.3低温
按4.8.3.3
3.7.4冲击
规避进行试验,传感器应无机械损伤,其准确度应符合详细规范LST
规定进行试验传感器应无机械损伤,棋准确度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其准确度应符合详细规范规
传感器应无机械损件,
按4.8.3.4规定送
3.7.5振动
传感器应无机械损伤,其准确度应符合详细规鑫规定按4.8.3.5规定进标试验传感器应无机械损伤,其准确度应符合争规范规定MA
3.7.6加速度
按4.8.3.6规定进行试验,
3.7.7湿热
感幕应无机截损现其律赢度应符各详细规范规定。按4.8.3.7规定进行试验,传感器应无机械损伤,其准确度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7.8温度过载
按4.8.3.8规定进行试验,传感器应无机械损伤,其准确度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7.9霖菌
按4.8.3.9规定进行试验,传感器应无机械损伤,其准确度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7.10盐雾
按4.8.3.10规定进行试验,传感器应无机械损伤,其准确度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8加速寿命
按4.9规定进行试验,传感器应无机械损伤,其准确度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iKAoNiKAca
3.9电磁兼容
SJ20832—2002
按4.10规定进行试验,传感器应无机械损伤,其准确度应符合详细规范规定。3.10预处理
传感器在进行鉴定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前应按3.7.1和3.7.5进行温度冲击和随机振动,不符合要求的传感器应剔除。
3.11产品标志
传感器的铭牌上应有如下标志:产品型号规格
承制方及商标
出厂日期
d.尺寸、重量(适用时)
3.12外观质量
传感器的外观应光滑平整
和其它机械损伤,
4质量保证规定
4.1检验职责
刺、裂纹变形等影响寿命和使用的桃械损伤,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紧固件无松动现象。
标志清晰无误。
除非在含同域订单中另有规定,承制方应负责完成本规范规定的所有检验。除合同或订单中另有,担鉴整定检验不许可的
规定外,承制方可以使用自包的或任何其它适合完成本规范规定检验要求的设备,除外。必要电,订购市或鉴定机构有权对本规范规定的任一检验项目进行检查,以确侵保货和服务符合规定要求。
4.1.1合格责任
所有产品必须符合
现范第3.章和第-5章的全部要求。本规范中规定的应验应成为承制方的整个大氧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合同中包括本规范未斑定的检验要求,承制方还应保证检验体系或质量保
提交验收的产品符否各同要求:质量一致性检验的抽样不允许提交明知有缺陷的产品,也不能要求订购ANFORMATIO
方接受有缺陷的产
4.1.1.1质量保证关
承制方应按GJB5464建立质量保证大级4.1.2试验设备和检验装置
数量的试验设备、测量设备和检验装置,以便进行承制方应建立和维持具有足够准确度、所要求的检验。同时,为控制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准确度,承制方应按GJB2712建立和维持其计量校准系统。
4.2检验分类
本规范规定的检验分类如下:
鉴定检验(见4.4)
或首件检验(见4.5)
b.质量一致性检验(见4.6)
4.3检验条件
除非另有规定,所有检验都应在GJB150.1中所规定的试验的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4
4.4鉴定检验
SJ20832—2002
鉴定检验一般在传感器设计定型和生产定型时进行,但在传感器的主要设计、工艺、零部件及材料有重大改变而影响传感器的重要性能,使原来的鉴定结论不再有效时,也应进行鉴定检验。鉴定检验应在订购方或上级鉴定机构认可的试验室或场所中进行。4.4.1检验样品
鉴定检验所使用的样品应是在生产中正常使用的设备和程序所生产出来的产品,其样本应是经过预处理的样品,样本大小不得少于3个(不含寿命试验产品)。4.4.2检验项目
鉴定检验项目由表1组成。
鉴定检验
是质冠一致性检验
检验项
自视检查和机械检查
设计结购
零部轩
产品标志和代责
列观质望
准确度
重复生
校准测量
灵敏度
响应过闻
预热盘
稳态电源电压和费率
(ac)/电压(de)
解态电源电压和频
绝缘电阻
线性电压极性
温度冲击
加速度
温度过载
加速寿命
电磁兼容
a电(dc
NFORNS
niKANiKAca-
要求的
章条号Www.vV99.net
检验方法的章条号
4.8.1.1、4.8.1.2
.8.2.7
4.4.3合格判定
SJ20832—2002
按表1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鉴定检验时,任一项不合格都将导致鉴定检验失败。4.4.4依据首件检验的鉴定
当承制方的首件产品已通过4.4.2所规定的全部检验时,可以按3.2所规定的鉴定批准程序取得该产品的合格证书。该承制方应把根据它完成首件检验的合同号码和试验报告的副本提交鉴定机构。4.4.5鉴定含格资格的保持
为了保持鉴定合格资格,承制方应每隔12个月向鉴定机械提交一份报告,鉴定机构应规定起始报告日期。报告中应包括以下内容:已进行的所有A组检验结果摘要,其中至少应表明批次的合格率a.
b.C组检验结果摘要其中应包括失效的数量和失效模式,该摘要应包括在12个月内所进行和完成的全部C组检验的结果,如果该试验结痴要表不符会规范要求,并且亦未采取使鉴定机构认RD
可的纠正措施,则应取消该产晶的盛是合格资露如果在报告有效期内停承制方应提交一份报告,说明承制友仍保持生产这种产品所必须的能力。
养月报告期内未生产,在提供认证标志产品之前,需重新进行鉴定试验。如果连续三
4.5首件检验
首件检验应在整订合同之后开在投产以前在订购方允许的地方的承制方进行检验。这种检验包括4.4.2规定的全部鉴定检验预目。订购方前权要求承制方提供首件试验样本。。件检验的批准仅对
根据它授予首验批准的合同有效。除非上级机构扩展到其它合同!4.6质量一致性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由逐批检验和调期检验组成,逐批检验包括A组,周期检验起括C组检验。4.6.1逐批检验减
4.6.1.1生产批
产品应分裁可培别的生产批,以满足生产控制和检验萌费录。全生产批应由质
生产线上、采
用相同材料和元馨件、获根同的制造技术和控制下生产的同一型号产品组成生产批应在产品制造的实道制造工序前形成。
全部准备工作完成时或
4.6.1.2检验批
产品应组成检验批以满足本规范质量保证检验和试验要求,格验批应由一个或多个生产批组成。检验批应由一定数量的一种型学的产品组度1检@能学品应不超过13周的同一周期内完成最后封装。检验批从形成起到接收应能跟踪识别,可追潮性应从生产批形成时开始。4.6.1.3A组检验
A组检验应100%按表1的项目和顺序进行,不合格品剔除,其剔除率不得大于5%。4.6.2周期检验
4.6.2.1C组检验
C组检验按表1规定的项目和顺序进行,对于连续的生产,每12个月进行一次。4.6.2.1.1抽样
C组检验的样品可以从一次C组检验后的任一或几个已通过A组检验的批中抽取。C组检验的样品为3个。
4.6.2.1.2样品的处理
经过C组检验的样品不得按合同交货。6
4.6.2.1.3不合格
SJ20832-—2002
C组检验任一项目不合格,则导致C组检验不合格。如果样品未能通过C组检验,承制方应向鉴定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失效情况,并根据不合格原因,对材料或工艺或对两者采取纠正措施,而且认为适当时,对用基本相同的材料和工艺在基本相同的条件下制造的,以及认为经受相同失效的,可以修复的全部产品采取纠正措施。在采取鉴定机构认可的纠正措施之前应暂停产品的验收和交货。在采取纠正措施之后,应对追加的样品重新进行C组检验(由鉴定机构决定进行全部项目的检验或进行原来样品失效项目的检验)。同时,可以重新开始A组检验,但在C组复验表明纠正措施是成功的之前,不得进行最后的验收和交货。若复验后仍然失效,则应将有关失效的资料提供给鉴定机构和有关主管部门。4.7包装检验
包装检验采用目检方法,交货时从待发费的包装中随机插取、按5.1的规定对传感器包装材料、得答5规定合格,否则判为不合格。装盒要求、运输箱要求的文件和齐套性逐项检4.8试验方法
4.8.1检查
4.8.1.1外形反寸和安装尺寸
用量具测量传感器的外形尺寸和安装尺寸,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4.8.1.2质
用衡器测最传感器的质,应符合详组规范的要求。4.8.1.3
零部伴
检查由检验数据所支持的敏感元件,光电维件和光纤引线合格证书和有关相关规范的要求
志和代皇
用目视检查传感器的标志和代号,应清晰准确无误并符合3.11的要求4.8.1.5外观质
用目视检查传
4.8.2检验方法
4.8.2.1准确度
器的外观,应符合3.12的要求。选数
75%和95%点测试传感器的输出信考在传感器量程的5%,25%,50%g
INFORN
规定。
4.8.2.2重复性
证明其符合
其准确度应符合3.6.2的
保持测量条件不变,重复三次4.8.2.1中的步骤。从温浴中取出敏感元件的时间不少于2min,在4.8.2.1规定的五个温度点重复进行,传感器应符合3.6.3的规定。4.8.2.3校准测量
传感器在量程的5%,50%和95%点测量传感器的输出信号,传感器应符合3.6.4的要求。4.8.2.4灵敏度
传感器在一定的时间内,温度稳定在量程的80%土5%。测量温度和传感器输出信号,在不超过量程1%范围内提高温度,重新测量温度和传感器输出信号。以百分比形式记录温度的变化和传感器输出信号的变化。在传感器量程范围内计算满足温度变化的传感器输出信号变化量与温度变化量之比,在不超过量程1%范围内降低温度重复上述步骤。性能应符合3.6.5的要求。iKAoNiKAca
4.8.2.5响应时间
SJ20832—2002
按附录A(参考件)中A1的规定或详细规范规定进行,传感器应符合3.6.6的规定。4.8.2.6预热时间
用以下步骤确定预热时间:
使传感器的敏感元件温度达到量程80%土5%。切断传感器电源不少于2h,按需要接通传感器电源并监测输出信号,传感器应符含3.6.7的规定。4.8.2.7稳态电源电压和频率(a.c.)/电压(d.c.)按详细规范规定的稳态电源的电压和频率波动变化,在温度为上限环境温度、下限环境温度和室温测量传感器的输出信号,传感器应符合3.6.8的规定。4.8.2.8瞬态电源电压和频率(a.c.)/电压d.t)按详细规范规定的瞬态电源的电压和频arDS
测量室温下传感器的输出信号,传感器应符馨盗动变
合3.6.9的规定。
4.8.2.9绝缘电阻
按GJB360A中方法302和详细规范的规定进行,传感器应符3.6.10的规定
4.8.2.10断路
在室温条伴下接通传感器的电源,测量输出信号,然后突然切断外部电源,切晰时间不少于4s,再重新接通电源
传感器应符合3.6.11的婴求
切断传感馨顾电源,在没有过载电阻的情况下,光电模块的正、负极电流输山端将直接连接到一起。接通传感器的电源持续5min,然后切断电源消除短路。在接通传感器电源的情况测量室温条件
下的输出信号
感器应符合3.6.12的要求。
我件电压极性:
接通电源10质,在室温条件下测量传感得的输出信号。切断传感器的电源,将电源极性交换:
然后接通传感餐的重源n店,在空流杀件下测量输出信号,传感器应符合3.6.13的规定。INFORMATION
4.8.3环境试验
在以下每项环境试勇
前应按详细规范规定进行初始测量和最终测量温度冲击
按GIB150.5 和以下规定进@F
试验的极限温度:
极限温度下的保持时间;
循环次数。
4.8.3.2高温
4.8.3.2.1高温贮存
按GJB150.3和以下规定进行:
试验温度;
试验时间。
4.8.3.2.2高温动态
按GJB150.3和以下规定进行:
试验温度:
试验时间;
c.工作条件:
d.中间测试。
4.8.3.3低温
4.8.3.3.1
低温贮存
按GJB150.4和以下规定进行:
试验温度:
试验时间。
4.8.3.3.2低温动态
SJ20832—2002
按GJB150.4和以下规定进行:
TANDARDS
试验温度:
试验时间:
工作条件;
中间测试。
定脉冲)
按GJB1508和以下
规定进行:
冲击脉冲波形
试验条
冲击方面
知欢数
按GJB150.16和以下规定进行:
试验的谱型
试验庭值
试验时闻
4.8.3.6加速
按GJB150
4.8.3.7湿热
定进行。
按GJB150.9的规定进行
4.8.3.8温度过载
规定。
4.8.3.9霉菌
按GJB150.10的规定进行。
4.8.3.10盐雾
按GJB150.11的规定进行。
4.9加速寿命
简15min,传感器应符合3.7.8的按附录A中A2的规定或详细规范规定进行,其性能应该与3.7.9一致。4.10电磁兼容
传感器的电磁兼容试验按详细规范的规定进行。HiiKANiKAca-
交货准备
包装要求
SJ20832—2002
产品应有专用的包装盒(箱),并且有防震保护在,在盒(箱)内传感器窗口附近,应放有干燥剂。盒(箱)内应有产品说明书和合格证,包装盒(箱)上应有封签和3.8条要求的标志及包装日期和包装印章。
5.2购存要求
产品应贮存在温度为一10°C~40C的干燥,通风、无腐蚀气体影响的库房内。5.3运输要求
产品运输时应有牢固的包装箱,箱外应符合5.1条规定并应有符合GB191规定的“小心轻放”、SDARDS
“防湿”等标志,装有产品的包装箱应按规定方式运6说明事项
订货文件内容
订货文件应包
下列内
本规范的名称、
编号和日期:
俞。运输史应避免雨、雪直接淋袭和机械碰撞。适用的详细规范的名称、缩号及日期:型号识别;创骤种装箱的兿求及适用的标志防护
INFORMAT
响应时间
用以下步骤测量传感器的响应:(a)箱内介质:水
(b)原始温度:10℃
SJ20832——2002
附录A
试验方法
(参考件)
(c)目标温度:82℃
8 L ANDARd
(d)初始温度(T1):26℃
当传感器从原始移到标箱以
官传廠
要求众T1到T2的时间为响应时
间,响应时间是连续6次测试的平均值,传感器应符合3.6.5的规定A2加速寿命
传感器的敏感元件应该在下述温度之间进行1500周期热循环实验,速率每秒不多于2周期。
传感器范围
温度周期点
40e150℃
300℃
环境温度和-30℃±2℃
环境温度和285℃士2℃
在热循杯中应该调节传感器输出倚号,并观家在工作期间是否有间断现象,正热循球试验结束后应
该完成校准测试见4.8.2.3)。
附加说明:
本规范由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四研究所归口本规范由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四研究所免责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陈勤。
计划项目代号:B01024。
rrKAoNKAca=
小提示:此标准内容仅展示完整标准里的部分截取内容,若需要完整标准请到上方自行免费下载完整标准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