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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2946-2003

基本信息

标准号: GB/T 12946-2003

中文名称:熟红麻

标准类别:国家标准(GB)

英文名称:Kenaf fiber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3-04-02

实施日期:2003-09-01

下载格式:pdf zip

标准分类号

标准ICS号: 纺织和皮革技术>>纺织纤维>>59.060.10天然纤维

中标分类号:纺织>>麻纺织>>W31麻半制品

关联标准

替代情况:GB/T 12946-1991

出版信息

出版社:中国标准出版社

书号:155066.1-19541

页数:出版社:

标准价格:29.0

出版日期:2003-09-01

相关单位信息

首发日期:1991-06-03

复审日期:2023-12-28

起草单位:中国纤维检验局

归口单位:中国纤维检验局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主管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标准简介

本标准规定了熟红麻的质量要求、分等规定、抽样方法、检验方法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熟红麻的生产、收购、销售各环节的质量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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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内容

ICS59.06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2946—2003
代替GB/T12946—1991
熟红麻
Kenaffiber
2003-04-21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03-09-01实施
本标准代替GB/T12946-—1991。前言
本标准与GB/T12946--199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长度指标和强力指标均有所提高(1991年版的4.2;本版的4.2);增加公定重量检验(本版的6.2.6);GB/T12946-—2003
将含水率(回潮率)改成公定回潮率,并规定回潮率最高限(1991年版的4.4;本版的4.4);-将长度检验具体化,规定了相应的检验方法(1991年版的5.2.3;本版的6.2.3);-将抽样方法与检验方法按收购、批量或成包交接两个环节分别叙述,层次分明(1991年版的5.1.1和5.2;本版的第5章和第6章);取消“等差率”(1991年版的4.6)。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纤维检验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纤维检验局、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农业部麻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全国供销总社棉麻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宝军、杨瑞林、晨林、李琳。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GB/T12946—1991。
1范围
熟红麻
GB/T12946—2003
本标准规定了熟红麻的质量要求、分等规定、抽样方法、检验方法及包装、标志、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熟红麻的生产、收购、销售各环节的质量鉴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面,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GB/T8170数值修约规则
GB/T12411.1--1990
0黄、洋(红)麻纤维试验取样方法GB/T12411.2—1990
GB/T12411.5—1990
GB/T12411.6-1990
3术语和定义
黄、洋(红)麻纤维断裂强力试验方法黄、洋(红)麻纤维回潮率试验方法烘箱法黄、洋(红)麻纤维含杂率试验方法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1
红麻kenaf
文称槿麻、洋麻,是锦葵科木槿属一年生草本的韧皮纤维作物。3.2
熟红麻kenaffiber
红麻韧皮经脱胶处理后所得的纤维。3.3
杂质impurity
皮屑、麻骨及尘土等非麻纤维杂物。3.4
硬性inflexibility
胶质物漂洗未净,部分纤维粘连一处的状态。3.5
硬皮barky
与纤维粘连的僵硬表皮。
硬块lump
纤维上粘连成块状的部分。
firmness
GB/T12946—2003
纤维上粘连成长条状的硬皮。
斑症speck
麻纤维在生长过程中,受到病虫害和风害而产生的疵点。4质量要求
4.1根据熟红麻的脱胶、强力、长度、含杂率分为一、二、三、四等。二等为标准等,四等以下为等外。4.2分等规定见表1。
表1分等规定
纤维分离良好,手感柔软,偶感轻微硬性。富有光泽,斑症微量
纤维分离尚好,手感尚柔软,稍有硬性。有光泽,斑疵少
纤维分高较差,手感较硬,略有硬块、硬皮。光泽较差,斑疣稍多
纤维分离差,硬块、硬皮较多。光泽差,斑症较多
强力/N
≥314
(相当32kgf)
≥294
(相当30kgf)
≥274
(相当28kgf)
≥235
(相当24kgf)
4.3脱胶、强力、长度、含杂率四项为定等依据,以最低项定等。4.4熟红麻公定回潮率为14%:熟红麻回潮率最高为18%。长度/em
≥160免费标准vv99.net
≥100
4.5交接检验时,同一批红麻中,本等相符率应不低于80%,其余部分不得跳等。含杂率/(%)
4.6根据4.2的脱胶分等规定制作实物标准样品。熟红麻实物标准样品各等脱胶、斑症程度和制作、仿制及使用、保管实物标准样品的规定见附录A。5抽样方法
5.1收购散麻取样,应以自然绞或捆为单位抽取。5.2批量或成包交接,应随机抽样。100包取样5包,不足100包的按100包计;100包以上的每增加50包增抽1包,不足50包的按50包计。每包在上、中、下部位随机抽取10绞,约10kg。5.3试验取样方法按GB/T12411.1--1990执行。6检验方法
6.1散麻收购
收购散麻时,以感官检验(估验)方法,逐绞或逐捆对照实物标准样品进行检验。6.2批量或成包交接
批量或成包交接时,按以下方法检验。6.2.1脱胶检验
根据纤维柔软程度和分离情况,对照实物标准样品,以感官检验(估验)鉴定。6.2.2强力检验
按GB/T12411.2--1990执行。收购时可以手试拉力,并参照光泽估验。估验结果应经常与按GB/T12411.2—1990进行的检验结果对照。2
6.2.3长度检验
6.2.3.1长度检验采用尺量法。测量尺为5m钢卷尺。GB/T12946—2003
6.2.3.2从批样中随机抽取3绞麻样。将每绞麻样分别平放理直,从麻束根部量至梢项,逐绞逐根进行测量并记录。
6.2.3.3按式(1)先分别计算每绞麻样的长度,然后再计算3绞麻样长度的算术平均值,此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批麻的长度。修约至整数。EL
式中:
L—麻绞长度,单位为厘米(cm):一麻绞中麻的根数。
6.2.4回潮率检验
-(1)
按GB/T12411.5-—1990执行。收购时可以估验,估验结果应经常与按GB/T12411.5—1990进行检验的结果对照。
6.2.5杂质检验
按GB/T12411.6—1990执行。收购时可以估验,估验结果应经常与按GB/T12411.6—1990进行检验的结果对照。
6.2.6公量检验
6.2.6.1公量检验以批为单位,逐包称重、记录毛重。6.2.6.2根据批量大小,从批中抽取有代表性的麻包2包~5包,开包称取包装物的重量,计算单个麻包包装物的平均重量,修约至两位小数。按式(2)计算每批麻纤维净重,修约至三位小数。6.2.6.3
W,=(W-MxN)/1000
式中:
净重,单位为吨(t);
毛重,单位为千克(kg);
单个麻包包装物平均重量,单位为千克(kg);N一麻包数量。
按式(3)计算每批麻纤维准重,修约至三位小数。6.2.6.4
式中:
一准重,单位为吨(t);
净重,单位为吨(t);
实际含杂率,%;
一标准含杂率,%。
6.2.6.5按式(4)计算每批麻纤维的公定重量,修约到0.001t:100+R。
式中:
W公定重量,单位为吨(t);
准重,单位为吨(t);
红麻公定回潮率,%;
(2)
....(3)
(4)
GB/T12946—2003
R——红麻实际回潮率,%。
6.2.7复验
交易双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报当地专业纤维检验机构仲裁。如双方仍有异议时,报上一级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复验、仲裁。
6.3数值修约
数值计算涉及到的数值修约均按GB/T8170执行。包装、标志、标签、运输和贮存7
7.1包装
7.1.1麻包规格、外形尺寸、包重、捆扎道数见表2。表2麻包规格
外形尺寸/mm
800X400X600
1000×400X500
包重/kg
捆扎道数
7.1.2熟红麻成包前应先制成1kg左右的绞丝把,再压缩打包。成捆时应用同等麻作缚结。7.2标志、标签
7.2.1“△”为熟红麻标志。标志位置应标示在麻包一端中间,各等标志用不同颜色的色印来表示:等麻红色;二等麻绿色;三等麻黑色;四等麻黄色。麻包标志应正确、清晰、醒目、不褪色,便于识别。7.2.2标签一式两份,分别置于麻包内和悬挂麻包外,标签内容为:产地、品名、等别、重量、成包员、检验员、日期。
7.3运输
7.3.1运输时应严加覆盖,防火防潮。7.3.2运输时不应与污染物品、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混装。7.4贮存
应在防火、防潮、防污染的干燥通风场所分等堆放。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制作、仿制及使用、保管熟红麻实物标准样品A.1实物标准样品制作与仿制
GB/T12946—2003
熟红麻实物标准样品根据4.2脱胶分等要求制作,与文字标准具有同等效力,是熟红麻定等的A.1.1
依据。仿制标准应以制作的基本标准样品为依据。A.1.2
熟红麻实物标准样品是以脱胶程度来体现的,是各等熟红麻脱胶品质的底线。熟红麻实物标准各号脱胶类型见表A.1。表A1熟红麻实物标准样品各号脱胶类型-般柔软情况
很柔软
基本柔软
基本柔软
偶感硬性
尚柔软
硬性精况
较感普遍
普遍硬性
硬性较重
丝状及少部分丝
丝网状及网状,少部
分为细条网状
网状、条网状均有
网状及细条网状,有
部分亦有粗条网状
网状、条网状均有,
亦有部分租条网状
细条网状、条网状、
网状及粗条网状
纤维分离性
丝网状
丝网状
丝网状
大部分为细条网状,
少部分为条网状
细条网状及条网状
为多,粗条网状少
粗条网状及条网状,
部分为块状
粗条网状及块状
条网状、粗条网状及
块状均有
硬条块之宽大于长度时,其宽度作长度计算,测量误差不超过0.5cm。在麻束某处纤维硬块特征之长度均未超过0.5cm者,不作硬块论处。丝网状
丝网状及部分细条
细条网状,少部分条
条网状及部分粗条
条网状、粗条网状,
少部分为块状
粗条网状及块状
粗条网状、块状及条
块状及条块状
纤维束中的特征
根部基本柔软
有5 cm以内的轻
微硬性
有5 cm以内的
有硬块一个或硬
条数个,略带硬
皮。其累计总长
度在10cm以内
有硬块或硬条数
个,部分有硬皮。
其累计总长度在
15cm以内
有硬块或硬条数
个,一般带有硬
皮。其累计总长
度在20cm以内
1号~3号麻,脱胶程度已趋于偏熟,影响强力,9号以下脱胶过于生、硬皮多,所以在制作实物标准样品时使用4号~9号。
GB/T12946—2003
A.1.4熟红麻实物标准样品各等脱胶类型搭配比例见表A.2。表A.2熟红麻实物标准样品各等脱胶类型搭配比例标准样品
总根数
脱胶类型分号次序
根数比例/(%)根数比例/(%)根数比例/(%)根数比例/(%)根数比例/(%)根数比例/(%)9
熟红麻实物标准样品各等斑疵型号搭配根数见表A,3。20
熟红麻实物标准样品各等斑底型号搭配根数表A.3
斑疵型号
标准样品
总根数
斑症搭配
长度1.5cm
斑症本身宽度大于长度时,则以宽度作长度计算。2
长度1.5cm
长度3cm
长度5cm
测定斑疵的长度,应以表皮之斑痕为标准,但表皮斑瘫少于内层斑疵时,则按内层斑痕计算。各号斑条件均以低因子计算。
实物标准样品的使用与保管
A2.1本实物标准样品均为各等底线,对照时不得低于本实物标准样品。A.2.2本实物标准样品仅适用于脱胶的分等检验,不作为其他指标检验对照依据。6
长度7cm
A.2.3使用实物标准样品时,谨慎取出,严禁抖动、探搓,以免失真,用后即收管,保持实物标准样品完整。
对照检验时,应选择光线适中的地方,不得在阳光直射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A.2.4
A.2.5本实物标准样品应妥善保管,不得置于潮湿、高温或日晒的地方,以防变质。A.2.6本实物标准样品有效期为两年,在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变质时,应立即停止使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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