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6775-1986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 6775-1986
中文名称:食品添加剂 乙酸苄酯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Food additlve Benzyl acetate
标准状态:已作废
发布日期:1986-08-26
实施日期:1987-06-01
下载格式:pdf zip
相关标签:
食品
添加剂
乙酸
标准分类号
中标分类号:食品>>食品添加剂与食用香料>>X42合成食品添加剂
相关单位信息
起草人:杜世祥、罗坚、袁亦丞
起草单位:轻工业部香料工业科学研究所、上海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上海香料厂
归口单位:轻工业部香料工业科学研究所、卫生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提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
标准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乙酸苄酯
Food additive
Benzyl acetate
1适用范围和其他说明
1.1本标准规定了乙酸芋酯的某些特征,以便对其质量进行评价。UDC 661.731
GB 6775— 86.
1.2乙酸芋酯是由苯甲醇和乙酸以硫酸为催化剂经酯化反应合成制得。乙酸芋酯主要用于调配食用香精和牙膏香精。
1.3本标准参照采用美国精油协会标准EOANo33-77《乙酸芊酯》。2产品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分子量化学名称:乙酸芋酯
分子式:C.HloO2
结构式:
H,OOCCH
分子量:150.18(按1983国际原子量)3技术要求
3.1色状:无色透明液体,色泽不超过标准比色液3号色标。3.2香气:果香,具茉莉花香气。3.8相对密度(25/25℃):1.052~1.054。3.4折光指数(20℃):1.5010~1.5030。3.5溶解度(25℃):全溶于6倍容量的60%乙醇中。3.6 酸值(以mgKOH/g计):<1。
3.7含酯量:>98.0%。
3.8含氯试验:负反应。
3.9含砷量(As):<3 Ppm (0.0003%)。3.10重金属(以Pb计):<10ppm(0.001%)。4试验方法
除特别注明外,试验中所用试剂为分析纯试剂,水为蒸馏水或相当纯度的水。4.1色状
4.1.1仪器
国家标准局1986-08-26发布
1987-06-01实施
4.1.1.1容量瓶:500ml。
4.1.1.2比色管:25或50ml。
4.1.2试剂和溶液
GB 6775—86
4.1.2.1重铬酸钾(GB642—77):优级纯。4.1.2.2硫酸(GB 625—77):2%溶液。4.1.2.3标准比色液3号色标:精确称取重铬酸钾0.0025g于烧杯中,加少量2%硫酸溶液,溶解后倒人500ml容最瓶中,用2%硫酸溶液准确稀释至刻度,摇匀备用。4.1.3比色方法
将样品与标准比色液分别置于比色管同刻度处,在白色背景下,沿轴线方向用目测法评比色泽。4.2香气的检定
见QB795-81《香料统一检验方法云—香气检定法》。
4.3相对密度(25/25℃)的测定见QB796—84《精油
一相对密度的测定》。
校正系数(f):每差1℃时为0.00092。4.4折光指数(20℃)的测定
见QB798—84《精油——
-折光指数的测定》。
校正系数(f):每差1℃时为0.00045。4.5溶解度(25℃)的测定
4.5.1仪器
4.5.1.1量筒:20ml,具磨砂玻璃塞0.1ml分刻度。4.5.1.2容量瓶:1000ml。
4.5.2试剂和溶液
乙醇(60%,V/V):以95%(V/V)乙醇632ml加蒸馏水稀释至容量为1000ml,并测定比重校正之(60%,V/V,比重为0.9105~0.9109)。4.5.3·操作程序
用移液管吸取2ml试样于量筒中,加人60%(V/V)乙醇12ml摇振,在25℃时,应全部溶解澄清。
4.6酸值的测定
见QB806—84《精油
酸值的测定》。
4.6.1试剂配制和标定
4.6.1.1氢氧化钠标准溶液(0.1N):见QB79381《香料统+检验方法-标准溶液制备方法》。
4.6.1.2 精制乙醇:95%:见QB 793--81。4.6.1.3中性精制乙醇(95%):见QB793一81。4.6.1.4酚酸指示液(1%)见QB793—81。4.6:2平行试验结果的允许差为0.2。4.7含酯量的测定
见QB807—84《精油
试样用量:1 g。
酯值的测定》。
含酯盘以乙酸苄酯计,乙酸芋酯的毫克当量为0.1502。4.7.1试剂的配制和标定
4.7.1.1.盐酸标准溶液(0.5N).见QB793—81。4.7.1.2氢氧化钠标准潜液,(0.1N):见QB 793—81。4.7.1.3氢氧化钾乙醇溶液(0.5N):见QB793-81。4.7.1.4精制乙醇(95%):见QB793—81。1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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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5中性精制醇(95%):见QB793—81。4.7.1.6酚酞指示液(1%):见QB793—81。4.7.2平行试验结果的允许差为0.5%。4.8含氯试验
见QB813—81《香料统一检验方法-——微量氯测定法》。4.9含砷量(As)的测定
4.9.1仪器装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1985年版“砷盐检查法”仪器装置图。4.9.2试剂和溶液
盐酸(GB 622-77):1 :1溶液。4.9.2.13VV99.net
氧化镁(HG3-1294-80)。
硝酸镁(HG3—1077—77):10%溶液。4.9.2.3在
碘化钾(GB1272—77):15%溶液。4.9.2.4
氯化亚锡(GB638—78):40%溶液,按GB603-77《化学试剂、制剂及制品制备方法》4.9.2.5
配制。
无砷金属锌(GB2304—80)。
乙酸铅棉花:按GB603—77制备。4.9.2.8
溴化汞试纸:按GB603一77制备。4.9.2.9砷标准溶液(1ml含0.001mg砷):按GB602一77《化学试剂·杂质标准溶液制备方法》配制后稀释100倍。
4.9.38操作程序
称取1g试样(准确至0.1g),置于50ml瓷蒸发血皿中,加人1g氧化镁及5ml硝酸镁溶液(同时取同量的氧化镁及硝酸镁溶液作空白)。在水浴上蒸干后,用小火加热炭化,再于500~600℃灼烧至灰化完全。冷却,加少量水,再加盐酸溶液中和并溶解残渣,加水至总体积为23ml,移人锥形瓶中,加5ml盐酸、5ml碘化钾溶液及5滴氯化亚锡溶液,摇匀后在室温下静置10min后加2.g无砷金属锌,立即将已装好乙酸铅棉花及溴化汞试纸的玻璃管装上,于25~30℃暗处放置ih。溴化汞试纸所呈颜色不得深于标准。
标准是3ml砷标准溶液与试样同时同样处理。4.10重金属含量(以Pb计)的测定4.10.1试剂和溶液
4.10.1.1冰乙酸(GB676—78):1N溶液。4.10.12饱和硫化氢水见GB603--77,现用现配。4.10.1.3铅标准溶液(1ml含0.01mg铅):见GB602-77,配制后稀释10倍。4.10.2操作程序
取样品1-g(准确至0.1g),加1ml硫酸使之湿润,缓缓烧灼至硫酸蒸气除尽,在500~:550℃灼烧至完全灰化,放冷。加2ml盐酸和5ml水,在水浴上蒸干。加斯ml.水和2.ml乙酸溶液,微热溶解后移人50ml纳氏比色管中,加水至25ml,加10ml饱和硫化氢水溶液,摇匀,放置10min;产生的颜色不得深于标准。
标准是取1ml标准铅溶液,与样品同样进行操作。5检验规则
5.1乙酸酯应由生产厂技术部门负责进行检验。生产厂应保证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批出厂产品都应附有质量合格证明书,内容饱括生产厂名、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批号,净重、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的证明和标准编号。5.2验收单位有权按照本标准的各项规定,检验所收到的产品质量是否符合本标准的要求。每一批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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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作一次验收,不同批号分批验收。5.3每批的包装单位100桶(瓶)以下抽取两桶(瓶),100桶(瓶)以上抽取三桶(瓶)。开启包装取样时,外观检查应无水分和杂质,然后振摇使其充分混匀,再用玻璃取样管吸取样品50~100ml,注入混样器混合均匀,分别装人两个清洁干燥具磨砂塞盖的玻璃瓶中,瓶上注明生产广名、产品名称、批号、数量及取样日期,一瓶作检验用,另一瓶留存备查。5.4如验收结果中有一项指标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可会同生产厂重新自两倍量的包装中抽取试样复验,如其复验结果仍有指标不合格,则该批产品不能验收。5.5当供需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可由双方协议解决或邀请第三者仲裁。6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6.1乙酸芋酯装于镀锡铁听或镀锌铁桶内,包装外注明食品添加剂产品名称、生产厂名、批号、净重、毛重、生产日期,订货单位如有特殊要求,可与生产厂另订协议。6.2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阴凉的仓库,防止杂气污染,远离火源。运输时要符合有关部门的规定。
6.3本产品在符合规定的贮运条件和包装完整、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为一年。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提出,由轻工业部香料工业科学研究所、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归口。
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香料工业科学研究所、上海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上海香料厂负责起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杜世祥、罗坚、袁亦丞。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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